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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淄博高級會計師考試資格評審材料的報送

關於淄博市報送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5年淄博高級會計師考試資格評審材料的報送

市(區、縣)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關於做好2015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297號)和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報送2014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淄博市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報送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程序

  (一)申報範圍

從事財務會計或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中,取得2013、2014、2015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並符合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的人員。

實行評聘分開的事業單位,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人數超過核准的相應崗位數15%的不再推薦申報,除引進的急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外,不再推薦申報。

  (二)申報程序

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呈報部門統一呈報的申報辦法。

1、單位推薦。單位組織推薦時,要按規定公開專業技術任職條件、推薦辦法、申報人評審材料、被推薦申報人員名單等情況,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規模較大的單位應相應增加人數),對申報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單位根據推薦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研究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推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2、審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呈報部門審核無異議的統一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二、評審材料及報送要求

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申報採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網絡版),分為電子材料(利用系統報送)和紙質材料兩大部分。

 (一)電子申報流程

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服務網註冊個人賬户,依次填寫完善申報等級系列、基本信息、工作經歷、工作成績、成果獎勵、論文作品等,將所申報的電子信息上報工作單位審核。

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首先向市(區、縣)人社部門電話諮詢相關的申報路徑,然後通過組織機構代碼證註冊單位賬户,逐級審核、上報申報人員電子信息。(後附相關區縣和市人社部門的電話)

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從網站下載使用説明書,也可撥打網站列明的技術服務電話諮詢。

  (二)紙質材料報送流程

  1.材料報送流程:

市直各部門、市屬各企業、各高校不需要核崗的申報人員整理好相關材料後直接報送市財政局會計科(地址附後),需要核崗的申報人員需先下載《2015年度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核准表》(見附表1),填寫打印後到市人社局事業人事管理科進行核崗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蓋章後,憑核崗錶帶齊相關材料報送市財政局會計科。

區、縣各部門、各單位不需要核崗的申報人員整理好相關材料後報區人社部門在“上級主管部門”一欄蓋章後直接報送市財政局會計科(地址附後)。需要核崗的申報人員需先下載《2015年度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核准表》(見附表1),填寫打印後到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蓋章後,憑核崗錶帶齊相關材料直接報送市財政局會計科。

(《2015年度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核准表》具體事宜可諮詢相關人社部門。)

  2、材料類別、數量

(1)《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1份(A4紙型,原件);

(2)《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一式3份(A4紙型,原件);

(3)《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以下簡稱《“六公開”監督卡》)1份(A4紙型,原件);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一式2份(A3紙型,原件);

(5)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

如學歷證書丟失,須提交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件。持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海外留學人員應同時提供教育部認可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會計師或相關係列(審計、經濟、統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7)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按規定完成歷年繼續教育);

(8)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9)有效外語考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書原件;

(10)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

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丟失的,申報人員按隸屬關係提出申請,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補發證書或開具證明。

符合《山東省人事廳關於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於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山東省人事廳關於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有關規定,不參加、免於考試和放寬外語考試成績要求的,應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應審核表。

(11)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

(12)代表性著作、論文、作品原件2至3件;

(13)成果及獎勵證書原件,不超過3件;

(14)負責或執筆擬定、修訂的以單位紅頭文件形式印發的本單位會計管理制度或內部控制制度,不超過3件,封面註明“由本人執筆,現在仍在執行”;

(15)負責或執筆完成的財務分析報告或專題調查報告,不超過3件,封面註明“由本人執筆”,單位加蓋公章(多件材料合併裝訂的,以材料實際件數計算數量,多餘的予以退回);

(16)設區的市及以上批准的會計方面的科研課題結題報告及結題證書,不超過3件;

第(13)至(16)項申報人員沒有的,可不提供。第(14)至(16)項原則應提供原件,提供複印件的,必須由人事部門審核,註明“與原件一致”,單位加蓋公章。

(17)符合《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行辦法》(魯人社〔2009〕12號)破格申報條件的,應由工作單位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呈報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申報。因獲獎或成果破格的,其獎項和成果內容應與財會工作相關。

(18)改系列申報評審的(同級別),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或《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複印件)1份,並報送反映其工作變動後業務水平、業績情況等的'證明材料。

(19)各年度考評表原件,(以2015年之前推6年,即2009-2014年度。)

  (三)、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字跡清晰,不得塗改、漏頁、缺頁,應提供原件的不得以複印件代替。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加強對申報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對審核情況填寫明確意見,並按要求籤名、蓋章。其中,所在單位須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

(2)有效外語考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應依次重疊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封面的背面。

不參加、免於考試和放寬外語考試成績的審核表及其證明材料應一併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封面的背面。

(3)《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六公開”監督卡》、破格推薦報告、《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應夾放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的封面和首頁之間。

(4)申報人員填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時,應在“任現職後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欄的最後填寫如下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並簽名。

(5)學歷證書、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原件應單獨放在一箇中信封內,信封封面列明證書名稱、數量。

(6)論文應在期刊目錄作好標記,並將文章摺頁,若提供的文章發表在報紙上的,應一併提供載用該文章報紙的整版。

(7)所有申報材料須按要求裝入統一印製的檔案袋內,實際材料件數與檔案袋封面目錄必須相符。

 三、報送時間、地點

單位電子材料報送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領取成績單、評審表格等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受理審核材料,請各申報人員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及時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市財政局會計科紙質材料報送地址:淄博市張店區東方商務樓708房間(新村西路99號);紙質材料報送聯繫電話:0533-211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