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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關於2015年中級職稱考試合格考生考後資格審查的公告

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

湘潭關於2015年中級職稱考試合格考生考後資格審查的公告

  考後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後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的湘潭考區(含雨湖區、嶽塘區、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並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查詢系統)。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6年1月13日-1月15日(三天),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點: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嶽塘區芙蓉中路157號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1615室)。

聯繫電話:0731-58524342(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
0731-58276050(湘潭市財政局會計科)

  三、資格審查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規章,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2.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3.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

4.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5.取得博士學位。

  四、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考試登記表》(見附件,必須使用A4紙雙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本人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複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註冊後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

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必須具有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出具的紙質認證報告。(此認證報告開具需要15天左右,考生需提前在教育部門辦理;認證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蔡鍔北路教育街11號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省教育廳西院,諮詢電話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職業院校))。

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並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複印件一併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考試登記表》右上方,並在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和報名序號)。

  五、其它事項

(一)滾動考試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當年年底(需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湘潭會計網)通知。

 湘潭市財政局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