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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那麼申請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怎麼辦理呢?請大家和yjbys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申請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低保需要提供材料:

答:(1)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家庭實際狀況,如實反映要求政府救濟的理由、家庭人口及詳實的收入來源、生活困難原因;

(2)家庭户口簿和所有成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家庭所有成員從業單位的各種收入證明;

(4)患有大病、重病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證明書;

(5)殘疾對象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明;

(6)房屋產權或房屋租賃等居住情況證明。

  低保辦理流程

一、城鎮低保辦理 1、申請人向户口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户口簿、收入證明;

②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求職)狀況證明;

③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④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⑤16週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

⑥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⑦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2、村(居)委會受理受理低保申請,通過入户調查、召開評審小組會,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核實;採取適當形式,在轄區內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徵求羣眾意見 ;提出具體意見後,將材料上報鎮(街道、園、區)民政所。

3、鎮(街道、園、區)民政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核查。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符合條件的,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鎮(街道、園、區)領導在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上籤署意見後上報民政局。

4、民政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根據《山東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規範》入户審核,分管領導簽字和主要領導簽字後,由低保科負責蓋章,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委託鎮(街道、園、區)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二、農村低保辦理

1、申請人向户口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

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户口簿、收入證明

②無勞動能力證明

③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明(重殘人提供重殘證明)

④患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⑤16週歲以上的提供在校證明書

⑥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⑦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關證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等) 2、 村委會受理低保申請;通過入户調查、召開評審小組會,對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核實;採取適當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對申請低保的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徵求羣眾意見;提出具體意見後,將材料轉交鎮(街道、園、區)民政所。 3、鎮(街道、園、區)民政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水平進行核查。經張榜公示無異議的(公示5天),鎮(街道、園、區)領導在申請材料上籤屬意見後上報民政局。不符合條件的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4、民政局核實上報的申請材料,根據《山東省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規範》入户審核,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簽字後,由低保科負責蓋章,報市財政局,按程序由銀行發放低保資金。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委託鎮(街道、園、區)民政所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標籤:低保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