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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與家庭的關係

有了愛情才會有婚姻,有了婚姻才會成就家庭,這三者之間具有很密切的關係。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部分有關三者之間關係的資料,歡迎大家閲讀討論。

愛情、婚姻與家庭的關係

 一、愛情

(一)愛情的定義

愛情是人際吸引最強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個體對異性個體產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級情感,其特點如下:

(1)愛情一般是在異性之間產生的;

(2)愛情是個體身心發展到相對成熟階段產生的情感體驗;

(3)愛情是一種高級情感;

(4)愛情有生理基礎不是純粹的精神上的依戀;

(5)愛情的基本傾向是奉獻。

(二)愛情與喜歡

社會心理學家魯賓對愛情和喜歡的關係進行了系統的研究。他發現,愛情不是喜歡的特殊形式,愛情與喜歡是兩種不同的情感。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依戀

2.利他

3.親密

(三)愛情的發展階段

根據社會交換理論,愛情的發展大致經歷四個階段:

1.取樣和評估

2.互惠

3.承諾

4.制度化

(四)愛情的形式

李(J.1ee,1973)等人通過研究概括出了六種形式的愛情:浪漫式、好朋友式、遊戲式、佔有式、實用式、利他式。這六種形式的愛情並不相互排斥,只不過,在一定時期或者某種情境下,人們的愛情可能會以某種形式為主。

另一種對愛情的分類是哈特菲爾德等人提出的。他們認為愛情主要有激情愛和夥伴愛兩種形式。

(五)愛情的三角形理論

斯坦伯格認為,愛情由親密(重視彼此的喜歡、理解與期待)、激情(魅力與性吸引)以及承諾(決定發展穩定的關係)三因素組成了三角形。

二、婚姻

(一)婚姻的定義

婚姻是男女結成夫妻關係的行為,是家庭成立的基礎和標誌。婚姻的本質在於他的社會性。夫妻關係是一種特定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

婚姻行為決定於婚姻動機。婚姻的動機一般來説有三種,即經濟、繁衍和愛情(包括性)。

(二)夫妻關係的類型

(1)愛情型:愛情型有兩種亞型,一類是由美貌與性吸引而導致的結合;另一類是以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補性為基礎結合的。

(2)功利型。

(3)平等合作與分工型。

(4)建設型。

(5)惰性型。

(6)失望型。

(7)一體型。

三、離婚

離婚就是依法解除婚姻關係。心理衝突往往是離婚的原因和前奏,而離婚往往是心理衝突激化的結果。

(一)夫妻之間的心理衝突

夫妻之間的心理衝突多由以下因素引發。

1.需求不滿

2.價值觀念的不一致

3.“自我”的遠離

4.夫妻的性差異

(二)離婚的原因

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導致離婚的原因中,以下幾種佔的比例較大。

1.低齡結婚

2.未婚先孕

3.戀愛時間

4.家庭有離婚史

5.婚前性經驗

6.夫妻不平等

7.性生活不和諧

四、家庭

(一)家庭的定義

家庭作為一個羣體,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家庭是由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及收養關係構成的。其特點主要有:

(1)以婚姻、血緣關係為紐帶;

(2)家庭是一種初級社會羣體,其成員間有較多的面對面的交往,有直接的互動與合作;

(3)與其他社會關係比較,家庭關係更為密切、深刻。

(二)家庭的結構與功能

1.家庭的結構

(1)結構要素。

家庭的結構要素有:

①家庭成員的數量;

②代際層次;

③夫妻數量。

(2)結構模型。

家庭的結構模型有: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其他家庭,隨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核心家庭已成為家庭的主要結構模式。

2.家庭的功能

(1)經濟功能。

(2)性的功能。

(3)生育功能。

(4)撫養與贍養功能。

(5)教育功能。

(6)感情交流功能。

(7)休閒與娛樂功能。

3.影響家庭功能的因素

(1)社會與環境因素。

(2)家庭成員的素質。

(3)家庭成員間的人際距離。

(三)家庭生命週期

家庭生命週期指一個家庭從形成到解體的過程。家庭生命週期概念只適用於核心家庭,通常把它劃分為形成、擴展、穩定、收縮、空巢和解體六個階段,見下表。

家庭生命週期表

階段

起始

結束

①形成

結婚

第一個孩子的出生

②擴展

第一個孩子的出生

最後一個孩子的出生

③穩定

最後一個孩子的出生

第一個孩子離開父母家

④收縮

第一個孩子離開父母家

最後一個孩子離開父母家

⑤空巢

最後一個孩子離開父母家

配偶一方死亡

⑥解體

配偶一方死亡

配偶另一方死亡


標籤:婚姻 愛情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