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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級會計師《會計實務》測試題及答案

  案例;

2017年高級會計師《會計實務》測試題及答案

海創公司為上市公司,該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在對其 2010 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內審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提出疑問:

(1)2010 年 12 月 31 日,海創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合同,向丙公司出售商品一批,合同價格 3000 萬元。因丙公司現金流量不足,按合同約定價款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滿 l 年後分 3 期支付,每年 12 月 31 日支付 1000 萬元。如果丙公司在購買商品時支付貨款,則現銷價為 2486.9萬元。假設丙公司在購入商品時支付了增值税 510 萬元。 海創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應收款 3000

銀行存款 51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510

(2)2007 年 1 月,海創公司支付 2000 萬元購入一項非專利技術,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因攤銷年限無法確定,未對該非專利技術進行攤銷。 2007 年末,該非專利技術出現減值的跡象,海創公司計提了 200 萬元的資產減值損失。2010 年末,海創公司認為該減值的因素已經消失,將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作了全額衝回。海創公司的賬務處理是:

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2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200

(3)2010 年 12 月 31 日,海創公司擁有甲公司 80%的股權,甲公司資產總額 4000 萬元,負債總額 4500 萬元。因資不抵債,生產經營處於困難境地,為此,海創公司決定不將甲公司納入合併範圍。

為幫助甲公司擺脱困境,海創公司董事會決定在 2011 年投入 2000 萬元對甲公司進行技術改造,以提高甲公司產品的競爭能力。

(4)2010 年 12 月 31 日,海創公司有以下兩份尚未履行的合同:

①2010 年 2 月,海創公司與辛公司簽訂一份不可撤銷合同,約定在 2011 年 3 月以每箱 l.2 萬元的價格向辛公司銷售 1000 箱 L 產品;辛公司應預付定金 150 萬元,若海創公司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2010 年 l2 月 31 日,海創公司的庫存中沒有 L 產品及生產該產品所需原材料。因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海創公司預計每箱 L 產品的生產成本為 l.38 萬元。

②2010 年 8 月,海創公司與壬公司簽訂一份 D 產品銷售合同,約定在 2011 年 2月底以每件 0.3 萬元的價格向壬公司銷售 3000 件 D 產品,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的 20%。2010 年 l2 月 31 日,海創公司庫存 D 產品 3000 件,成本總額為 1200 萬元,按目前市場價格計算的.市價總額為 l400 萬元。假定甲公司銷售 D 產品不發生銷售費用。因上述合同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全履行,海創公司 2010 年將收到的辛公司定金確認為預收賬款,未進行其他會計處理,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l50

貸:預收賬款 150

  要求:

根據資料(1)至(4),逐項判斷海創公司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簡要説明理由並指出更正差錯辦法。

  參考答案

事項(1)分期收款銷售會計處理不正確。理由:銷售商品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銷售商品的公允價值(現銷價)確認收入。在差錯更正時,海創公司應借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513.1 萬元(3000-2486.9),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513.1萬元。

事項(2)衝回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不正確。理由:按照規定,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後,以後期間不得轉回。在差錯更正時,海創公司應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00 萬元,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200 萬元。

事項(3)海創公司不將甲公司納入合併範圍不正確。理由: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比如,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海創公司擁有甲公司 80%的股權,屬於海創公司的子公司;雖然甲公司資不抵債,但甲公司仍然持續經營,海創公司對甲公司也仍然具有控制權,因此,海創公司應將甲公司納入合併範圍。

事項(4)對虧損合同會計處理不正確。理由:沒有確認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損失和預計負債。在進行差錯更正時,應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330 萬元,貸記預計負債科目 330萬元。

注:與辛公司合同因其不存在標的資產,故應確認預計負債金額,執行合同損失=(1.38-1.2)×1000=180 萬元,不執行合同違約金損失 =150 萬元,退出合同最低淨成本 =150萬元;按照孰低原則,海創公司應確認預計負債 150 萬元。

與壬公司合同存在標的資產,執行合同損失=1200-0.3×3000=300 萬元;不執行合同違約金損失=0.3×3000×20%=180 萬元,退出合同最低淨成本=180 萬元。由於存貨沒有發生減值,不計提減值準備;海創公司選擇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企業應確認預計負債 180 萬元。

由此可見,應確認預計負債=150+180=33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