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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河源技師學院招聘通告

2016廣東河源技師學院招聘11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查看。

2016廣東河源技師學院招聘通告

為做好河源技師學院2016年招聘人員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河源技師學院創辦於1988年,2005年遷入新校區辦學,是國家第二批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院校,國家重點技工學校。學院佔地面積21.9萬平方米,開設數控加工技術、模具製造、汽車維修、電氣自動化等22個專業,建有數控、模具、汽車維修等實訓場所92個。

  二、招聘崗位、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

(二)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35週歲以下,年齡計算以公告當日為限;

(三)報考者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教師上崗資格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四)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學業成績的推薦表;

(五)在職(崗)人員報考須有職業教育工作經驗,須徵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

(六)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七)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

河源技師學院辦公室(地址:河源技師學院1號樓302室)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原單位工作證明材料及原單位個人繳交社保證明(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複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並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户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按省、市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備註欄裏註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並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發放准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方式和範圍,面試人數、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佈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2.講課(實操)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範圍

1.採取筆試、面試(實操)相結合的方法。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的測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有關機構實施。

3.面試(實操)。序號1—9的招聘崗位(即專業理論教師)的面試採取説課的方法;序號10的招聘崗位(即模具、數控賽事專業指導教師)的面試採取實操的方法,實操內容包括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面試工作由河源技師學院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督。

(三)面試(實操)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實操)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確定。

(四) 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五) 按照筆試成績和麪試(實操)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實操)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 考試成績的'公佈時間和方式

1. 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上公佈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 考生面試(實操)完畢後當場評分、統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參與監督,當日公佈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技師學院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河源技師學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佈方式、諮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並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户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並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諮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800313。

  八、其他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招聘職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100分制),低於合格線的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