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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納税信用等級2017

納税信用等級是指税務機關根據納税人履行納税義務情況,依據《納税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評定的基礎上,就納税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税信用所評定的等級。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納税信用等級的知識,歡迎閲讀

什麼是納税信用等級2017

  納税信用等級分類

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

下面我們根據信用等級來具體瞭解一下:

  A級信用

考評分在95分以上的,為A級。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認定為A級:

(一)具有涉嫌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至評定日仍未結案或已結案但未按照税務機關處理決定改正的;

(二)兩年內(指税務機關確定納税信用等級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新發生欠繳税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報送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税資料的;

(四)評定期前兩年有税務行政處罰記錄的;

(五)不能完整、準確核算應納税款或者不能完整、準確代扣代繳税款的。

  B級信用

通過對評定指標進行考評考評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為B級。

但至評定日為止有新發生欠繳税款5萬元以上的(自評定日起向前推算兩年內發生,至評定日尚未清繳的),不具備評定為B級納税人的資格。對辦理税務登記不滿兩年的納税人,不進行納税信用等級評定,視為B級管理。

  C級信用

考評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為C級。

特殊情形,考評分超過6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一律定為C級:

(一)依法應當辦理税務登記而未辦理税務登記的;

(二)評定期內同時具備按期納税申報率在90%以下,納税申報準確率在

70%以下,應納税款按期入庫率在80%以下,代扣代繳申報準確率在80%以下,代扣代繳税款入庫率90%以下的;

(三)兩年內(指税務機關確定納税信用等級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有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且受到税務行政處罰的;

(四)納入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的納税人,一年內兩次不能按期抄報税的;

(五)應税收入、應税所得核算混亂,有關憑證、賬簿、報表不完整、不真實的。

  D級信用

考評分在20分以下的,為D級。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進行計分考評,一律定為D級:

(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尚未結案的;

(二)兩年內(指税務機關確定納税信用等級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有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抗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涉税犯罪行為記錄的;

(三)騙取税收優惠政策、騙取多繳税款退回的。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税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4年第40號)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税款、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繳納税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税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税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税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税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或者拒絕、阻撓税務機關依法實施税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税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税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税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激勵與監控

對A級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依法給予以下鼓勵:

(一)除專項、專案檢查以及金税協查等檢查外,兩年內可以免除税務檢查;

(二)對税務登記證驗證、各項税收年檢等採取即時辦理辦法:主管税務機關收到納税人相關資料後,當場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三)放寬發票領購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貨物退(免)税規定的前提下,簡化出口退(免)税申報手續;

(五)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情況採取激勵辦税的服務措施。

對B級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除在税務登記、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税款退免、税務檢查、行政處罰等方面進行常規税收徵管外,重點是加強日常涉税政策輔導、宣傳等納税服務工作,幫助其改進財務會計管理,提高依法納税水平,提升納税信用等級。

對C級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應加強管理,並可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一)嚴肅追究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責任並責令限期改正;

(二)列入年度檢查計劃重點檢查對象;

(三)對驗證、年檢等報送資料進行嚴格審核,並可根據需要進行實地複核;

(四)發票的供應實行收(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等辦法;

(五)增值税實行專用發票和税款先比對、後抵扣;

(六)納税人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税時,應從嚴審核、審批;

(七)各地根據情況依法採取其他嚴格的管理措施。

對D級納税人,除可採取上述C類納税人的監管措施外,主管税務機關還應當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強化管理,並可實施以下措施:

(一)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

(二)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權。


標籤:信用等級 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