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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歷年試題與解析

2016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6年10月15、16日,為了幫助大家能順利備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2016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歷年試題與解析,供大家參考學習,預祝考生備考成功!

2016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歷年試題與解析

  1、真題:職業道德調節要求房地產估價師人員在估價活動中應以( )去支配自己的行為。

A、法律法規

B、掌握的知識

C、技術規範

D、內心的良知

【標準答案】A

【解析】本題考的就是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的權利和義務,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和道德規範的要求。

下面我們一起來温習一下詳細內容: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和職業道德規範;

(二)執行房地產估價技術規範和標準;

(三)保證估價結果的客觀公正,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祕密;

(五)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

(六)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七)協助註冊管理機構完成相關工作。

  2、真題:王某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超過3年申請初始註冊,需要接受繼續教育(  )學時。

A、30

B、60

C、120

D、150

【標準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接收繼續教育的時間為120學時,必修和選修各為60學時。

下面我們一起來温習一下詳細內容: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暫行)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勝任能力,加強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根據《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51號)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是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持續執業的必備條件之一。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有義務接受並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所在單位有責任督促本單位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按要求接受繼續教育。

第三條 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應當接受120學時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和選修課各為60學時。

第四條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以下簡稱中房學)組織實施各為30學時的必修課和選修課的繼續教育。

其餘各為30學時的必修課和選修課的繼續教育,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選定的單位組織實施,中房學負責指導。

第五條 必修課學時通過下列方式取得:

(一)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二)講授繼續教育培訓課程;

(三)參加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主辦的估價相關研討會、經驗交流會;

(四)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主辦的刊物、網站、編寫的著作上發表估價相關文章、估價報告,或者參與其組織的估價相關材料的編寫;

(五)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用書編寫以及命題、審題、評卷;

(六)其他方式。

上述方式中,第(五)種方式計入全國必修課學時。其餘的方式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中房學認可的,計入全國必修課學時;由省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計入地方必修課學時。

第六條 選修課原則上採取非集中面授方式,學時通過下列方式取得:

(一)參加網絡繼續教育;

(二)完成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立項的估價相關科研項目;

(三)參加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開展的估價行業調研、檢查、案件查處以及估價報告評審、鑑定;

(四)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提交估價行業發展、制度建設等建議被採納或者認可;

(五)參加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主辦的座談會以及境內外考察、境外培訓;

(六)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房地產估價相關文章,公開出版房地產估價相關著作;

(七)在高等院校房地產估價相關專業進修學習並取得相關證書;

(八)其他方式。

上述方式中,第(六)種方式計入全國選修課學時,第(七)種方式計入地方選修課學時。其餘的方式中,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中房學認可的,計入全國選修課學時;由省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計入地方選修課學時。

第七條 繼續教育學時按照下列標準計算:

(一)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網絡繼續教育的,按照實際接受培訓的時間計算,每45分鐘為1學時;講授繼續教育培訓課程的,按照實際授課學時乘以4計算。

(二)參加估價報告評審、鑑定的,評審、鑑定1次按照10學時計算。

(三)下列方式按照每人每次30學時計算:

1、完成估價相關科研項目(限前10名完成人);

2、參加估價行業調研、檢查、案件查處;

3、參加估價相關研討會、經驗交流會、座談會以及境內外考察、境外培訓;

4、發表估價相關文章、估價報告等(限前3名作者);

5、編寫估價相關著作、材料(限前10名編寫人員);

6、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用書編寫以及命題、審題、評卷;

7、提交估價行業發展、制度建設等建議被採納或者認可(限前5名建議人);

8、在高等院校房地產估價相關專業進修學習並取得相關證書。

第八條 學時計算不得重複。

必修課學時修滿後超出的學時,可以計入選修課學時,但選修課學時修滿後超出的學時不能計入必修課學時。

辦理跨省級變更註冊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在轉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取得的繼續教育學時,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予以認可。

第九條 繼續教育實施單位應當根據其負責範圍內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人數,合理安排培訓班數量,制定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劃並及時公佈,供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查詢和選擇參加。

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應當包括每個培訓班的時間、地點、學時、對象範圍、主要內容、收費標準等。

第十條 繼續教育實施單位應當保證繼續教育培訓效果和質量,合理控制培訓班規模。

第十一條 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具有先進性、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包括:

(一)房地產估價師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

(二)估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範和指導意見;

(三)國內外估價行業發展動態;

(四)估價理論、方法、參數研究和應用的新進展;

(五)估價實務中的熱點、難點和案例剖析;

(六)估價的新興業務;

(七)計算機、網絡等技術在估價領域的應用;

(八)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和研究;

(九)估價相關的建築、規劃、不動產登記、會計等知識。

全國必修課的培訓內容側重房地產估價相關法律、全國性法規、政策、標準規範、指導意見以及行業發展的共性問題等;地方必修課的培訓內容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側重地方性法規、政策、標準規範、指導意見以及當地行業發展的熱點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