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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三》練習題及答案

1.方某將一行李遺忘在出租車上,立即發佈尋物啟事,言明願以2000元現金酬謝返還行李者。出租車司機李某發現該行李及獲悉尋物啟事後即與方某聯繫。現方某拒絕支付2000元給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三》練習題及答案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李某有義務返還該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權拒絕返還該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發佈尋物啟事,則其可不支付任何報酬或費用

D.既然方某發佈了尋物啟事,則其必須支付酬金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拾得遺失物的返還與領取懸賞的相關規定。

選項A錯誤,選項D正確。《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該法第112條第2款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據此可知,李某拾得方某遺失的行李,應當返還,方某懸賞尋找,應當按承諾支付懸賞金額。

選項B錯誤。《物權法》第230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據此可知,留置的動產必須是債權人已經“合法佔有”的動產,拾得遺失物不屬於合法佔有,因此不能留置。

選項C錯誤。《物權法》第112條第1款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據此可知,即便方某沒有懸賞,也應當依法向李某支付必要的費用。

2.甲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18萬元違約金。後甲違約,給乙造成損失15萬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

A.甲應向乙支付違約金18萬元,不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B.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不再支付其他費用或者賠償損失

C.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並支付違約金18萬元,共計33萬元

D.甲應向乙賠償損失15萬元及其利息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違約金。《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 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據此可知,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只要不存在過分高於或低 於損失的情況,就應當按約定執行。《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 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本案中,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18萬,甲違約給乙造成的損失是15萬,違約金數額只超過損失數額的20%,不 認定為“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應按約定執行違約金條款。另外,我國合同法中的違約金性質是補償性的而非懲罰性的,只要違約金能夠彌補守約方的損失,支付 違約金之後就無需賠償損失。

3.李某用100元從甲商場購買一隻電熱壺,使用時因漏電致李某手臂灼傷,花去醫藥費500元。經查該電熱壺是乙廠生產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

A.李某可直接起訴乙廠要求其賠償500元損失

B.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李某隻能要求甲商場賠償500元損失

C.如李某起訴甲商場,則甲商場的賠償範圍以100元為限

D.李某隻能要求甲商場更換電熱壺,500元損失則只能要求乙廠承擔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產品責任。《侵權責任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 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據此可知,因 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4.下列哪一情形產生了不當得利之債?( )

A.甲欠乙款超過訴訟時效後,甲向乙還款

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後又在借期屆滿前提前還款

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將輸掉的2000元現金

D.甲在乙銀行的存款賬户因銀行電腦故障多出1萬元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不當得利之債。《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據此可知,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為:一方獲益,他方受損,獲益與受損之間有因果關係,獲益沒有法律依據。

選項A錯誤。甲欠乙款超過訴訟時效後,乙的實體債權仍然存在,只是程序上勝訴權消滅而已。另外,《民法通則》第138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據此可知,甲自願還款,乙收下,於法有據。因此,不構成不當得利。

選項B錯誤。《合同法》第208條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後又在借期屆滿前提前還款,甲自願放棄自己的時效與利息利益,法律並不禁止,不構成不當得利。

選項C錯誤。甲因賭博向乙支付錢財,賭博是一種違法行為,雙方都有不法原因,並不構成不當得利,而是非法所得,應當予以沒收。

選項D正確。甲在乙銀行的存款賬户因銀行電腦故障多出1萬元,甲獲益,乙銀行受損,有因果關係,沒有法律依據,屬於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