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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上市公司董事評價指標體系

當前,國內上市公司大部分並未建立董事評價體系,有的即使建立了也流於形式。今天應屆畢業生網為大家帶來一些相關的資料來幫助大家,希望對您有幫助!

重塑上市公司董事評價指標體系

國有上市公司董事評價仍然處於探索階段,在評價基礎上建立董事科學激勵約束機制尚在摸索之中;至於非國有上市公司,企業董事長或者大股東往往操縱董事的選聘、薪酬,董事評價機制難以到位。上市公司董事如何科學評價?除了需要樹立正確的董事評價觀念和思路外,建立有針對性和差異性的指標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評價指標可以分為以績效為特徵的結果性指標和以能力與行為為特徵的過程性指標。然而,當前上市公司董事評價過於偏重結果性和表面行為指標,而對過程性指標關注不夠。例如,有些公司評價時,只將董事一年參加會議的情況統計列出來,作為評價的主要方面。

目前的現狀清晰表明,在清晰界定董事職責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亟需按照“能力—行為—績效”的總體思路,“再造”評價指標體系。設計指標時需要注意三個方面:

一是應考慮國有上市公司的特殊性;

二是應考慮企業經營環境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行業競爭程度與國家政策性要求,以及內部管理的常規性和非常規性、經營業績的可測度性等差異;

  三是應充分考慮“能力—行為—績效”的內在聯繫。

在具體評價指標上,由於不同類別董事的來源、定位不同,評價標準應體現其中的差異。

評價執行董事的特殊指標。對於執行董事評價需要考察其對行業趨勢及公司主要戰略方向的把握程度,是否具備充分的信息進行重要的戰略行動決策,這項指標的表述與一般董事的“公司認知”要有所差異,這主要是考慮到作為執行董事,對公司的瞭解僅停留在“認知”層面上是不夠的,必須對公司和行業非常熟悉。

評價獨董的特殊指標。“行職時間”對獨董而言是比較重要的指標,一般應定一年不少於一個月。另外,按照相關法規要求,獨董還需要客觀、真實地對重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提名任免董事、選聘高管人員等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評價職工董事的'特殊指標。職工董事必須將職工的意見帶到董事會,並積極維護職工利益。職工董事的“職責履行”要評價職工董事內部監督和維護職工權益職能的實現狀況;“行職貢獻”主要是評價職工董事協調管理層與職工之間可能的衝突,有效維護職工、股東與經理層的多方權益。

在實踐中,針對上市公司所處的具體發展時期、生存環境、內部資源等因素的變化發展,對董事進行評價時需要運用權變的思想確保綜合評價指標的有效性,在評價指標與標準設置上保持適度穩定與動態變化的平衡,使董事評價為股東和董事會所用,而非被其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