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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法律責任

向着會計行業進軍,你必將“錢途”無量!各位有意要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同胞們準備好報名了麼?其實考取一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難度不大們,大家都可以嘗試,以下是應屆畢業生網小編整理的。

2016年山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法律責任

  一、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或者隱匿、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資料行為的法律責任

1.行為特徵

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強令——強迫。

2.行政責任

(1)罰款

對違法行為人: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行政處分

(四)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的法律責任

1.刑事責任

情節惡劣的,構成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根據《刑法》規定,對犯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政責任

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的補救措施

(1)恢復其名譽(賠禮道歉)。

(2)恢復原有職務、級別(前提條件:徵得會計人員同意)。

  二、其他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行為的法律責任;

(二)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行為的法律責任。

1.行為特徵

2.刑事責任

3.行政責任

(1)通報

(2)罰款

對單位: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行政處分

(4)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

(三)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等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違法行為

1.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

2.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

3.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4.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5.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

6.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行為。

7.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行為。

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行為。

9.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行為。

10.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規定的行為。

(二)法律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

2.罰款

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行政處分

4.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