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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終獎扣税標準-年終獎如何扣税

根據國家税務局2005年發佈的文件規定,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2011年9月1日起,我國個人所得税起徵點調整為3500元,採用7級超額累進税率。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年終獎扣税標準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年終獎扣税標準-年終獎如何扣税

  年終獎扣税標準

這裏面的應納税所得額指的是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

一般大家的到手工資都是扣除五險一金和個税之後的金額,並且是先扣除五險一金再扣除個税。由於個税起徵點為3500元,因此這裏要分兩種情況來計算年終獎。

第一種情況: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不超過3500元,要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補足3500元,剩餘的金額除以12再得出應納税所得額,

  個税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年終獎—(3500—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第二種情況:扣除五險一金後的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税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個税的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年終獎×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年終一次性獎金要交多少税

按照國家税務總局的規定,年終一次性獎金扣税方式有下表1中的兩種情形,基本邏輯與工資個税繳納是一致的。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元,交税金額=年終獎×税率-速算扣除數;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元,在交税之前,年終獎將預先抵扣部分金額,然後以抵扣後的數額作為基數納税。

表1中的税率如何確定?基本邏輯是先將年終獎÷12,再將商數與下表2比對,找到對應級數,從而得到對應税率與扣除數,參見表2。

  下面用兩個案例來簡單解釋一下。

案例一:甲2016年的月基本工資5000元,年終獎發了3萬元。在年終獎交税方面,先以3萬元除以12,商數為2500元,與上表2比對,對應級數為2,該級數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由此,根據公式,3萬元年終獎需交納的個税為:30000×10%-105=2895元。

案例二:乙2016年的月基本工資2000元(低於3500元),年終獎也發了3萬元。由於其月工資低於3500元,在年終獎交税方面有一定的抵扣。具體是用[30000-(3500-2000)]÷12,而不是直接30000÷12,獲得商數2375元,再將商數與上表2比對,對應級數為2,該級數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由此根據公式,3萬元年終獎需交納的個税為:28500×10%-105=2745元,比案例一少交150元。

  年終其他各類獎金如何交税

年終其他獎金是指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一般來説,每個公司都會設置以上各種名目的獎金,以此激勵員工好好幹。對於此類獎金,操作很簡單,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案例三:甲2016年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年末獲得優秀員工獎10000元,季度優秀獎10000元,加班獎1000元,考勤獎1000元。各類獎金合併入工資再減去五險一金及免徵額,年末合計應納税所得額為23500元,該金額對應税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故最終納税額為:23500×25%-1005=4870元。

  怎樣的'薪酬組合可以少交個税

既然基本工資和年終獎也要扣税,那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着最佳組合從而使合計交税最少呢?答案是肯定的。

假設南京居民甲和乙,税前總收入相同,都是12萬元,只是結構略有差別。甲:基本工資5000元,年終獎6萬元;乙:基本工資8000元,年終獎2.4萬元。在此結構下,甲乙納税情況如下表3:

從表3可以看出,甲與乙雖然税前收入總和一樣,但甲比乙要多交7000元左右的税,到手收入也比乙少了300多元。由此可見,年收入一樣,年終獎高的扣税多很多。在此提醒,在員工總收入恆定的情況下,平時員工多拿工資、年終少拿年終獎,可以少交個税。

  年終獎分批發放可以少交税

在年終獎發放上,很多公司採取分批次發放的方式,即年中發一部分,年底再發一部分,也有公司分攤到12個月發。難道説,分批發放可以少交税?

税法規定,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年終獎的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其餘情況下都要以個人所得税計税。這就意味着,分批發的時候,只有其中一次可以採取年終獎扣税方法,其他需合併在工資裏繳納個人所得税。沿用上表3案例,假設甲乙的年終獎分兩次發,年中發一半,年末發一半,年中那一半按年終獎扣税方法計算,年末那一半直接和工資合併納税。

從表4可以看出,當年終獎高、基本工資低時,年終獎分批發可以少交税;但當年終獎低、基本工資高時,年終獎分批發反而大大加重了税負。因此,年終獎分批發並不一定可以少交税。當前很多企業將年終獎分批發,目的並非避税,而是藉此留住員工,加大員工跳槽的成本。然而,以這種方式留住員工,只能是一時之舉,並非長久之計,企業老闆們還是要注重平時多多提高員工福利,讓員工感到滿意才是上策。

  年終獎千萬別多要“一塊錢”

一般來説,多即是好,但對於年終獎來説,卻不一定。如果老闆一任性,給你多發一元錢,你卻要為此多交1000多元的税,得不償失。

由表5可知,當年終獎為18000元時,若多發一元錢,需多交1155.1元個税,到手年終獎反而少了千元。具體來説,當年終獎在18000元,到手收入為17460元,當年終獎增加至18000-19283.33元時,到手年終獎反而不到17460元。經測算,類似的區間共有六組,分別為18000-19283.33元、54001-60187.5元、108001-114600元、420001-447500元、660001-706538.46元、960001-1120000元。在此提醒:如果你的年終獎落在這些區間裏,一定要任性地跟老闆或財務説,多出來的獎金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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