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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大綱

已經報考安全工程師考試們,你們準備好了嗎?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大綱,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大綱

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

根據原人事部、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13號)的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編寫了《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並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通過。

2011版考試大綱是在2008版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安全生產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需要,對有關內容進行修訂,進一步體現了對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素質和能力的要求,是應考人員複習備考的依據。

考試科目共四科:《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011年4月

考試説明

一、考試目的

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安全發展需要,提高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客觀評價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

二、考試性質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國家執業資格考試,每年在全國範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的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在全國範圍餒有效。

三、考試方式

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共四科:《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五、考試題型

前三個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安全生產技術》科目試卷由必答題和4組選答題組成。必答題為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特種設備安全技術、防火防爆安全技術、執業危害控制技術、交通運輸安全技術的內容:選答題分別為採礦安全技術、建築施工安全技術、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和綜合安全技術的內容。考生應完成必答題(佔分值的90%)和任意一組選答題(佔分值的1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試題型包括客觀題(佔分值的30%)和主觀題(佔分值的70%),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

四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