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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報關員資格考試:一般進出口貨物

報關員2.27W

導語:一般進出口貨物是一般進口貨物和一般出口貨物的合稱,是指在進出境環節繳納了應徵的進出口税費並辦結了所有必要的海關手續,海關放行後不再進行監管,可以直接進入生產和消費領域流通的進出口貨物。

2017年報關員資格考試:一般進出口貨物

  一般進出口貨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進出口貨物:納税、放行後,不再監管的貨物 (針對監管方式而言)

一般貿 易 貨物:即貨物單邊進口或出口的貿易。

一般貿易貨物:正常報關納税、交證則結關為

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時提交減免税證明,則放行後進入監管階段,此時為減免税貨物;

  (二)特徵: (交證、納税、放行即結關)

1、進出境環節繳納進出口税費;

2、進出口時提交相關的許可證件;

3、海關放行即結關,不再監管。

(三)範圍:判斷是不是一般進出口貨物,關鍵看是否實際進出口和是否放行後解除監管),而不在於它是否作價和交税

根據這點判斷下列 ▲▲

① 不享受特定減免税或不準予保税的一般貿易貨物;vc

② 轉為實際進口的原保税貨物

③ 轉為實際出進口的原暫準進出境貨物

④ 實際進出口貨樣廣告品(不包括暫時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⑤ 易貨貿易、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 實際進出口

⑥ 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貨物;

⑦ 承包工程項目進出口貨物;▲

⑧ 外國旅遊者小批量訂貨出口;▲

⑨ 隨展覽品進出境的小賣品、展賣品;

⑩ 不準予保税的寄售代銷貨物

11 駐華商業機構進出口陳列用的樣品;

⑿ 免費提供的進口貨物:

a) 外商經貿活動中贈送的;

b) 外商經貿活動中免費提供的試車材料; 不作價

c) 我境外企業、機構向國內贈送的。

  二、程序

四個環節:進出口申報、配合查驗、繳納税費、提取或裝運貨物 /審單、查驗、徵税、放行

(一)進出口申報

1、申報步驟:準備申報單證、進口看貨取樣、申報

2、申報方式:終端申報、委託EDI申報、自行EDI申報、網上申報

3、申報地點:進口→進境地 /指運運申報(構成轉關申報);

出口→出境地 /啟運地申報(構成轉關申報);

保税、特定減免税和暫準進出境轉為實際進出口時,在貨物所在地申報。

  4、申報期限:

進口貨物: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節假日順延:11日進境12日算起是26日。

出口貨物: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以前;

進口集中申報貨物: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個月內申報。

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申報,變賣處理。不宜長期保存,提前處理。

(三個月的滯報、納金0.5%。)

5、申報日期:收到“接受申報”報文或“現場交單”或“放行交單”通知,即申報日期並表示申報成功。

紙質報關,關員報關單上登記處理的日期,即為海關接受申報日期。

遭退單,則為再次申報被接受日; 核准改單、退單,為再次申報被接受日

1、 申報接受與現場交單:

收到“接受申報”報文或“現場交單”或“放行交單”通知;

10內打印紙質報關單,備齊隨附單證並簽名蓋章,現場報關。

7、滯報日期與滯報金:起徵日以運輸工具申報進境日的第15天始按天0.5%。(萬分之五)計算。

(1日申報進境,15日之內為申報期限;16日開始計徵)

核准撤單重報的,則計徵日為撤單第15日開始計徵(14天內必須重新申報);現場不交單造成的被撤單重報不在此列。

起徵日遇節假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計算到元;50元起徵。

公式:滯報金 = 完税價格 * 0.5%。*滯報天數

  8、申報單證:分為主要單證、 隨附單證(基本單證、特殊單證、預備單證)。

主要單證:報關單

基本單證:貨運單據、商業單據,如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等。

特殊單證:核銷單、原產地證、許可證件、加工手冊(紙質和電子)、減免税證明、擔保文件等。

預備單證:貿易合同、信用證、進出口企業的有關證明文件等。

9、進口看貨取樣問題:

海關核准並監管,海關開具取樣記錄與清單,關員與取樣人同時簽字確認。

法檢貨物,尚須取得檢驗檢疫許可證明。常常因確定品名、規格、型號、歸類等。

10、修改或撤銷申報情形: (屬海關行政許可)▲

計算機網絡系統等原因導致申報錯誤的

② 放行後,由於配載、裝運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關需要換船的

③ 報關員操作或書寫失誤,但未對管制政策、税費徵收、統計指標造成影響的

④ 按照貿易慣例先行採用暫定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的

⑤ 裝載、運輸、存儲時因短溢裝、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損而與申報不符的。

注意:海關已決定布控、查驗的'進出口貨物,不得修改。

改單或撤單再重報時需要變更、補辦許可證件的,應當補辦提交。

  (二)配合查驗

1、查驗內容:貨物的性質、價格、數量、原產地和貨物狀況是否與報關單相符

2、查驗地點:一般在監管區內進行。特殊情況下,海關申請核准可派員到監管區以外查驗。

3、查驗時間:海關正常工作時間內,允許例外。書面會通知。

4、查驗方法:徹底查驗和抽查;人工查驗和設備查驗

5、配合查驗責任:搬移,開拆重封,回答詢問,提供單證,收取海關取樣清單,簽字確認“海關貨物查驗記錄單”

6、複驗:同一官員不得參與複驗

① 對貨物形狀需作進一步確認的

② 涉嫌非法運輸違規的

③ 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

  7、徑行開驗:必須有監管場所經營人或者運輸工具負責人到場。

① 涉嫌違規非法運輸的

② 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場

8、貨物損壞賠償

*僅限於查驗過程中,由於關員責任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根據被損貨物及其部件的受損程度確定,或者根據修理費確定。事後發現貨物有損的,不負責賠償,必須查驗現場提出。

*不屬於海關賠償範圍:

① 由於貨物性質在海關查驗的正常時間內(含扣留時間內)造成的損失(如易腐易失效貨物);

② 海關正常查驗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損;

③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④ 在海關查驗之前或之後發生的損失。

⑤ 查驗前和查驗後發生的損害。

(三)繳納税費: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行繳納税費;收到繳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請放行。(也可電子支付)

  (四)提取或裝運貨物

1、海關放行:結束並離開海關進出境現場監管。

結 關:辦結所有的海關手續,海關不再監管。

  放行 ≠ 結關

放行分為結關式放行和非結關式放行

2、放行的做法:在繳納税費或提供擔保後,海關在進口提貨憑證(提單、提運單、運單)或出口裝貨憑證(站場收據、裝貨單、運單)籤蓋“海關放行章”。然後憑以從/在海關監管倉庫提貨或辦理裝運。必要時向海關申請出具報關單證明聯。

“無紙通關”現場放行後,“海關放行”報文藝版同時發送給監管倉庫和收發貨人,收發貨人打印出來,憑以轉運或提貨。

3、常見報關單證明聯:

① 收 / 付匯證明:海關在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上簽名、加蓋海關“驗訖章”。簽發後同時向銀行和外管局發送電子數據。

② 出口收匯核銷單:海關在外管局簽發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上簽名、加蓋海關“單證章”。發貨人憑報關單收匯證明聯和出口收匯核銷單辦理核銷。

③ 出口退税證明:即報關單出口退税證明聯(簽名加蓋海關“驗訖章”)。同時發送電子數據國税局。

④ 進口貨物證明書:針對摩托車、汽車等運輸工具,憑以申領牌照。簽發後,通過總署發送電子數

國家交通管理部門。

*、貨物結關後海關不再監管。一般進出口貨物現場放行即結關。但保税貨物、特定減免税貨物、暫準進出口貨物、部分其他進出口貨物現場放行後,仍需後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