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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單證員考試知識點:託收

託收是指債權人(出口人)出具匯票委託銀行向債務人(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小編下面為你整理了關於託收的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單證員考試知識點:託收

  一、託收的含義

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託收方式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所以,又叫銀行託收。

銀行託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據發票金額開出以進口人為付款人的匯票,向出口地銀行提出託收申請,委託出口地銀行(託收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往來銀行(代理行)代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二、託收的當事人

託收方式的當事人主要有:

1. 委託人(Principal)。它是指委託銀行辦理託收業務的客户,通常是出口人。

2. 託收銀行(Remitting Bank)。它是指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託收業務的銀行。

3. 代收銀行(Collecting Bank)。它是指接受託收行的委託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進口地銀行。代收銀行通常是託收銀行的國外分行或代理行。

4. 付款人(Payer)。它通常是指買賣合同的進口人。

在託收業務中,有時還可能涉及到另外兩個當事人:一是指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作出提示匯票和單據的銀行。提示銀行可以是代收銀行委託與付款人有往來帳户關係的銀行,也可以由代收銀行自己兼任提示銀行。二是需要時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of-need),即委託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為照料貨物存倉、轉售、運回等事宜的代理人

託收可根據所使用的匯票的不同,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國際貿易中貨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單託收。在跟單託收情況下,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兑交單兩種。

1. 付款交單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簡稱D/P)是指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發貨後,取得裝運單據,委託銀行辦理託收,並在託收委託書中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後,才能把裝運單據交給進口人。

按付款時間的不同,付款交單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

2. 承兑交單

承兑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兑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兑匯票後,代收銀行即將貨運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承兑交單方式只適用於遠期匯票的託收。由於承兑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兑之後,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説,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接受這種方式,一般採用很慎重的態度。

採用託收方式結算時,如發現進口商財務狀況惡化,出口商應採取承兑交單的交單方式。(否)

  跟單託收方式下的資金融

1、 託收出口押匯

出口託收押匯是指託收行以出口商開出的匯票和全套單據為抵押,向出口商墊付貨款的有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它的前提是貿易採用託收結算方式。它與出口信用證押匯的主要區別是,它沒有銀行的信用保證,能否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資信,因而風險較大,押匯利率也較高。

2、 憑信託收據借單

所謂信託收據,就是指進口人借單時提供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用來表示願意以代收行的受託人身份為提貨、報關 、存倉、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屬銀行。貨物售出後所得的貨款,應於匯票到期時交銀行。這是代收行自己向進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與出口人無關。因此,如代收行借了單據後,匯票到期不能收到貨款,則代收行應對委託人負全部責任。但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單,就是由出口人主動授權銀行憑信託收據借給進口人,即所謂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D/P·T/R),那麼進口人在承兑匯票後可以憑信託收據先行借單提貨。日後如果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拒付,則與銀行無關,應由出口人自己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