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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對賬的主要內容

出納對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對賬工作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和賬實核對。下面一起來看看對賬的詳細操作內容吧!

出納對賬的主要內容

對賬是指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而進行的有關賬項的核對工作。出納對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賬證核對

它是指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的核對。

  (2)賬賬核對

它是指不同賬簿記錄之間的核對。主要核對:

1.所有總賬賬户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是否相符;

2.所有總賬賬户借方餘額合計與貸方餘額合計是否相符;

3.有關總賬賬户餘額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餘額合計是否相符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餘額與其總賬餘額是否相符;

  (3)賬實核對

它是指各項財產物資賬面餘額與實有數額之間的核對。主要核對:

1.現金日記賬賬面餘額與庫存現金數額是否相符;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是否相符;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餘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餘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相相符等。

  延伸閲讀:出納記賬和對賬的方法

登記現金日記賬(亦稱現金出納登記簿)與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出納員的'重要工作,一定要認真仔細才行。應像要求會計員記賬一樣,出納員也必須按規定記好賬、結好賬、對好賬。

(一)正確建立新賬。不論是新接出納工作,還是老出納人員,年初建立新賬時應將上年年終餘額過入“餘賬”欄,不得先過入“發生額”欄,再過入“餘額欄”。

(二)序時記賬。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按發生業務的時間先後順序登記,並要求逐筆記錄,按日結記當天發生額及其餘額,與庫存現金數進行核對,看是否賬款相符。

(三)正確更正錯賬。記錯賬或結錯賬是常有的事。會計制度歷來規定,財會人員要按正確的方法改正錯賬,不準就字塗改或個別數字塗改,不準挖、補、刮、擦,更不準用消字靈褪色塗改。

(四)正確選用賬本。由於現金出納登記簿與銀行存款日記賬均屬日記賬,所以必須用訂本賬冊,而不得用活頁賬。訂本賬的賬頁數固定、頁碼事先印在賬頁上,如記賬時形成隔頁、跳行,應劃紅叉或紅線註銷,並用紅字寫上“此頁空白”、“此行空白”等字樣,不準將賬頁撕掉。

(五)正確對賬。每日結完現金日記賬後,將餘額與庫存現金結存數進行核對,以求賬款相符。單位、企業的會計賬一般要求日清月結,當會計結完賬後,出納員應主動報出現金結存數與會計員對賬。出納員還必須經常與銀行對清存款項目,使單位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科目對賬單的餘額保持一致。其對賬方法一般以“對賬單”為依據,與存款日記賬所記載的收支項目逐筆核對。

有些出納員記載存款日記賬時,將某些原始憑證彙總下賬,如將同一天簽發的轉賬支票存根或現金支票存根彙總到一張記賬憑證上,一次記入銀行存款日記賬內,而銀行的“對賬單”上卻是逐筆記賬,這樣,單位出納員就應當用這些彙總記賬的原始憑證逐一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不上,則按“未達賬項”處理,業務量不多的單位,可將未下賬單據逐筆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若業務量較多,需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將銀行已入賬企業未入賬、銀行已出賬企業未出賬的憑證加、減彙總到單位存款日記賬餘額內,看是否平衡。如經過調節後,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仍不能相符,則應軋出差額,澄清出銀、企雙方賬務不符的筆數,及時主動找銀行對賬,並弄清楚情況,妥善處理。

開户單位每接到一張銀行存款“對賬單”,就應當及時與銀行存款日記賬勾筆核對,不應推遲到期末集中核對。銀行存款“對賬單”不能代替單位存款日記賬。全年“對賬單”要逐一收集,完整保存,裝訂成冊,與銀行存款日記賬一起存檔保管。

標籤:對賬 出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