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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文書怎麼寫

審計文書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依照必要的程序和手續,因業務需要而製作的並經領導簽發的各類文書的總稱。那麼審計文書應該怎麼寫呢?有哪些要求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審計文書怎麼寫

  一、審計文書寫作的基本要求

審計文書寫作要做到文件的主題(觀點)與材料能夠相統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公文內容做到情況確實,結構合理,層次清楚,重點突出,觀點明確,表述準確,字詞規範,標點正確,篇幅簡短,公文中無錯字、別字、漏字、多字,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準確。

(一)邏輯清晰。所謂邏輯清晰就是要使我們的文字符合邏輯性,層次遞進性。寫公文要做到不開“中藥鋪”,部分不宜太多,層次不宜太多。這就是要簡潔,還要環環相扣,符合事物發展邏輯,符合人類思維邏輯。

(二)觀點鮮明。公文中沒有純客觀的描述,表明觀點是公文的重要內容。注意克服兩種現象:一是沒有研究清楚;二是自己清楚以為別人也清楚。要靈活運用兩種方法:單獨表述和夾敍夾議。

(三)依據充分。要從法律規定上找理由;從通行做法上找理由;從現狀危害上找理由;從工作發展上找理由;從理論依據上找理由。

(四)簡潔明瞭。就是要把複雜問題簡單化,篇幅儘量短小精悍,語言儘量深邃精闢。簡潔明瞭的方法:內容要突出重點,語言要精煉。描述單項工作要抓住關鍵環節——與最終結果直接相關的環節,與問題的性質相關的環節。描述面上要注意詳略得當,新鮮的突出的,與上級要求相關的,與工作發展相關的要詳。

  二、審計文書寫作中常見的問題

(一)正文方面存在層次太多、比較繁瑣,問題的概括定性與具體描述的內容事實不一致,小問題戴大帽子;審計評價缺乏事實依據或與審計反映的問題相矛盾。

(二)語言表述不夠通俗易懂。使用專業語言過多,非專業人士難以理解。

(三)文章結構層次序數。常見錯誤:“(一)”和“(1)”等序數後使用頓號,“1.”沒有使用齊線墨點,而是用頓號,寫為“1、”。正確用法: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 ) ”,第三層為“ 1 .”第四層為“ (1) ”。

(四)引文末尾的標點符號。常見錯誤:保留引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內容末尾的句號、分號等點號。標點符號分為標號和點號,點號包括:句號、問號、歎號、冒號、逗號、頓號、分號。使用引號時,若引文不獨立,引用的話只作為作者自己的話的一部分時,不管它是不是完整,後引號前都不能有點號(問號,歎號除外)。正確用法:我們所引用的法規內容,從句子成分來説,只是句中的一個定語成分,不獨立,因此,原來引文中末尾的句號、分號等點號等要省略。

(五)金額單位。常見錯誤:數、量詞等使用不規範,在同一審計業務文書中,“萬元”和“元”混用。正確用法:在同一審計業務文書中,金額單位應儘量統一。同時數字在報告中不能運用分節號。

(六)金額小數點保留位 。常見錯誤:有角無分的.金額,在小數點後只保留一位,如壹佰捌拾叁元玖角寫為183.9元;無角分的金額,在整數後加.00,如叁仟柒佰捌拾肆元寫為3784.00元。正確用法:當金額有角無分時,分位應當寫0,如寫為183.90元的形式;當金額無角分時,不加.00,寫為3784元的形式。

(七)審計報告人稱。審計報告中單位的名稱(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應使用全稱或標準簡稱,沒有標準簡稱的,第一次稱呼應使用全稱,其後如需使用簡稱,應在第一次使用全稱後標註“(以下簡稱‘××××’)”。

(八)“賬”與“帳”。常見錯誤:使用“帳”。正確用法:使用“賬”。

(九)引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發文字號及條款。常見錯誤:引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時,未列明發文字號。正確用法:在引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時,一般可不寫發文號,如表述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三條、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等。在引用部門規章、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時,應列明發文號,必須註明法律法規的條款,部分生僻的法規還必須將法規具體條款內容引入,如表述為違反了《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號)第十一條。引用文中的年限要注意“〔〕”與“[]”的區別,要正確使用“〔〕”。

(十)標點符號錯誤。標序號時:“第一”“其次”後面,用頓號;“一”“二”後面用逗號。正確的做法是“第一”“其次”後面用逗號;“一”“二”後面用頓號;“1”“2”後面用點“.”。序號如加括號,後面不加逗號、頓號。還有“從多少到多少”的寫法,30%到40%”不能寫作”30到40%”,或者30%--40%;10萬-15萬”不能寫作”10—15萬”。

  三、審計文書起草簽發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和建議

在起草審計文書必須注意以下幾個事項:

(一)發文稿紙的標題。發文稿紙的標題,由發文機關、公文主旨和文種三個要素構成,標題在公文中起到揭示主旨的作用,要求簡練、準確。

(二)抄送機關。公文版記中的抄送,我們有時是用空格隔開,實際正確的做法是抄送機關之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標句號。同時要注意機關全稱的準確性,特別需要強調的是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不向個人抄送,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必須抄送上級審計機關。

(三)正確標審計公文主題詞。為了規範審計機關行政公文,便於公文管理和計算機索引,我們在出具審計行政公文時,必須標引主題詞。目前實際操作過程中,主題詞的標引存在不規範和隨意性的問題。我們日常運用的主題詞,主要的依據是《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

審計公文分單主題公文和多主題公文,我們經常使用的審計業務文書多為單主題公文,其主題詞標引的格式是“類別詞+類屬詞+文種”,其中的類別詞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可統一為“審計”,類屬詞有“授權、委託、徵求、結論、經濟責任、…”等等。但在實際應用中,以上類屬詞並不夠用,在找不到能準確反映文書內容的類屬詞的情況下,需要根據《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的選詞原則選用自由詞,即選用詞表外的詞,並在自由詞後面加“△”,表明此詞為《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以外的詞。下面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舉例説明:

1、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可找到類屬詞的主題詞標引方法。如在下達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時,如《×××審計局關於審計×××經濟責任的通知》,先標類別詞即“審計”,再標類屬詞,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的“審計”類別中可找到“經濟責任”這個類屬詞,最後再標註此公文的文種即“通知”,那麼其主題詞應標引為“審計經濟責任 通知”。

2、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找不到類屬詞的主題詞標引方法。我們在下達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通知書時,如《×××審計局關於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通知》,其類別詞標引還是“審計”不變,但其類屬詞的標引,我們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找不到能準確反映公文內容的類屬詞,此時我們可依據《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的選詞原則,選用可用的自由詞,如“預算執行”,並在其後面加“△”以區別於《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的類屬詞,最後標引其文種即“通知”,那麼其主題詞應標引為“審計預算執行△ 通知”。但需要説明一點,如果把“預算執行”分開標引,主題詞標引為“審計 預算 執行 通知”,這種標引格式也是正確的。

在實際標引審計業務文書主題詞是,要注意使用的統一性。如對×××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後形成的《審計報告》,其主題詞可標引為“審計經濟責任 報告”,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形成的《審計報告》,由於在《審計署公文主題詞表》中找不到相適應的類屬詞,可使用自由詞“預算執行”,其主題詞可標引為“審計預算執行△ 報告”。

3、在審計業務文書標題未標明文種時,其主題詞標引文種的確定。一般情況下,審計業務文書的標題即標明瞭文書的文種,但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標題並不能看出其文種形式,如《×××審計局關於×××的移送處理書》,其文種從標題中難以找到,在這種情況下,可根據《審計機關公文處理的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分析判斷其文種為“函”,所以在標引主題詞時就應標引為“審計移送處理 函”。

(四)起草審計報告的幾點建議。

1、發文標題格式的統一,如“的”的使用,建議統一為“審計結果的報告”,如“***財務收支審計結果的報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報告”。

2、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少用形容詞與修飾詞,如“千方百計”、“名列前茅”、“做了大量的工作”等。這些詞的運用,要有充分的證據表明才可以。

3、正確運用“截止到”、“截至”,不能運用“截止”。

4、向政府的報告與白皮書報告的注意點:如審計發現的問題部分,向政府報告應為“審計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白皮書為“審計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白皮書金額使用“元”單位,向政府報告用“萬元”單位;注意審計建議的區別。

5、任期經濟責任報告,特別是反映任期內的淨資產增、減情況,必須在同一口徑的時限來比較,注意月底與月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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