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業 > 安全工程師

2016年安全工程師《法律知識》第四章習題

多複習多做練習題,有利於各位考生在考試中獲得好的成績。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部分練習題,希望對大家有用。

2016年安全工程師《法律知識》第四章習題

  一、單選題

1.下列( )不屬於犯罪的基本特徵。

A.犯罪必須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B.犯罪必須具有刑事違法性

C.犯罪必須具有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都是刑法所規定

D.犯罪必須具有應受刑事處罰性

正確答案是C。

解析:犯罪的基本特徵是指犯罪行為區別於一般違法行為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犯罪必須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社會危害性是指犯罪行為對於某一社會形態中的利益具有嚴重危害的特性。這是犯罪與一般違法行為、不道德行為的最大區別之處。

第二,犯罪必須具有刑事違法性。刑事違法性不僅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了外在的刑法規範,同時也表現為行為人對於人們內在的刑法感情的背離。

第三,犯罪必須具有應受刑事處罰性。刑事處罰是犯罪的必然後果,某種行為一旦定罪,國家就必然進行刑事責任的苛責,並且刑事責任也只能加諸於犯罪。

犯罪的上述三個基本特徵相互聯繫,不可分割。同時,這三個基本特徵對於認定安全生產相關領域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具有重大意義。

2.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A.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

B.未滿十六週歲

C.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

D.未滿十八週歲

正確答案是C。

解析: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 )有期徒刑。”正確答案為( )。

A.三年以下;五年以上

B.五年以下;五年以上

C.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正確答案是C。

解析: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4.《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 )有期徒刑。”正確答案為( )。

A.三年以下;五年以上

B.五年以下;五年以上

C.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正確答案是B。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5.《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 )有期徒刑。”正確答案為( )。

A.三年以下;五年以上

B.五年以下;五年以上

C.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正確答案是C。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規定:“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事故罪,是指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指對礦山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負有直接責任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以及對礦山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負有管理、維護職責的電工、瓦斯檢查工等人員。

6.《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 )有期徒刑。”正確答案為( )。

A.三年以下;五年以上

B.五年以下;五年以上

C.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D.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正確答案是D。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報、謊報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責任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

“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是指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負責生產經營管理的投資人以及其他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

7.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生產安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

A.作業的安全

B.生產安全

C.公共安全

D.安全事故監管制度

正確答案是B。

解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生產安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

重大責任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生產、作業的安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侵犯的客體是作業的安全,主觀方面為過失。

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不報、謊報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安全事故監管制度,主觀方面體現為故意,安全事故發生後明知應當報告,主觀上具有不報、謊報事故真相的故意。

8.法律規定了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下列( )不屬於行政處罰的程序。

A.簡易程序

B.適用程序

C.一般程序

D.聽證程序

正確答案是B。

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法律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主要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

9.《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了處罰法定原則,它不包含( )意思。

A.實施處罰的主體法定

B.處罰的對象法定

C.處罰依據法定

D.處罰程序法定

正確答案是B。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了處罰法定原則,它包含三層意思:

1.實施處罰的主體法定。

2.處罰依據法定。

3.處罰程序法定。

  二、多選題

1.行政處罰具有下列( )特徵。

A.行政處罰由法定的國家機關和組織實施

B.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處罰的刑事相對人。

C.行政處罰是對違法行為人的制裁,具有懲戒性

D.行政處罰必須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實施

E.行政處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實施。

正確答案是ABDE。

解析:行政處罰具有下列特徵:

(1)行政處罰由法定的國家機關和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也可以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處罰的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的對象,亦稱行政管理相對人。實施行政處罰時的`行政相對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受行政制裁的人。

(3)行政處罰是對違法行為人的制裁,具有懲戒性。

(4)行政處罰必須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實施。第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5)行政處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主要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

2.《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 )、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

A.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B.責令停產停業

C.撤職

D.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E.行政拘留

正確答案是ABDE。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其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關閉等等。

3.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 )屬於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A.處罰法定原則

B.處罰公正、公開原則

C.處罰與警戒相結合原則

D.權利保障原則

E.一事不再罰原則

正確答案是ABDE。

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應遵循如下基本原則:

1.處罰法定原則。

2.處罰公正、公開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了處罰公正、公開原則。處罰公正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與相對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處罰公開原則就是指行政處罰的依據、過程及結果必須公開。

3.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處罰是為了更好的教育,不教育單純處罰是****,但是僅僅教育往往達不到預期目的,輔助以處罰,讓違法者感受到痛苦,就會促使其避免或者減少違法行為。處罰和教育都是手段,在行政處罰中應當靈活掌握。

4.權利保障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5.一事不再罰原則。《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據此,一事不再罰原則可以界定為:對行為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與兩次以上同類(罰款)處罰。一個行政機關不得對同一個違法行為多次罰款,其他行政機關不得對已經實施罰款的同一個違法行為再次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