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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記生活作文3篇

作文1.7W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記生活作文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記生活作文3篇

記生活作文 篇1

  請靜一靜,安靜!聽説我們的老班〈我們的班主任〉以前是一個乒乓球的高手。”小老鼠飛一般地衝進教室並且大聲宣佈。他可是我們班獲取信息的來源,一有什麼新的消息他總是第一個知道,並且以他最快的方式告訴大家。接着我們班的吹牛皮大王便發言了:“她要是高手,那我不成了高手中的高手了。我倒想見識見識她有多“高”,保證讓我給打趴下了。”聽聽,多牛!接下來出場的是我們的調皮大王,他大笑説:“要是她是高手,那我就可以和我們的巨星——姚明一比高下了,要是我贏了,那我不是比姚明更出名了嗎?”在場的同學個個都捧腹大笑,有幾個連肚子都笑痛了。

餐廳隨着一聲熟悉的鈴聲,吃午飯的時間到了。從早到晚一直都“病泱泱”的同學們在這時個個都變得生龍活虎了。不知是哪個嘴快的同學喊了一句“哎,又是青菜蘿蔔,叫人怎麼吃呀?”這時全體都騷動起來,有人便大喊起來“同志們,靜一靜,請聽我説幾句。我們每天都吃這菜,連七年級的國小生的營養都跟不上,更何況我們九年級學生呢?我們都快要會考了也不讓我們吃好一點,要是學校這介的升學率不高可別怪我們哦!”有幾個“肥豬”也插嘴説“這對我們這些肥的人來説可是件好事,因為我們平時就想方設法的想減肥,但一直都沒有收穫,這下可好了,每天吃蔬菜我們都減了好幾斤了呢!”同學們聽完後都覺得十分的好笑,有幾位同學則把剛嚥下的飯都給吐出來了。

寢室 忙完了一天的功課,終於可以休息一下了,於是明星研討大會便開幕了。“對了,你們最近有沒聽説周杰倫曾經和蔡依林談過戀愛,並且他們倆這次為了宣傳自己的新專集竟然碰到一塊了,媒體們可不會放過這大好時機,紛紛追問他們倆。”睡在下鋪的小林先開起了頭。鄰牀的小張接着説:“我怎麼沒聽説,可我聽説劉亦菲最近又演了一部新戲〈〈天龍八部〉〉,是和黃曉明一起演的,一定很好看,我可不能錯過。”“哎,真服了你了,她演的戲又不好看還那麼着迷,真無聊!我可要睡了,明天還要考試呢!”“是呀!早點睡吧!

記生活作文 篇2

煙火是在黑暗中綻放的!

一前記

我叫李開明,今年17歲,高一便離校在外打工。記得那時候剛出學校對社會上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鮮,想着自己是青年了,不是學生了,可以打工掙錢,可以遠離父母,可以成為社會人了!那時候,走在路上看見學生們揹着書包,心裏很是高興,默默的説着‘一羣學生崽子’!想想都覺得以前很幼稚。從學校出來,在家待了一個多月,又一天一個朋友打電話來説,‘開明,我爸那裏要人,你願意去那裏做事嗎?’,我聽了,沒有一絲猶豫便笑着同意了!還沒有五天,我便被朋友他爸接到了江西南昌,離家四百多里路!剛來時,心裏那個美啊,這多好玩啊!第一天,王叔(朋友的爸)對我説:“你剛來,不要到處走,注意安全,辦公室那台電腦給你辦公”!聽後心裏更美了,我高一都沒讀完,就可以坐辦公室!拿出手機,登上qq,在空間裏顯擺着,朋友他們對我崇拜着,那時候美的無邊了!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後悔了~

一天,王叔拿着幾本書給我,説到:“沒事看看書,認識下產品,別天天玩電腦”,聽後,拿着書翻了翻,見他走後,便扔在了一旁,我要是想看書,就不會來這了!過了兩天,我也認識了點產品,對王叔説到:“這裏的東西,全知道了”,王叔驚訝的'問“什麼?全知道了?”,“那當然”,“好,那我問你,一片剎車片多重?”,一下子,我便低下了頭,不知道啊!誰知道會有人這樣問!對他説到:“這問題沒人會問,誰還論斤賣啊!”,王叔一下子説到:“沒有?我告訴你,有些人就會問,我就遇到過,還有人問材質呢!”,我低着頭捱了頓罵!

一個月過去,公司裏出了點問題,晚上公司裏所有人坐在一起想着辦法,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我站起來説了自己的想法,一下便被他們否決了!理由就是:“你想的辦法,我們都想過了”,聽了這句話,我便不在説話,直到第三天,王叔的弟弟海叔把我的辦法給王叔説了一片,我心想‘呵,這不是我想的嗎?肯定被否決’,但是,萬萬沒想到,同意了,而且給了五百塊獎金,我便不服氣了,大鬧了一場,然而並沒有什麼用,辦法歸海叔了!心裏委屈急了。

在這裏,我工作了四個月,經歷了許多事,心裏後悔從學校出來了!經歷這四個月,我見識到了社會,見識到了人心!四個月裏,哭過,笑過,向父母訴説過,委屈過。但是我還是李開明,人不經歷事,終不會長大,只有拼搏,才會有人生!

打工雖苦難,明日天更晴!

一後記

記生活作文 篇3

星期六,我和媽媽逛商場,準備買一些生活用品。

一進門,我們便看見了一家飾品店,裏面的商品琳琅滿目。於是我拉着媽媽,想去飾品店裏看一看。進了飾品店,我東看看,西看看,這裏摸摸,那裏摸摸。忽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一個髮夾上。這是一個用珍珠串成的髮夾,髮夾上面,還嵌着一個天藍色的鑲着水晶的蝴蝶結。我目不轉睛地盯着髮夾,希望媽媽幫我買下來。媽媽注意到了,“朵朵,你喜歡這個髮夾嗎?”我一個勁兒地點頭。媽媽一問價錢,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打完折還要178元,太貴了。”媽媽和老闆討價還價。“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這可是從韓國進貨的。我們這裏只有我有這種髮夾賣,決不會有第2個了。其他區域都賣200多呢!”老闆察言觀色地説到,“這上面的蝴蝶結是用特殊的工藝做上去的,絕不會掉下來。如果有什麼問題的話我們還會免費為你維修的。”經過老闆的極力推薦,再加上我又很喜歡,媽媽最終幫我買下了這個髮夾。我愛不釋手。

可惜,好景不長,星期一的時候我發現蝴蝶結居然掉下來了。我又氣又急,老闆不是説不會掉下來的嗎?沒有了這個蝴蝶結,這個髮夾就失去了原有的光環。沒辦法,我和媽媽決定去找老闆要求把蝴蝶結粘回去。晚上我和媽媽來到飾品店,老闆答應把蝴蝶結粘回去,不過要等十天左右。

終於等到了拿髮夾的時間,可老闆卻告訴我們粘不回去了,叫我們拿一個50多元的髮夾回來。我們不甘心。“那我們退貨好了, 你不是説不會掉的嗎?我們買回去才3天就掉下來了!”“那個蝴蝶結是你孩子自己摘下來的,不關我們的事情。”老闆推脱責任。“我沒有摘過的,我這麼喜歡這個髮夾當寶貝似的珍藏,是它自己自然掉下來的。”我和媽媽據理力爭。最後,老闆詞窮理虧,讓我們換回了同等價錢的商品。

走出飾品店已經很晚了,柔和的路燈温暖地照着回家的路。我覺得今天自己做了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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