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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2016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報送通知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報送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通知可知, 省屬及中央駐皖彙總單位報送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23日。各市財政局彙總報送時間為2016年12月26-30日。以下是具體的詳情。

宿州2016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報送通知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報送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財會函〔2016〕391號

各市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省屬有關企業、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報送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規定的評審條件》(財會〔2016〕1203號),所要求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申報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自行下載空白表的,須雙面打印,評審表相關位置須蓋章)。

2.《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打印件一式22份(A3紙,不需裝訂,表頭及相關位置須蓋章,並提供電子版)。

3.相關學歷、資格證書材料(均提供原件與複印件,原件審查後退回,複印件需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會計師資格證書(申報人員所屬事業單位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須提供會計師聘任證書);

(4)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2014年、2015年或2016年全國合格證)。達2016年度省線人員,提供網上查分截屏並經所屬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5)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近5年繼續教育(須經人事主管部門或所在市級人社部門確認);

(6)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如註冊會計師等)。

4.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事業單位聘任會計師職務須提供聘任證書)以來的工作實績材料(須註明制定人和證明人,並蓋章)。

5.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或事業單位聘任會計師職務)以來的理論研究成果(提供論文所在雜誌原件,經審查後退回。同時提供複印件和電子版本,複印件內容包括論文所在雜誌的封面、封底、雜誌目錄及完整的論文所在頁;同時提供論文word版本的電子文檔)。

6.近5年(2011-2015年)年度工作實績考核情況(原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並由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見書。(內容包括個人近五年思想動態、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取得成績或受到懲罰等綜合情況彙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出具,並經單位負責同志審核確認。)

7.取得會計師資格(或事業單位聘任會計師職務)以來的個人會計專業工作報告,並簽字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

以上打印件或複印件請用A4紙,其中3、4、5、6、7項申報材料須按序裝訂並裝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破格或轉評申報人員請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封面右上角及材料袋上註明“破格”或“轉評”字樣。

 三、申報單位初審

1.材料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其申報材料和證件進行逐一審核,查驗是否真實、有效、齊全、規範,將複印件與原件核對並蓋章確認。

2.公示:單位人事部門需將申報人基本情況及本年度申報高級會計師情況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報送。

 四、報送方式及時間

1.申報人請按以下方式報送申報材料:

(1)市屬及以下單位的,由所在市財政局彙總報送;

(2)省屬單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門彙總報送;

(3)省屬企業的,由企業集團彙總報送;

(4)中央駐皖單位的,由中央駐皖單位彙總報送;

(5)其他單位的,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市財政局彙總報送。

2.各彙總報送單位應出具委託評審函,並編制《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彙總表》。

3.各彙總報送單位將符合條件申報人員的材料、《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表》和《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彙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公示證明及委託評審函一併報省財政廳會計處。

4.報送時間

省屬及中央駐皖彙總單位報送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23日。各市財政局彙總報送時間為2016年12月26-30日。

 五、相關事項

1.《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財會〔2016〕1203號)及申報材料中相關文件和表格請登陸安徽財政信息網() 查詢或下載。

2.所有材料原件經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專家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全部退回,所收取的材料待評審完畢後一定時間內集中處理,除特別要求外,不予退回。

聯繫方式:安徽省財政廳會計處 0551-68150280

附件1:《安徽省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規定的評審條件》(財會〔2016〕1203號)

附件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附件3:《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附件4:《申報高級會計師人員簡明情況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