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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

導讀:河北省的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20日至8月2日,考生可以瞭解清楚報名流程後再進行報名。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年河北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2017年河北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執業藥師考試定於10月14、15日舉行,考點設在各市。請各市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做好各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今年起,我省報名管理方式將進行調整。凡2015年或2016年在我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併成功繳費的老考生,且今年報名時報考級別不做變更,則為免審報考人員,僅需網上填報信息並直接繳費即可完成報名,無需到各市考試機構現場進行資格審查;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為需審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後仍需持打印的報名表及有關材料,到各市考試機構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後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報名。免審報考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需省內跨市報考的,報考人員要準備好報名材料,考試通過後,考試機構將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地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把報名“窗口”,嚴格審核報考條件,特別是要加強對需審報考人員報名資格的審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學歷、工作單位涉假騙考或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 作弊行為;同時,對免審報考人員,也要通過網上預審預判、隨機抽查抽驗、走訪用人單位等形式,做好免審報考人員報名資格複審“回頭看”工作。要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市考試機構要主動加強與市人社局社保、養老保險、信息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本市的社保(卡)數據、養老保險繳費數據等有關數據系統,採取網報期間實時比對或報名結束後將省局反饋報名數據(免審和需審人員均包括)批量比對等手段進行報名屬地化校驗,對工作單位或户籍信息不符的報考人員進行認真核查,不符合屬地化原則且無合理解釋的取消考試資格;涉及造假騙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並通報當事人實際所屬工作單位。

報考條件如下:

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部分科目免試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有關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可參考《關於發佈2015年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

請各市務必在發佈本市考務文件時將下述要求明確註明,並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有效告知報考人員:

1、考試管理機構將調取社保(卡)、養老保險繳費數據信息與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工作單位進行比對,凡涉及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並通報當事人實際所屬工作單位。

2、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後,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3、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

4、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5、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係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6、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7、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並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8、部分科目免試材料複審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只修改報考級別,今年不再增加考試科目,明年再報考剩餘科目。

9、一方面,報名條件中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xx年”為全職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根據《衞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精神,在“醫、護、技”等專業技術工作崗位從事的專業工作非全職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另一方面,由於報考專業中的“藥學”、“中藥學”,與報考條件中“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是分別對應關係,因此報考人員選擇報考專業與其從事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專業方向相一致,方滿足報考條件。鑑於此,為嚴格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對涉嫌騙考行為,省、市各級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職改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衞生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深入走訪報考人員工作單位,認真核查報考人員與單位勞動人事關係、現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及專業、專業技術工作崗位以及專業方向,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 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註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佈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並且防範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後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四、我省統一採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7月20日至8月2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或登錄河北人事考試網選擇相應報名地址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4日17時30分。

之前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註冊過的報考人員無需再次註冊;未註冊過的報考人員,註冊時需在報名平台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並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台識別),之後按照要求進行註冊並上傳照片。

免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網上繳費後即完成報名。

需審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並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試機構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用於資格審查的其他相關材料,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各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佈。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後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於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台顯示繳費完成,但由於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於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後,在8月1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台並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繫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複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台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需審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需審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有關證件材料複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報名表相關材料複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複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並使用。

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有關材料複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省局將報名數據信息及時反饋各市,用於單位或户籍信息與社保(卡)或養老保險繳費數據信息比對工作。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准考證,考試機構不再製發。10月6-12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准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五、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六、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11元)。

八、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於2016年4月、2017年3月發佈了《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和《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告知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和2017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九、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