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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單填制複核及錯誤排查

報關員2.92W

導語: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下面跟着本站小編來看看報關單填制複核及錯誤排查。

報關單填制複核及錯誤排查

  【知識準備】

報關單填制常見差錯原因及情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工作不細緻、責任心不強等主觀原因引起差錯

(一)報關單欄目數據填制不齊全

從對差錯的統計來看,經常出現漏填的項目有備案號、合同號、許可證號、集裝箱號、規格型號、徵免性質等十多項。在填制時應該逐項填制,不能漏項。漏填項目是比較簡單低級的失誤,剛開始填制報關單時容易出現,隨着填制技術的成熟及責任心的加強,會逐步減少此類差錯。

  (二)報關單欄目數據填制差錯

由於工作不認真、馬虎造成的填寫錯誤,在報關單的任何欄目都可能發生,表現為數據錯誤、數字顛倒、字母顛倒、數據不符等,其中貿易方式、徵免性質、數(重)量、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及運輸方式、運費、保費、單價、總價、隨附單證、許可證號等欄目錯填的影響較大。例如:

1.幣值差錯。例如,日元錯填成美元,如果數值較大,海關將視為重大統計差錯,可能移交相關部門處置,可能引起處罰及降低企業管理類別。

2.通關單漏輸號碼位數或錯附通關單。通關單數據已實現聯網核查,數據對碰失敗會造成退單,同時會計入企業差錯。

3.集裝箱號錯誤。箱號填制錯誤,將造成刪改單,嚴重時進口無法提取貨物,出口無法正常出運。

4.數量、總價等數值差錯。數量、總價填制錯誤和幣制填制錯誤一樣,均可能引起處罰及降低企業管理類別。

  二、專業技能不高、業務不熟練等客觀原因引起差錯

(一)報關單欄目概念不清楚造成的填制失誤

在填制報關單前,報關人應熟練掌握《報關單填制規範》的內容,對每個欄目的含義界定要相當清楚,否則概念不清,內涵及外延不能區分,往往造成錯填。

1.貿易方式錯填。例如,外方贈送貨物,應按“其他進出口免費”,代碼為“3339”,但填製為“一般貿易”。

2.徵免性質錯填。徵免性質和貿易方式、經營單位、備案號等有很嚴格的對應關係,填制的徵免性質需和所填制的貿易方式匹配,如果概念不清,很容易填錯。例如,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等利用投資總額外的自有資金,按照有關減免税政策進口的設備,填制進口貨物報關單“徵免性質”欄時,應按“自有資金”填報,不能填報為“鼓勵項目”。

3.許可證號錯填。例如,錯將自動進口許可證號填在許可證號欄。

4.隨附單證錯填。例如,將實行聯網管理的和不實行聯網管理的原產地證書號碼均填報在本欄目。

5.雜費錯填。對雜費的概念不清,分不清哪些費用屬於雜費,哪些費用應在運費欄目填報。

6.進口口岸、出口口岸錯填。這種情況多發生在轉關貨物,或者不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税監管場所之間調撥、轉讓的貨物報關單的填制過程中。

7.裝貨港錯填。在進口貨物有轉船的情況發生時,將裝貨港錯填為境外起始發出的港口,按照規定,本欄目應按進El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後一個境外裝運港填制。

8.原產國(地區)錯填。如果進口貨物有兩個以上國家參與生產,經常造成原產國(地區)錯填。

9.運輸方式錯填。填制錯誤多發生在無實際進出境貨物於境內流轉時,混淆海關規定的特殊運輸方式的代碼。海關現行的特殊監管區域形式很多,如保税區、保税物流園區、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區等,在填報時注意區分區域不同,運輸方式也不同。

(二)報關單欄目邏輯關係不對應造成的差錯

例如,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分單填報時,各分項數值與發票總數值不符、報關單上的數值和許可證數值不符。

  三、其他原因引起報關單填制差錯

例如,預錄入單位差錯。錄完單據申報前,已複核出差錯並進行標記,但預錄入單位人員未更改即發送申報數據。例如,企業的.加工貿易手冊超期未核、手冊超量等。進出口企業手冊管理不完善,造成手冊超期未核,或者某項商品進El超量,造成自動退單。另外,國家政策臨時調整及電子口岸系統故障,也是報關單填製出現差錯的原因。

報關單填製出現錯誤,會引起海關計税錯誤,影響海關貿易管制與準確統計;會因報關單的修改或撤銷而增加工作量,延緩海關正常放行速度;會使委託人無法提取貨物,艙單無法核銷,不能簽發收匯聯和核銷、退税聯,無法辦理付匯或退税手續;會記入報關企業差錯,降低企業管理類別,等等。

複核報關單需要掌握國際貨運及國際貿易相關知識、海關關於貨物監管的相關管理規定、商品歸類相關知識、報關單的填制規範及報關單各欄目的邏輯對應關係等。

  【作業實施】

報關單常用複核方法如下。

  一、相關欄目的逐項審核

根據貨主提供的原始單據,針對報關單各欄目逐一與原始單據進行核對。這是報關單複核的最基本的方法,通過上述步驟,力爭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

  二、根據貿易方式進行的邏輯審核

利用該種方法複核,必須首先保證貿易方式填制正確。在此前提下,根據貿易方式與報關單其他欄目的相互對應關係,快速驗證相關欄目的填制是否正確。

例如,貿易方式為“外資設備物品”的進口貨物,其“備案號”欄應填製為 Z字母開頭的徵免性質税證明編號,其“徵免性質”欄目應正確填寫“鼓勵項目”等內容,其“徵免性質”應填製為“特案”。

  三、根據貨物經營單位進行的邏輯審核

在貨物進出口的國際貿易中,經常會發生委託代理進出口業務,通過檢查經營單位和收發貨單位填制的邏輯關係(見表4—4—1),可快速查出差錯。

  四、通過監管證件與報關單相應欄目一致性進行的審核

根據貨主提供的監管證件,對照報關單相關欄目進行一致性審核,一般包括:進/出口口岸、經營單位、收/發貨單位、商品名稱、商品編碼、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幣值、總價等。如為“一批一證”的監管證件,要做到報關單項目與相應證件數據相符。

  五、通過成交方式與運、保費邏輯關係進行的審核

進出口單據與相應的成交方式邏輯對應關係如表4—4—2所示。

複核人員可根據表4—4—2快速核實草單填制是否有誤。

  六、通過貨物件數進行的邏輯審核

例如,報關單分單填報時,核實提貨單、裝箱單上所示件數與各報關單件數之和是否相等;報關單品名在兩項以上的,核實貨物總件數和分項件數之和是否相符。

  七、通過貨物毛淨重進行的邏輯審核

例如,報關單分單填報時,提貨單、裝箱單上所示毛重與各報關單毛重之和是否相等;提貨單、裝箱單所示淨重與各報關單淨重之和是否相等;報關單品名在兩項以上的,貨物總淨重與分項淨重之和是否相符。

此外,還可通過對貨物總價進行邏輯審核等方式進行復核。例如,報關單分單填報時,發票所示總價與各報關單總價之和是否相等;報關單品名在兩項以上的,貨物總價與報關單各分項總價之和是否相符,等等。

報關人員按照《報關單填制規範》填制報關單草單及複核草單後,自行或交由報關現場的預錄入公司進行終端錄入,將報關單紙質數據輸入系統,形成電子數據報關單待向海關申報。複核人員此時應認真核對複核後草單與待申報電子數據的一致性,確保錄入內容無誤。再次核對需提交的隨附單證是否完備、齊全、有效後,正式向海關提交電子數據進行申報。報關單填制複核及錯誤排查應包含草單複核及預錄入後待申報電子數據一致性的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