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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簡章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為了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教學、技術開發和管理工作水平,優化人員結構。結合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望廣大求職者注意報名時間

2017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簡章

  一、學校概況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由重慶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學校現設有礦業與環境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地質與測繪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財經與貿易學院、電氣工程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9個二級教學院系,基礎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研究部、體育與國防教學部等3個教學部,現開設有9個專業大類的50個高職專科專業,專業主要包括:工程測量技術、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礦井通風與安全、煤礦開採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械設計與製造、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數控技術、會計電算化、旅遊管理、物流管理、建築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道路橋樑工程技術、裝飾裝潢藝術設計、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計算機應用與維護等。學校現有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學生12000餘人,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176人,成人教育學生3000餘人,非全日制成人學歷教育學生和各類培訓學員8500餘人。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三、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6名。

  四、招聘範圍和對象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35週歲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45週歲,正高或省部級及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可放寬到50週歲及以下;屬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再適當放寬年齡;非專任教師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簡章發佈之日前一天(即2017年1月2日);

6.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習或工作期間沒有受過處分;

7.具備《2017年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列出的.招聘條件;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迴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的原則,擇優確定聘用人員。

(一)報名

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請下載《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和《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個人信息表》(見附件3),如實填報後,根據所報崗位將自薦材料整理成壓縮文件,將其命名為“應聘院系或部門+應聘崗位+應聘人姓名+最高學歷學位(最高職稱)”發至二級用人部門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一覽表》),電子郵件標題以“應聘院系或部門+應聘崗位+應聘人姓名+最高學歷學位(最高職稱)”的方式命名。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博士和正高職稱人員在當年內不受上述時間限制)。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繫人:李國強 劉奕岑 電話:023-61065910,023-61065931

(二)資格初審

學校二級用人部門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報名表》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複審的依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通過資格複審予以確定,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初審合格者,學校於2017年3月17日前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資格複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於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持經應聘人員簽字且所在單位蓋鮮章的《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的等證明符合應聘要求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參加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資格複審,2017屆畢業生還須持學生證和《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職人員還須持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加蓋公章)。

(四)考試考核

資格複審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根據考生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1.博士或正高職稱人員考試考核

該類人員採取考核方式進行,主要通過學術報告、專業答辯、科研成果展示等形式開展,總成績100分。

2.碩士研究生學歷專任教師崗位考試考核

(1)專業能力測試

由用人部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專家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根據崗位性質採取相應方式,採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2)面試

按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本科學歷專任教師和實訓教師崗位考試考核

(1)筆試

筆試環節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測試分值1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採取試講答辯或技能考核方式進行。

(3)面試

按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4.電教管理、教學管理和師資管理崗位考試考核

(1)筆試

筆試環節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測試分值100分。

(2)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5. 關於面試

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面試由學校領導、用人部門主要負責人、校外人事考核專家、職能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組織,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 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6.成績計算方式。

(1)正高職稱、博士類人才考試考核總成績=考核總成績

(2)碩士研究生學歷專任教師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本科學歷專任教師和實訓教師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4)電教管理、教學管理和師資管理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50%+面試成績×50%考試考核總成績均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五) 體檢

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後一名體檢人選出現並列時,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能力測試仍出現並列時,重新組織專業能力測試,重新組織的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衞生機構進行,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學校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學校對應聘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考察,並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於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崗位為專任教師的,除博士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外,需在專職輔導員崗位上工作1-2屆和在實訓教師崗位上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後聘用為專任教師。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假公濟私,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