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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國家司法考試《卷三》複習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2017國家司法考試《卷三》複習題及答案

1.王某家門口開了一家飯店,生意十分興隆。由於王某家門前的路較窄,王某遂在自己家門口的路上畫了一些車位線,供去飯店吃飯的人停車之用,王某私自收取一定的停車費。某日,一客人停車後未付錢即想把車開走,王某不讓。雙方發生爭執,王某將車鑰匙拔下。對王某的行為性質應如何認定?( )

A.屬於侵權,系侵害人身自由權

B.屬於侵權,系侵害財產權

C.不屬於侵權,是行使抗辯權之行為

D.不屬於侵權,是自助行為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行為性質的認定問題王某的行為是否屬於侵權關鍵在於其將客人的車鑰匙拔下是否具有合法的依據由於王某收取停車費並非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而是私自收取停車費,故其收費行為不具有合法的依據既然王某的收費行為非屬合法,其以收費為由將客人的車鑰匙拔下強行扣車的行為就屬於侵害客人對汽車所有權的行為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B

2.張某與王某系鄰居,但雙方經常為瑣事爭吵,因而結仇。張某因心臟病死後,其子女依當地風俗土葬了張某。王某因對張某依然懷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進入張某墓地,將張某的遺體毀壞以泄恨。張某的子女得知後,十分痛苦,並將王某訴至法院。對此,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王某的行為屬於不道德的行為。應受道德譴責,但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B.由於張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故王某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

C.張某的子女有權要求王某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

D.王某的行為構成對張某身體權的侵害,應承擔侵權責任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自然入死亡後毀壞死者遺體的行為性質及法律後果的認定問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自然人死亡後,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權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屍體的,其近親屬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3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其近親屬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本題中,王某毀壞張某的遺體,必然導致對張某墓地的毀損,故張某的子女有權要求王某賠償墓地損失故本題應選C

3.以下哪種行為屬於自力救濟的範疇?( )

A.甲請求乙履行到期債務

B.某日甲於某餐廳就餐後以餐廳環境太差為由轉身就走拒不付款,餐廳為此指使保安限制了甲的人身自由

C.甲趁乙不在的時候將乙家的玻璃砸碎,乙得知後也到甲家中將其同樣規格型號的玻璃砸碎

D.搜酷停車場和品茗茶館為業務關係密切的相鄰法人,一日甲將車停在搜酷後去品茗茶館消費,忘帶錢包證件,取車時搜酷停車場將甲的車先進行留置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自力救濟的理解問題所謂自力救濟包括自衞行為和自助行為通常所指的自力救濟是指自助行為自助行為,是指在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的緊急情況下,行為人以破壞或限制他人財產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之方式維護自身之正當權利特別注意自助行為不能針對他人的生命或健康本題中,A選項屬於自主行使權利的行為而非自助行為B選項屬於自助行為C選項屬於侵權行為,注意現代社會法律不承認同態復仇具有正當性D選項屬於行使留置權的行為,甲與搜酷停車場之間存在有償保管合同關係,甲因忘帶錢包不能交費,搜酷停車場可依法行使留置權因此,本題選項為B

4.以下事實能夠導致民事法律關係產生的是:( )

A.甲素擅書法。一日,甲在夢遊中揮毫潑墨,寫就一幅頗有藝術水準的書法作品

B.甲對同事乙説,如果評上工程師就請客。後來甲果然評上工程師

C.甲與乙在定情崖下盟誓:永結同心,白頭偕老

D.乙約甲到奧體中心打球,甲打車花費50元到達後,乙電話告知甲自己因事不能前往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民事法律關係的認定問題A選項中甲的在夢遊中的書法作品導致作品所有權和作品著作權法律關係的產生B選項為情誼行為,C選項為戀愛關係,D選項為情意行為本題選項為A

5.下列哪種情形在甲、乙之間成立民事法律關係?( )

A.甲公司的卡車發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車司機丙為趕時間繞道從馬路旁的綠化帶驅車前行,損壞花草若干,導致綠化帶的管理人乙園林局經濟損失5000餘元

B.甲、乙口頭約定,乙次日一早免費搭乘甲的便車進城,結果第二天甲忘記此事,導致乙未能按時進城

C.甲、乙口頭約定,如果甲通過司法考試,就將甲所有的司法考試複習資料送給乙

D.甲、乙書面約定2008年8月8日領取結婚證,海枯石爛,永不變心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民事法律關係的認定問題A選項中甲、乙之間不成立侵權關係,但乙、丙之間成立侵權關係B選項為情誼行為,D選項為戀愛關係,只有C選項成立贈與關係本題選項為C。

  二、多項選擇題

6.甲委託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購藥材,並匯去2萬元錢。因一時無貨,乙便以甲的名義將錢暫存銀行。乙的好友丙因生產經營急需用錢,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摺給丙,由丙的好友丁擔保。乙未將上述情況告知甲。後丙因生產經營不善無力還款而引起糾紛,甲訴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關係有效?( )

A.甲與乙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

B.甲與銀行之間的儲蓄法律關係

C.乙與丙之間的借款法律關係

D.丁與乙、丙之間的擔保法律關係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對法律關係的理解問題甲委託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購藥材,其與乙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明顯成立乙以甲的名義將甲的錢存入銀行,銀行與存錢人之間的合同形式為存摺,存摺上的名義為甲,故甲為合同當事人,甲與銀行之間的儲蓄法律關係成立乙將錢借給丙,該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但銀行是認存摺不認人,誰擁有存摺並知其密碼,銀行就將存摺上的'錢交付給誰丙從乙手中取得存摺,其完全有理由認為乙對該存摺享有處分權,故乙與丙之間的借款關係應為有效因乙與丙之間的借款合同有效,丁為其進行擔保,故該擔保合同有效綜上所述,本題正確選項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