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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紅山區教育局認定教師資格公告

2016年赤峯市紅山區教育局認定教師資格公告公佈了,本次網報時間是2016年4月18日-4月29日,有需要的考生趕緊去報名吧!以下是2016年春季紅山區教育局認定教師資格公告全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春季紅山區教育局認定教師資格公告

根據赤峯市教育局《赤峯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赤教人函字〔2016〕10號)要求,現將我區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我區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報名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請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和登錄;其他申請人員(參加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人員和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和登錄,提交申請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網上報名工作。網上報名結束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領取體檢表,統一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一、網上報名時間

紅山區教育局負責認定户籍為紅山區申請初級中學、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網報時間:2016年4月18日-4月29日,每個工作日的8:00-18: 00,週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中國教師資格網不開放(本次網報期間,4月23日—4月24日網站不開放)。

  二、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5月3日-5月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現場確認地點:赤峯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420室(四樓)

聯 系 人:冀永治

諮詢電話:8861136

確認點地址:赤峯市新城區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乘車路線:乘坐7路、9路、66路公交車到“檢察院”站下車南走50米右轉即到赤峯市教育局,乘坐6路、35路公交車到“檢察院”站下車西走200米即到赤峯市教育局。

  三、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及裝訂事項

網上報名時申請人首先到“紅山區教育網”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網頁下載“教師資格認定提交檔案目錄單”,按提交檔案目錄單順序將申請材料裝訂成冊(目錄單填寫後裝訂在首頁),需要照片處請按要求粘貼後,按照時間要求到指定確認地點確認。對於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人員,我局將材料退回,待申請材料符合標準後重新確認。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攜帶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由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下載打印,並在指定位置本人簽字。

(2)思想品德鑑定表,一式一份。要求:社會人員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並加蓋公章。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

(3)畢業證書原件、複印件(A4紙),一式一份。

(4)身份證原件、複印件(A4紙),一式一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複印件(A4紙),一式一份。

(6)1.5寸免冠藍底照片2張,請粘貼在《赤峯市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人員照片表》上。(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7)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複印件或自治區教育考試中心頒發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複印件(A4紙),一式一份。(無法以學歷證書確認師範教育類專業者需提供該學歷畢業院校的學業成績單,不能提供原件者,複印件需由檔案管理單位註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

  四、其他需要説明事項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進行統一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按要求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 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規定。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2016年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在2016年以前取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成績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單位成績公佈之日起兩年內有效)的考生,應及時報考另一科,第二科成績合格後,必須在一年內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逾期兩科合格成績自動作廢。

3.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4.普通話測試等級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次。

5.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時間在7月15日以後,具體領證時間請認定人員及時關注紅山教育網。

  附件:

1、紅山區教育局關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上報名操作説明;

2、教師資格認定提交檔案目錄單;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

4、赤峯市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人員照片表。

(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在同一電子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