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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取消了嗎

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現在大部分地區都屬於暫緩考試的狀態,但是暫緩不等於停考,從種種趨勢來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能取消,只不過會改革。目前階段是會計從業的題庫正在新建中。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消的最新消息,歡迎閲讀

2017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取消了嗎

  1.當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問題,但並非主流問題。

早在1999年的《會計法》第二次修訂時,就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在那之後,從事會計工作必須擁有會計證,這是對會計從業人員勝任能力的基本要求。

雖有部分人非法獲得了會計從業資格證,但絕大多數人都是認真準備並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達標才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隨着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的網絡化、信息化、透明化、規範化,會計證管理水平提升了很多。雖有人抱怨這套管理制度不好,但也只是支流,不會影響到整體會計證的管理制度。

  2.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會計從業人員職業勝任力的最基本證明,也是職業發展的最基本保證,不應被取消。

由目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存在一些問題,推論出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存在才導致了行業管理的混亂,這種觀點解讀未免過於勉強。

首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而具備的專業水平,與從業人員在學校及工作過程中所學到的知識和擁有的能力有聯繫,但不能混同。

也不能認為非會計專業人員取得了會計從業資格證就搞亂了“會計專業人士”的隊伍。可能有人通過不法手段取得了會計從業資格,但這是個別人違反《會計法》的行為,不是管理制度的大問題,是個別人搞亂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現狀。

其次,會計從業資格是會計人員職業發展的最根本的基礎。只要通過《會計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並取得了會計從業資格證,那麼就説明他們具有了從事會計工作的最基本的專業知識,不以出身論英雄,只憑能力端飯碗。

如果沒有了會計從業資格證,那麼用什麼來證明一個人具備會計工作的勝任能力呢?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考核,辦法確實不錯,但缺少統一標準,很可能造成更大混亂,更多的人權益得不到保障。

最後,會計從業資格保證了會計人員在各自崗位上勝任工作,從而促進了整個會計職業的規範管理,明晰了會計人員的職業發展路徑。

有少數人認為會計從業資格沒有存在的必要,是因為會計從業資格證“太容易取得”了。不可否認,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財會考試中比較容易的、入門級別的考試,只要具備了從事會計工作的最基本的專業知識,基本上都可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合格分數,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從取得的難易程度看,它的“含金量”不高,但並不能否認它存在的必要性。

有了會計從業資格證,區分了能否從事會計工作的兩類人羣,讓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正式起步,按照會計從業資格——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這樣一個路線發展。從這個角度看,會計從業資格是職業發展的起點。試想一下,沒有職業發展的起點,哪來更高的發展?

  3.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制度會有所改革,不必取消。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現存的問題,理應引起重視。這也是關心會計人,是為了更好地對會計職業的管理。不過,應以“改變”替“取消”。

例如,可適當提高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核難度,讓它顯得“更專業”。人們的心理總是這樣的,覺得“物以稀為貴”,太容易取得的東西不會珍惜。提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難度,特別是對專業知識的考核難度,一來增加其專業性,二來間接提升了會計職業在經濟生活中的'形象和地位。

總之,認為取消會計從業資格的觀點動機值得推敲,我們還是要支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制度的存續,並且支持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職業管理的改革優化

  延伸閲讀: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否會取消

關於會計從業資格是否會被取消這一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作為財政部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業務司局,會計司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68號),會計從業資格被列為建議取消的職業資格事項。因取消會計從業資格涉及到修訂《會計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目前,會計司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會計法》的修訂工作。

關於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否仍然有效問題,記者注意到,根據2016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湯濤副部長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的講話,對取消前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今後還可以繼續發揮能力水平證明的作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需的准入證明,但是,會計人員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然可以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

關於會計人員是否應當繼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該負責人表示,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是《會計法》的明確要求。《會計法》第39條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同時,會計工作的專業性很強,相關知識更新也較快,繼續教育制度有利於引導會計人員持續更新知識、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勝任能力。我們將結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等精神,抓緊研究建立、完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更好地指導、規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