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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名詞doctor表示兩個常用意思時的用法

導語:doctor既表示醫生,也可表示博士,下面YJBYS小編向大家介紹doctor表示兩個常用意思時的'用法,歡迎參考!

英語名詞doctor表示兩個常用意思時的用法
  1. 表示“醫生”,注意以下用法:

  (1) 可直接用作稱呼。如:

Doctor, I’ve got this pain in my elbow. 醫生,我的胳膊肘兒痛。

  (2) 可以與姓氏連用,此時既可用完整形式,也可用縮略形式(Dr.)。如:

A:Jane’s crazy. 簡瘋了。

B:Who says so? 誰説的?

A:Dr Bannister. 班尼斯特爾大夫説的。

There she remained under the care of Doctor Brown. 在那兒她一直由布朗醫生照顧。

  (3) 在英國,doctor 主要指內科醫生(physician),而不包括外科醫生(surgeon)和牙科醫生(dentist);而在美國,doctor 則可視為“醫生”的總稱,既指內科醫生和外科醫生,也指牙科醫生。

  (4) 漢語説“看病”,在英語中通常説成see a doctor(看醫生)。如:

He said I should see a doctor. 他説我應當去看醫生。

  2. 表示“博士”,注意以下用法:

  (1) 與姓氏連用時,它通常只用縮略式而不用完整形式。如:

This is Dr Brown. 這是布朗博士。

Dr Barnaby gave us a very interesting talk on boat building in ancient times. 巴納比博士為我們做了一次關於古代造船的很有趣的講演。

  (2) 注意以下“博士學位”的表達:

He took his doctor’s degree at Harvard. 他在哈佛得了博士學位。

She’s presently working on her PhD. 她目前在攻讀哲學博士學位。

She’s studying for her doctorate. 她正在攻讀博士學位。

He earned his doctorate in philosophy. 他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

標籤:doctor 名詞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