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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銀川出租車行業改革

引導語:6月14日,銀川市召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文件新聞通氣會。 以下是本站小編分享給大家的2017銀川出租車行業改革,歡迎閲讀!

2017銀川出租車行業改革

出租汽車與大家的生活密切相關,在促進出租汽車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方面,社會各界一直高度關注。6月14日,銀川市召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文件新聞通氣會。

會議介紹《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銀川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銀川市私人小客車合乘管理規定(試行)》三個文件的相關情況。

銀川市剛剛出台的《實施意見》及《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有那些?跟着小編具體去了解一下吧~

在借鑑北京、上海等外省市出台的相關政策基礎上,我市出台了《實施意見》和《暫行辦法》,兩者的基本框架是在國辦發58號文件和交通部第60號令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並將有關問題具體明確,使之更具操作性。

《實施意見》共分三大部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改革的主要內容(四個方面9個問題);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其中,把改革的主要內容作為重點和關鍵部分。以現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改革、網約車發展與規範作為核心問題。《實施細則》共計五章二十四條。其中,在網約車的發展上,重點是在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的許可條件上除了符合60號部令的相關條件外,又增加了一些其他條件。主要體現網約車與巡遊車的錯位發展、差異化經營、滿足個性化服務的特點,並通過設置車輛排氣量、軸距、購車價格等因素控制增量過大甚至無序發展的問題。在規範網約車經營服務上,由交通部第60號令為依據即可。

銀川市傳統出租汽車有哪些方面的重大改革

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對現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無期使用的問題,按照國家政策要求,一律實行無償有期制度。建立以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經營權期限規定為8年(與出租汽車強制報廢年限同步),期限屆滿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合格的繼續延續。以此類推,依法延續。如果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延續(收回經營權)。

優化運價管理。對傳統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綜合考慮巡遊車運營成本、駕駛員勞動報酬、市場供需情況等因素,合理制定並適時調整巡遊車運價標準和結構,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

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巡遊車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提供網約或電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鼓勵巡遊車經營者、網約車經營者通過兼併、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組建公司,實現公司化、規模化經營。鼓勵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主動公開服務標準和質量承諾,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加強服務質量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

 銀川市網約車發展新規的特點

銀川市網約車發展主要在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的.許可條件和經營服務行為方面,在遵循60號部令的相關規定外,又增加了其它的規定:

對平台公司,相關文件規定經註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具有線上服務能力;非本市註冊的企業法人必須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並在本市依法納税;網絡服務平台數據接入本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行業監管平台;在本市有與註冊車輛和駕駛員數量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停車場地和管理人員;具有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服務質量保障、車輛檢測維護、網約車服務評價和乘客投訴處理的相關制度和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等;經營範圍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是銀川市行政區域內,經營期限是4年(屆滿經考核合格再申請延續);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於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應當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保證網絡平台安全、穩定運行;提供24小時不間斷運營服務;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對車輛,按照相關文件要求5座三廂轎車,排氣量為1.8L以上、軸距不小於2700毫米、購車價格(以發票價為準)不低於14萬元。此三項條件是基於車型檔次明顯高於現有出租車標準;車輛行駛證載明初次註冊日期至申請之日時未滿2年(車輛所有人與申請人相一致);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險種和保費不低於巡遊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衞星定位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統一張貼標識。

對駕駛員相關文件要求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證6個月以上;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男,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年齡在55週歲以下;從事巡遊車服務的,自申請之日前5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記錄;經客運服務職業培訓考試合格;網約車及駕駛員只能加入一個網絡約車平台;在允許停車地點等候定單或乘客,不得巡遊攬客,不得在巡遊車調度站排隊攬客;執行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主動告知乘客本次運營費用;在營運中的其他服務行為適用巡遊車的相關要求(按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不得繞道、拒載、甩客,主動歸還乘客遺失物品等)。

對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出台新規

對新增出租汽車(包括巡遊車、網約車)明確經營權無償有期制,期限為8年,在經營期限內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期限屆滿後根據客運市場供需情況確定是否延續。如果客運市場運力不足或供需平衡,且經營者每年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均合格的繼續延續,並重新申請。其原因是我市出租汽車經營權在1996年實施有償使用時,沒有規定明確期限,更沒有期限屆滿後如何辦?由此造成傳統出租車無限輪迴、交易頻繁、形成市場化虛高價格,給行業改革帶來難度。由此,網約車作為新業態初次發展,必須要明確期限、不得變更經營主體(不允許交易可隨時退出)、期滿後可能延續、也可能不延續,這些關鍵點必須明確,讓經營者對現在及將來有清晰的預期判斷。

 網約車平台公司及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新規

網約車平台公司及駕駛員違規經營的行為的管理,在60號部令中共計有四條15款,根據情節不同,給予警告、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提供的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網約車駕駛員不具備從業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按有關規定撤銷或者吊銷從業資格證。

因此,網約車平台公司及駕駛員違規行為,嚴格按照60號部令執行。

  銀川市對私人小客車合乘行新規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城市交通領域體現分享經濟的出行方式,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環境壓力。因此,根據國辦發《指導意見》和60號部令,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銀川市私人小客車合乘管理規定》,共計十條。首先,私人小客車合乘是指和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使用自己的私人小客車,選擇出行路線相同的人和乘的共享出行方式;其次,私人小客車合乘,分為分攤部分出行成本(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收費公路通行費用)和免費互助出行兩種方式,不得向合乘者分攤駕駛勞務費用;第三,私人小客車合乘提供者與合乘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民事合同法律,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後,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第四,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信息服務平台必須向出租汽車管理部門備案,並對車輛及駕駛員進行實名註冊,且每車每日提供的服務信息不超過4次;第五,私人小客車合乘提供者違反本規定,變相進行經營性客運服務的,由出租汽車管理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