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車輛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車輛應急預案精選15篇

車輛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玄武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南京市20xx—20xx年度掃雪防凍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規範掃雪防凍應急處置工作,切實加強園區掃雪防凍消險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對突發性降雪的應急反應能力,高效快速做好掃雪防凍消險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和災害損失,保障園區人民羣眾和企事業單位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園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徐莊高新區區域內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廣場、公園等因雪情造成的道路積雪霜凍,以及樹枝積雪、道路清障等需要由園區負責組織處理的工作。

三、組織體系

為加強對園區掃雪防凍消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掃雪防凍工作指揮部。由徐莊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各部門主要負責領導任成員。指揮部下設掃雪防凍辦公室,設立在開發建設局,由分管安全工作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值班電話:85578233。

掃雪防凍工作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園區掃雪防凍應急處置工作,確定保障範圍,制定工作方案。

2、收集與掃雪防凍工作相關的重要信息,必要時向園區企業發佈。

3、負責上報有關掃雪防凍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4、檢查督促各職能部門和單位企業做好掃雪防凍應急處置。

5、完成玄武區掃雪防凍指揮部交辦的任務。

按照條塊聯動、屬地管理,條抓塊保、以塊為主的原則,以片區責任單位為主體,負責轄區內各項掃雪防凍工作的組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企業要結合天氣特點,認真組織安排,建立相應的工作網絡和組織運行機制,實行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落實專人,制定預案,完善各項應急措施。要堅持全面動員,深入發動,廣泛宣傳,切實把掃雪防凍各項保障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如遇突降大雪,做到見雪即動,確保人員、機械、物資迅速到位,在第一時間清除道路積雪。

四、應急流程

(一)保障範圍

以園區為保障範圍,以園區的主幹道、窗口地區、對外主要交通道路為重點,做到雪停路通。

(二)等級劃分

1、Ⅰ級,暴雪(紅色預警)。12小時降水量達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10.0毫米以上。

2、Ⅱ級,大雪(橙色預警)。12小時降水量達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6.0毫米以上。

3、Ⅲ級,中雪(黃色預警)。12小時降水量達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時降水量達到3.0毫米以上。

(三)預警響應

區掃雪防凍指揮部辦公室發出雪情預警信息後,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工作人員及時到達工作崗位,備齊專業除雪作業所需車輛、工具和物資。特別是遇有夜間、節假日降雪預報時,各成員單位要留有充足人員和後備力量,隨時準備實施應急響應。

園區管委會必須配備不少於3台剷車(輪式裝載機、輪式推土機);確定專用運鹽車1輛,並指定駕駛員;配備大掃帚、鐵鍬各100把,突擊隊按人數配備相應工具。

向區掃雪防凍指揮部申請專用鹽,申請單位須先填寫《除雪防凍用鹽申請單》(統一印製下發),由管委會分管主任簽字同意後憑此單到區指揮部辦公室登記並領取《除雪防凍專用鹽批撥單》前往指定掃雪用鹽供應點卡子門鹽庫(鬱金香路6號)領取掃雪防凍用鹽。

1、Ⅲ級,中雪,黃色預警

(1)各成員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檢查各單位企業、各部門掃雪防凍作業單位人員到位情況。

(2)掃雪防凍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

(3)做好各項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4)加強社會宣傳,及時發佈掃雪防凍工作動態。

2、Ⅱ級,大雪,橙色預警

在黃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部門、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及聯絡人到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參加掃雪防凍保障應急工作,協調各方面力量投入掃雪防凍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暢通,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Ⅰ級,暴雪,紅色預警

在橙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調動一切資源,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應對災害。

(四)應急響應

1、Ⅲ級,中雪

(1)各相關部門啟動掃雪防凍工作預案,作業單位上路清掃積雪。出動灑水車進行沖水化雪,當日下午五點(17:00)前須完成掃雪任務。

(2)啟動工作網絡,物管、各企事業單位按照責任區劃分範圍清除積雪,完成各自責任段的掃雪任務,保持道路暢通。

(3)沿街單位、店家按照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要求,負責門前人行道積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採取防滑措施。

(4)宣傳動員市民積極參與掃雪防凍工作,做到自掃門前雪。

2、Ⅱ級,大雪

(1)在應對Ⅲ級中雪的基礎上責任到路段,進一步動員、組織力量,參與掃雪除冰工作。

(2)啟動民兵應急隊伍和部隊支援重要節點和道路掃雪除冰工作。重點路段及交通節點實施撒鹽化雪,啟用機械清雪;清除樹木積雪。

(3)加強交通疏導,排除交通險情,及時向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報告交通狀況。

(4)有關部門按照保供應、保交通的總體要求,提前做好食品、水、氣等物資保障。

3、Ⅰ級,暴雪

(1)在應對Ⅱ級大雪的基礎上,全面啟動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支援掃雪,按照預案,將兵力、機械對口支援各重要節點、道路。

(2)優先保障水、電、氣、救護等民生需要的搶修、搶險車輛通行,必要時安排護送。

(3)各部門、區域物管、各單位企業排查並消除因積雪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4)發生災害後,園區每日掃雪兩次以上,防止積雪成冰;實施撒鹽化雪,組織機械和突擊隊掃雪支援重點地段;加強安全措施,部分道路視情實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級領導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克服僥倖心理,做好防大凍、掃大雪、消大險準備。管委會、物管單位、各企事業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是掃雪防凍消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所有掃雪防凍消險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緊急應對預案以及對大跨度廠房、危舊房屋的消險施救方案,切實做到領導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工具落實、措施落實。要樹立“雪情就是命令”觀念,一旦雪情、災情發生,要迅速動員和組織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和沿街店家共同做好掃雪防凍消險工作。各責任單位因積雪不及時清掃造成人員摔傷的,醫療費用由責任單位負責承擔。園區指揮部對責任單位的各項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

(二)建立通訊網絡,組建突擊隊伍。一旦冰雪天氣出現,接到上級指示,園區指揮部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園區立即啟動掃雪防凍消險應急方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領導幹部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園區人武部負責組織落實駐地的部隊30名突擊隊員,園區管理科負責組織100名突擊隊員,領取工具,由園區指揮部統一指揮。突擊隊人員名單、聯絡辦法、工具配備情況及時報園區指揮部辦公室。

(三)明確工作標準,做好物資儲備。要按照“地面無結冰,棚屋無積雪,管道不凍壞,設施不遮擋,行人好通行,交通保通暢”的清掃標準認真抓好落實,做到當天下雪當天掃,夜裏下雪第二天凌晨4︰00開展實施掃雪作業。遇到雙休日和節假日下雪,所有管委會工作人員取消休息,及時到崗掃雪。要重點抓好十字路口、坡道等險要路段的消險工作,各責任單位根據任務量和責任分工配備工具,並落實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動員沿街單位和店家備好工具,一般小店備一套(一把大掃帚,一把鐵鍬),20人以上的單位各備10套。要落實剷車供車單位、車輛牌號、駕駛員姓名及聯絡方式,必要時集中安排吃住,保證一旦降雪,立即進入指定地點。鼓勵採用切實可行的掃雪方法,提倡自制高效的掃雪工具。要根據雪情預報提前領取工業鹽,嚴禁挪作他用,嚴防因無警示或保管不慎造成誤食工業鹽安全事故。

(四)堅持安排專人收聽天氣預報,隨時瞭解天氣變化。遇有降雪預報時,提前將作業車輛進入各待命作業位置,確保在短時間內迅速開展作業。

(五)各掃雪作業單位進行掃雪作業時要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先打開一條路,再向兩邊擴展的順序作業。中雪降雪過程中,易結冰地段,每兩小時實施一次撒鹽化雪,大雪及以上每一小時實施一次撒鹽化雪,防止積雪成冰。同時,採取機械化清雪、人工掃雪等措施,確保主幹道暢通。大雪及以上降雪結束24小時內,主次幹道至少保持兩股道路暢通。大雪及以上降雪結束48小時內,路面積雪清除完畢,交通恢復正常。

六、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徐莊高新區負責本轄區內所有道路、房屋及車棚等全地域覆蓋的掃雪防凍消險工作。負責組織、督促、檢查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沿街店鋪嚴格落實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制度;負責督促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和工程建設單位,認真做好各自庫房、工棚、廠房,特別是大跨度廠房的除雪消險和安全工作。若地面積雪達10釐米時,須立即啟動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及時通知和督促有關企業清除房頂積雪;達20釐米時,對建有大跨度廠房、庫房的企業要立即停工停產,並撤出全部人員避險。遇險情時,企業、單位要立即向園區管委會和區安監局報告,搶險方案待批准後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搶險。園區指揮部負責園區掃雪防凍消險工作總協調,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方案。

(二)黨羣辦負責及時傳達上級要求,掌握工作動態,落實督查推進,彙總情況並上報相關領導及部門。

(三)黨羣辦負責在媒體宣傳報道掃雪防凍消險工作,以及其間值得表揚的感動場面和感人事蹟。

(四)黨羣辦負責對管委會各部門掃雪防凍消險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不履行職責及失職等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員。

(五)開發建設局負責主要道路積雪清掃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組織不少於30人的突擊隊,配備充足的掃雪機械,做好重點地段掃雪準備。疏導交通,並根據雪情和路況要求車輛限速行駛,及時排除路障,處理交通事故;引導過往車輛司機主動避讓掃運雪、撒鹽人員和車輛;及時掌握關鍵路段的防滑防凍情況,消除隱患,發現險情及時報園區指揮部;維護園區的綠化設施,及時清除樹上積雪,及時清除倒伏行道樹。督促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及時清掃住宅小區內部道路,保護供水管道和水箱;城管行政執法中隊對拒不履行市容環衞責任的單位和店家加以處罰。

(六)開發建設局負責管養道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及時修復被損壞的設施,確保道路窨井蓋完好。

(七)安監站負責建築工地和企業掃雪防凍消險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及時彙總並上報轄區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隱患消除等工作。

(八)黨羣辦負責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掃雪動員工作,督促企業進行安全檢查。

(九)重點地段任務分配

徐莊路(管委會)、睿智路(管委會、福中集團)、環園西路(國資公司、江蘇軟件園、先聲藥業)、蘇寧大道(網球館、徐莊六號、途牛)、環園東路(紫氣鐘山)、東來路(蘇寧)、紫氣路(東華能源、漢庭、宴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掃雪防凍工作。掃雪防凍工作直接關係羣眾的生活、出行,關係企業的生產經營,關係城市的運行安全和正常秩序。要健全值班制度,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切實為羣眾辦好事、辦實事,把雨雪可能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組織,切實落實掃雪責任制。要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單位企業的責任區,明確責任路段和責任人。督促單位企業履行市容環境衞生責任,特別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點抓好責任落實,做到掃雪無“盲區”。同時,要對掃雪工作的重要性進行廣泛宣傳,以雪為令,及時清除責任區的積雪。對未履行掃雪責任的單位企業和經營户,由城管執法大隊按照《江蘇省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要落實掃雪工具、機械和運輸車輛,組建骨幹隊伍和突擊隊,儲備適量工業鹽或融雪劑。

(三)強化指揮,確保掃雪工作萬無一失。在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到組織有力、行動迅速、成效顯著,對重點部位和路段要重點保障,確保萬無一失。尤其是元旦、春節等長假和重大活動期間,各單位要堅持值班制度,保證有一定的掃雪力量值班備勤,確保節假日掃雪工作組織到位。

(四)加強督查,嚴格落實獎懲制度。掃雪期間,園區掃雪防凍指揮部將組織檢查。對組織不力、行動遲緩、造成嚴重後果及惡劣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主要領導或責任人的責任;對因責任原因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按相關法規追究責任。

車輛應急預案2

1、適用範圍

凡發生的由於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於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繫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杆、繩索等便利器材,採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並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並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車輛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繫、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衞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繫。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脱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脱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後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車輛應急預案5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着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 周平

小 組 成 員: 李送添、陳全振、黃一平

後勤保障組長:黃一平

小 組 成 員: 劉錦泉、王鵬、繆瀲鋒、陳遠康、楊文明?

二.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氣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氣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三.預警控制範圍及應急防範措施:

(1)預警控制範圍包括:氣罐車進出氣站作業區、各加氣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範措施

1、氣罐車進出氣站作業區、充氣前,押運員檢查車輛及罐體各氣閥有無泄漏異常,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時檢查隨車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並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着火器。駕駛員和押運員因對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説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並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後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負責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採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並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氣罐車各裝、卸氣閥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羣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後和交警協調,把裝載的天然氣卸掉後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2.運行中天然氣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天然氣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羣、建築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並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羣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紮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氣充裝中漏氣,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充裝天然氣時發生漏時,駕駛員和押運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充氣,協助氣站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服從氣站現場指揮,交接手續完成後才能將氣罐車駛離出氣站。

②、 車輛電路着火,迅速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滅。

③、 充氣站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

④、 氣罐車在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配合氣站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4.油罐車在卸氣作業時,駕駛員和押運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後,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範工作是否到位。現場滅火器好作臨戰狀態,駕駛員和押運員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卸氣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迅速關閉卸氣閥門,卸下卸氣軟管,並立即將氣罐車駛出氣站後進行報警施救。

5、行駛途中,氣罐車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氣罐車行駛途中,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並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天然氣外漏,立即將氣罐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羣地帶,通知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氣罐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羣地帶後,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並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並向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羣眾,封閉現場。

6、氣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氣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氣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颱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颱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

②、要隨時瞭解和掌握颱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天然氣送達各卸氣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繫。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後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颱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窪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樑、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天然氣的車輛進行應急措施。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後勤保障工作,搶險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4、預警防範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範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預備乾粉滅火器10個,防凍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鐵鍬、消防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並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後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立即內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

九、善後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後,後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車輛應急預案6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城市、城鄉公交汽電車在運行準備、上線運行及到站回場等環節開展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等防控工作,以及城市公交運行應急處置工作。

二、各環節防控基本要求

(一)運行準備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公交首末站消毒可能不到位,重點部位的消毒流程可能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車輛消毒可能不到位,車輛重點部位的消毒流程可能不規範,存在被污染的風險。

(3)公交駕駛員健康狀況可能有異常,出車前人員檢測可能未按照要求落實,存在交叉傳播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封閉環境的首末站。乘客接觸設施設備如候車廳座椅、無障礙設施設備等設施設備消毒,要求:高風險地區每1小時1次,中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乘客接觸區域如候車室、公共衞生間、發車位、商店等區域消毒,要求:高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中風險地區每6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公共區域通風時間間隔,要求:高風險地區持續通風,中風險地區每2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若出現人員發熱情況,立即對接觸區域及設施設備消毒。

(2)公共汽電車。車廂內部空調出風口、扶手、地板、司機方向盤、車窗開關把手消毒,要求:高、中風險地區每趟次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1次。

(3)站內工作人員及公交司機。應保持個人衞生,勤洗手,並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工作服應保持清潔衞生,並及時更換。

要求:站內工作人員100%佩戴口罩;高、中風險地區100%佩戴防護手套;高風險地區每4小時1次體温測量,中風險地區每6小時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上崗前1次。司機上班時應接受每日健康監測,建立一線司機體温監測台賬,當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和胸悶等症狀時,應及時主動上報,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就醫,不應帶病上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一線司機不應出車,並及時上報:15日內有疫情多發地區逗留經歷的;有與疫情區域重點人員接觸的;有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的;口腔温度≥37.2℃、腋下温度≥37.0℃或額温≥37.3℃的;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狀的;有嘔吐、腹瀉等消化症狀的;有其他疑似症狀。

(二)上線運行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車輛在行駛會考慮通風,空調使用規範情況,車內乘客擁擠度可能不符合要求,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公交司機防護措施可能不到位,操作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3)乘客上車未出示健康憑證,沒有規範佩戴口罩,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4)中途站消毒和乘客秩序管理不規範,存在接觸傳播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車內環境。應遵循疫情防控安排和通知,在車輛明顯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告示。通過車載廣播、視頻等開展衞生防護知識宣傳。車輛通風時間間隔,要求:高、中風險地區持續通風,低風險地區每趟次通風1次,每次通風時間≥10分鐘;室外温度和車速等條件適宜情況下,車輛可關閉車內空調,開窗通風;高、中風險地區車輛使用空調時,應當選擇外循環模式。車內乘客擁擠度應控制在合理範圍,要求:高風險地區每平方米≤4人,中風險地區每平方米≤6人。

(2)司機健康。司機上線運行必須做到六個到位:每天檢查車輛和公共場所規範消毒到位;司機上崗前測量體温堅決到位;車輛運行時打開車窗通風堅決到位;司機戴口罩、勤洗手堅決到位;監督執行乘客必須戴口罩乘車堅決到位;每天按時報告身體狀況及有關情況堅決到位。要求:高、中風險地區100%佩戴手套。上線工作期間司機體温測量高風險地區要求每趟次1次,中風險地區每次往返1次,低風險地區每日上崗前1次。

(3)乘客要求。乘客應使用浙裏辦或支付寶掃公交專用“共富碼”,對市民出行信息進行數字化管理,做到對涉疫人員的乘車信息可查詢可追蹤。對老年人等羣體可採取憑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持紙質證明、出示“行程卡”等作為輔助行程證明替代措施。乘客應服從、配合公交運輸單位疫情流行期間採取的各項管控措施。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乘客不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應做好下列防護措施:佩戴口罩比率要求100%;不應用手觸碰口、眼和鼻部;儘量不觸碰車上易污染的部位;接觸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後,下車後必須洗手或用手消毒劑消毒;上車後自覺接受司乘人員的安排,分散乘坐,並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要求:高風險地區乘客體温檢測率100%,必要時進行復測;勸返有發熱、乾咳等症狀和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鼓勵乘客使用移動支付、刷卡等非現金的支付方式,便利老年人持不同類型有效證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4)中途站衞生。通過站亭視頻、海報等開展衞生防護知識宣傳。環境和物品應以保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應避免過度消毒。當受到污染時應隨時進行清潔消毒。應加強清潔次數並安排工作人員密切監測站點的清潔狀況。根據需要對欄杆、座椅表面及扶手等人員經常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具體消毒方法應符合要求。應增設生物危害標誌垃圾桶,用於收集使用過的口罩。

(三)到站回場環節

1.工作環節風險點

(1)車輛到站消毒及車內設施衞生檢查不到位,存在被污染風險。

(2)嘔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情況的處置不規範,存在被污染風險。

(3)防護服處置不到位,工作服的洗消不規範,存在被污染風險。

2.作業和消毒要求

(1)車輛消毒。公共汽電車的消毒程序應自公交車後車廂起,至前門上客門處止。公共汽電車的消毒包括下列六個範圍:車廂地板全消毒;車廂座椅全消毒;車廂扶手、拉環全消毒;車廂空調通風口全消毒;車廂內壁及乘客接觸的設施全消毒;車廂駕駛室及方向盤全消毒。高、中風險地區做到車輛運行到站後,首末站當班司機做好“一趟一保潔”,消毒人員做好“一趟一消毒”。結束運行回場後,由場站物業工作人員對當天營運車輛做好消毒和保潔工作。

(2)污染處置。嘔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少量污染時,應用一次性紗布、抹布等吸水材料蘸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劑或能達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濕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時,應用抹布等一次性使用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劑或含高效消毒劑的吸附巾對污染物進行覆蓋消毒。處理污染物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與口罩,並使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後應徹底洗手消毒。

(3)工作服應一日一換,採用可高温洗滌模式的洗衣機,水温達65℃以上浸泡30min後,洗滌烘乾,也可煮沸30min後或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以上,再進行常規洗滌烘乾。需重複使用的織物手套也按上述步驟進行消毒洗滌。使用過的口罩、手套應投放在有生物危害標誌的垃圾桶集中規範處置。

三、應急處置要求

(一)可疑情形處置

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預案進行應急演練。發現乘客有可疑症狀如:症狀包括口腔温度≥37.2℃、腋下温度≥37.0℃、直腸温度≥37.7℃、額温≥37.3℃,手持體温測量儀≥37.5℃,應及時報告預防工作小組並通知其親屬,在有效防護及有人員陪同的情況下送醫。司乘人員有可疑症狀時,症狀包括口腔温度大於37.2℃、腋下温度大於37.0℃、直腸温度大於37.7℃、額温大於37.3℃,手持體温測量儀≥37.5℃,應停止工作並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排查。確診不屬於疑似病例時,可正常復崗。應加強個人防護和醫學觀察。

(二)涉疫情形處置

司乘人員確診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應組織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預防控制工作負責單位應落實疫情監測報告責任,及時向屬地衞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報告。在屬地衞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應在指定的隔離室(區)實施規定期限的隔離觀察。應協助屬地衞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或疾控機構開展終末消毒,規範處置個人物品。未消毒前交通工具不宜再次投入使用,隔離室(區)在人員解除隔離後也應進行終末消毒。治癒後需返回崗位的司乘人員,應在隔離室(區)觀察規定期限並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後上崗。應對發生的事件進行全過程處置記錄。

車輛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並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彙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後勤保障組和事後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衞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誌、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並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採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後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後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後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衞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衞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

成員: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佈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衞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後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車輛應急預案8

根據公司制定的防火、防災要求,結合場站自身特點,將場站人員、辦公區域、宿舍、庫房、食堂、鍋爐房和車輛等為重點防護對象。本着“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口號,建全制度嚴防火災,特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供場站人員學習,並按照預案實施執行。

一、站內消防器材的分配及消防責任

1、場站消防設施日常的保衞負責保管與保養。

2、場站東南角消防欄內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沙由修理班和司爐工分配使用,主要防火責任為站內車輛、庫房、鍋爐房、食堂和職工宿舍。

3、站內的消防栓及水罐由修理班和調度負責分配使用,主要防火責任為站內辦公區域及協助修理班防火工作。

4、辦公室的兩個乾粉滅火器由場站管理員和安全員使用。主要防火責任為經理室、會議室、辦公室。

二、站內辦公人員的消防分工

1、安全隊長負責全面的事故管理和對外信息發佈,負責事故材料和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2、安全組員和內勤管理員負責疏散人員和車輛並統計好疏散人員的人數及姓名,及時報告現場指揮。

3、場地管理員為現場應急協調,其他各崗位管理人員和後勤人員聽從安全員調配。

三、發生災害時的處置方式

1、辦公區、庫房、鍋爐房、食堂和宿舍失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疏散人員和車輛至寬闊空曠處,及時撥打119報警。同時組織人員施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車輛站內失火時,要及時組織人員救助並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警,對能駛離現場的失火車輛,應馬上駛離停車場至空曠安全地帶實施滅火,不能駛離的應就地滅火,同時調動周邊車輛迅速駛離現場,避免災害進一步擴大。

3、如遇多台車輛同時起火時,應及時組織疏散人羣及車輛,緊急撥打119報警電話報警,同時組織人員控制現場,避免羣死羣傷事件的發生。

4、夜間失火時,現場值班人員負責指揮疏散和救助,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員及站里人員,配合消防人員做好疏導工作。

5、疏散後的人員應及時找有關人員登記,自覺維持好現場紀律,幫助傷者就醫,做好清理現場工作。

車輛應急預案9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衞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繫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麪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衞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繫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繫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衞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繫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繫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衞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應急預案10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儘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後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彙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複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羣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後,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後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佈響應終止的指令。

車輛應急預案11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後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迴檢查,在檢查中採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於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並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於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範圍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後,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後,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後,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後,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於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於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後,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誌、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範圍放置警告標誌、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並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後,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後,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並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並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着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着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誌、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範圍放置警告標誌、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乾粉,待火源熄滅後,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並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範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範圍外放置警告標誌;

(4)司機必須馬上嚮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衞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雲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於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並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着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並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乾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儘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後,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並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儘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後,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採取適當救護措施,並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繫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繫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紮處理後,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儘快脱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於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紮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並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紮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紮,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紮,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後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製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併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後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甦。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佈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佈”。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後,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應急預案12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彙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並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後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並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採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範、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並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儘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繫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並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繫。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後,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後,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並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後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脱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並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繫。

6.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並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佈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於停車場;

3)鐵鏟2把,位於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車輛應急預案13

為規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明確救援內容提高有效控制和處置事故的綜合能力,迅速將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區安全監局、交通局、交警支隊、運管所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車輛自燃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車輛自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技安科長成員:行政經理、調度管理員、管理員、修理員、各車車長和副車長,事故單位若干人。

如果各組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及成員順序接替並履行其職責。(下同)各組人員若有變動,新補到崗人員履行相應職責。

辦公地點:xx

二、應急救援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先人後物”。

2、堅持統一指揮、統一領導、實行“分工負責”。

3、堅持綜合協調,做到“職能明確”。

三、救援措施:

(一)、救援程序:

1、先疏散再滅火。若見車輛起火,司機應立即靠邊停車,因為車在行駛中的火勢蔓延速度,是停車後的數倍。司機應迅速打開車門,組織人員疏散,再考慮滅火。2、切忌集體擠車門。遇小火苗封住車門,可用衣物矇住頭衝下車。若車門被燒壞無法打開,切忌集體擠向車門,應立即用逃生錘砸開玻璃窗自救。

3、車外砸窗最有效。若身上起火,要儘快脱下衣物或就地打滾。若見他人衣物起火,可脱下自身衣物將火捂滅。

4、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案,立即撥打當地醫療急救電話,請求救援或設法將傷者送往最近的醫院搶救;

5、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

(二)、自燃事故引發的原因及預防:

1、夏季持續高温天氣,30℃以上的最高氣温較多。持續高温天氣為汽車發生自燃創造了客觀條件。需要特別注意防範車輛自燃事故。據有關專家介紹,汽車自燃90%以上是電路問題引起的。一些汽車由於線路老化,電線外包膠皮老化導致內芯外露,容易產生火星引發自燃。另外,去不正規的服務站接受服務,或私自改裝、加裝車輛附加設備,安裝過程中接線、接插頭不夠專業,很容易造成電路使用中短路,從而埋下安全隱患;油管老化開裂導致車輛燃油泄露,在行車過程中遇高温也容易引起自燃事故;在夏季行車過程中,三元催化器一般温度會升到300℃~400℃甚至更高,並可能將整個裝置燒紅,這時車底如有乾草等易燃物,或車底盤有封塑,也容易引起車輛自燃。

專家提醒説,夏季預防車輛自燃,廣大司機應儘量避免改動電路,如需改動一定要去正規維修服務點;要定期對油路進行常規檢測,發現漏油及時維修;停車時,要注意車底是否有易燃物;不要將打火機等易燃物品放在車內;長途行駛2~3小時後,應歇車半小時左右,打開機器蓋讓車原地散熱;隨車一定要配備滅火器,滅火器最好是鋼瓶式而不是迷你型的;行車過程中,如聽到車身有異常響動,或車內突然有異味,應立即熄火停車並將車停到避風處。一旦發生車輛自燃,如火勢不大,應迅速停穩車子,儘快找到起火點,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查找時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以防空氣進入車內助推火勢;如火勢已無法控制,應馬上撥打119報警,同時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第一時間拿到報案號或要求保險公司出現場,消防隊滅火後,應索要出警證明,並要其開具起火原因説明,以便在保險理賠過程中掌握主動權。

2、車輛自燃原因

A、燃料輸送系統(油路、氣路)發生爆管、裂縫等故障;

B、車內電路短路起火;

C、輪胎、傳動軸等部位被稻草、玻纖布纏繞,摩擦生熱起火。

3、四招預防自燃

A、首先要堅持每天進行出車檢查,重點檢查油、氣、電路;

B、行駛中若有異響、異味,應立即停車檢查;

C、全封閉式車廂裏務必配備安全錘、滅火器;

D、對車輛定期進行安全保養。

四、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公司制定並實施。

五、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車輛應急預案14

1.1為了建立、健全×××公司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程序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司人員生命安全和物資安全,特制定《×××公司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把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安全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應急處置人員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2預防為主,平戰結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把預防機動車輛事故(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成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

1.2.3依法規範,果斷處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一旦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要依法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機動車輛突發事故

1 (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1.2.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為主的原則,把統一指揮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

1.3本預案規定了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的組織、程序、方法和要求,適用於公司所管轄範圍內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2.1.1領導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物流園區副總

副組長:市場部主任、綜合辦公室主任

現場總指揮:物流園區副總、綜合辦公室主任、市場部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市場部、招商部、信息部、第三方物流部

2.1.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遵照“先救人後救物,局部服從大局”的原則,統一組織領導處置工作;制定事故處置措施,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妥善做好傷亡人員安撫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

2 理工作,通報事故情況。

組長:全面負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召開會議,分析事態發展趨勢,適時調整處置措施;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搶險救災工作情況。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召集協調各相關部門、人員;調整處置力量,落實處置措施;及時瞭解、掌握事故搶險進展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成員: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參加處置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物流中心副總經理兼任。主要職責是傳達或下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調查報告救災工作情況,協調各方關係。

2.3現場總指揮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現場總指揮職責:現場總指揮是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派出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人員,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組或副組長擔任,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總指揮職責: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傷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國家及公司財產;做好事故報警、傷亡人員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有關應急預案

3.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機動車輛在行駛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2.1事故初期措施,報告及現場保護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要求駕駛員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發生人員傷亡,首先搶救受傷人員。

3.2.2事故報告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交警、保險部門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警部門電話122;保險公司電話95518機動車事故(事件)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聯繫電話、報告人;(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3.2.3事故現場保護

當事人和責任單位在第一時間內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保護事故現場。

3.2.4對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舉報事項

發生事故、對方當事人逃逸的,本單位當事人及隨行人員應記清對方車型和車牌向交警部門舉報。

3.3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3.3.1重大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理

組長或組長指定的現場總指揮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主持應急處置工作,召集相關成員,制定處置措施,並隨時向領導小組通報情況。配合上級應急部門開展應急處置。

3.3.2人員傷亡事故的處置

發生機動車輛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要求駕駛員或隨行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現場移動的物品,應設明顯標識,同時按3.2.3條規定處置。

3.3.3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一般機動車輛事故(事件),如果沒有人員傷亡但有較大財產損失,則必須報警,在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人員到位勘查現場後,由交警指揮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3.3.4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處置

發生輕微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發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當事人雙方對事故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事故時間、地點、當事人雙方姓名、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經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如有爭議,必須報警。

3.3.5機動車輛自燃事故(事件)的處置

5 機動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後,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關閉發動機,迅速取出滅火器或衣物,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進行滅火;火勢兇猛,一時無法撲滅,有可能造成車輛爆炸的嚴重後果的,應設定警戒線,疏散周圍羣眾遠離現場。同時報告消防、保險部門、保護現場。

3.3.6盜竊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或抵達目的地後發現現金或貨物被盜,要求駕駛員或隨車人員應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在公安人員到來之前保護好現場,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結束後,清點核對被盜現場或貨物數目,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

3.3.7搶劫事故的應急處置

運輸過程中發生搶劫事件時,要求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保持冷靜,避免過激行為,伺機發出呼救信號或打110報警電話,在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儘量拖延時間爭取救援。若搶劫行為已經發生,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救助傷者,同時保護好犯罪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現場勘查工作,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員特徵線索協助破案。

第四章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公司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清點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調查事故(事件)原因,查打安全隱患、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6 防止同類事故或連環事故發生,安撫傷員,穩定人心,迅速正常狀態。對傷亡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善後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通訊保障

確保值班電話暢通,及時更新內部、外部相關聯絡人員的移動電話和固定通訊號碼,節假日和夜間要公佈和開通值班室電話。

5.2應急物品保障

根據機動車輛事故(事件)的特點,後勤部門要採購配備搶險處置人員所必須的口罩,手套、工具、滅火器、防毒面具、保安防身用品及藥品等物資,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開展。

5.3宣傳、培訓和演練

5.3.1利用宣傳板報、專題會議、培訓等形式,宣傳機動車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做好預防工作的必要性,從而提高司乘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切實做好應對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的思想、技術和物質準備。

5.3.2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讓每個幹部職工明確自己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熟悉工作流程,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技術和自我保護能力。

5.3.3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7 演練,提高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程序開展應急處置的能力,確保機動車輛突發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六章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經公司批准後,下發各部門。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案實施後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完善和修訂,保證《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消除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人員給予獎勵;對機動車輛事故(事件)負有責任的相關部門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公司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6.4實施和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公司總經理簽發之日起施行。

車輛應急預案15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並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脱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後,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