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經濟法衝刺練習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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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工資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2010年卷一多選第74題)
A.按照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B.鄉鎮企業不適用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C.加班工資不包括在最低工資之內
D.勞動者在婚喪假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答案」ACD
「考點」工資保障制度
「解析」
選項A正確。《勞動法》第48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個選項比較容易選擇。
選項B錯誤。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對所有勞動者的保護。《最低工資規定》第2條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選項C正確。《最低工資規定》第12條第1款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選項D正確。《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關於國有土地,下列哪些説法是正確的?( )(2010年卷一多選第75題)
A.國有土地可以是建設用地,也可以是農用地
B.國有土地可以確定給單位使用,也可以確定給個人使用
C.國有土地可以有償使用,也可以無償使用
D.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有期限,也可以無期限
「答案」ABCD
「考點」國有土地的相關規定
「解析」選項A正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一)城市市區的土地;(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選項B正確。《土地管理法》第9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選項C正確。《土地管理法》第2條第5款規定,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選項D正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本題選項看似簡單,實則考核考生對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客體、主體、使用方式、期限的把握。
3甲公司租賃乙公司大樓舉辦展銷會,向眾商户出租展台,消費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購買了一台丁公司生產的家用電暖器,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並造成傷害,李某索賠時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諉。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張是錯誤的?( )(2010年卷一多選第68題)
A.丙公司認為屬於產品質量問題,應找丁公司解決
B.乙公司稱自己與產品質量問題無關,不應承擔責任
C.丁公司認為產品已交丙公司包銷,自己不再負責
D.甲公司稱展銷會結束後,丙公司已撤離,自己無法負責
「答案」ACD
「考點」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解析」
看到“展銷會”,首先會想到的法條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該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枱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枱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枱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枱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選項A、C説法錯誤。丙公司是銷售者,丁公司是生產者,李某可以向這兩個公司要求賠償。
選項B説法正確。乙公司並不是家用電暖器的生產者和銷售者,也不是展銷會的舉辦者,不屬於責任主體。
選項D説法錯誤。展銷會結束後,李某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甲公司要求賠償。
4商業銀行出現下列哪些行為時,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建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 )(2010年卷一多選第69題)
A.未經批准分立、合併的
B.未經批准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C.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
D.違反規定同業拆借的
「答案」CD
「考點」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建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情形
「解析」選項C、D正確。《商業銀行法》第77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的。第76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准辦理結匯、售匯的;(二)未經批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買賣金融債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三)違反規定同業拆借的。
選項A、B不符合題意。《商業銀行法》第74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二)未經批准分立、合併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五)未經批准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六)未經批准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七)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八)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5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時,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與涉嫌違法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採取下列哪些措施?( )(2010年卷一多選第70題)
A.詢問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對有關情況作出説明
B.查閲、複製有關財務會計、財產權登記等文件與資料
C.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賬户予以凍結
D.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損或者偽造的文件與資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答案」ABD
「考點」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措施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措施。
選項A、B、D正確。《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2條第1款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時,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與涉嫌違法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採取下列措施:(一)詢問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其對有關情況作出説明;(二)查閲、複製有關財務會計、財產權登記等文件、資料;(三)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毀損或者偽造的文件、資料,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選項C錯誤。《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1條,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查詢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户;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6根據《企業所得税法》規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2010年卷一多選第71題)
A.國家對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税優惠
B.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其企業所得税税率
C.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税
D.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答案」ACD
「考點」企業所得税税收優惠
「解析」選項A正確。《企業所得税法》第25條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税優惠。
選項B錯誤。《企業所得税法》第28條第2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選項C正確。《企業所得税法》第27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税。
選項D正確。《企業所得税法》第30條第(二)項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7納税義務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應當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税納税申報?( )(2010年卷一多選第72題)
A.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
B.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C.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D.取得應納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答案」ABCD
「考點」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申報
「解析」《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36條規定,納税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應納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税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納税義務人辦理納税申報的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制定。
8下列哪些説法違反勞動法的規定?( )(2010年卷一多選第73題)
A.我國公民未滿十六歲的,用人單位一律不得招用
B.雙方當事人不可以約定週六加班
C.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為二年的,試用期應在半年以上
D.雙方當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條款做出違約金約定
「司法部答案」ACD
「網校答案」ABCD
「考點」勞動者年齡、加班、試用期、違約金的相關規定
「解析」
選項A違反勞動法規定。《勞動法》第15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可見,選項A説法過於絕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當選。
選項B違反勞動法規定。《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故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週六加班,保證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即可。
選項C違反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可見,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為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選項D違反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了服務期條款,第23條規定了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條款。
9.據《反壟斷法》規定,關於經營者集中的説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0年卷一多選第66題)
A.經營者集中就是指企業合併
B.經營者集中實行事前申報制,但允許在實施集中後補充申報
C.經營者集中被審查時,參與集中者的市場份額及其市場控制力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D.經營者集中如被確定為可能具有限制競爭的效果,將會被禁止
「答案」CD
「考點」經營者集中
「解析」選項A錯誤。《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選項B錯誤。《反壟斷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所以不能在實施集中後補充申報。
選項C正確。《反壟斷法》第27條規定,審查經營者集中,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一)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制力;(二)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三)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四)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五)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應當考慮的影響市場競爭的其他因素。
選項D正確。《反壟斷法》第28條規定,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但是,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於不利影響,或者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作出對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決定。
10.《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下列哪些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2010年卷一多選第67題)
A.甲企業將所產袋裝牛奶標註的生產日期延後了兩天
B.乙企業舉辦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5,,000元購物券,並規定用購物券購物滿1,,000元的可再獲一次抽獎機會
C.丙企業規定,銷售一台電腦給中間人5%佣金,可不入賬
D.丁企業為清償債務,按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答案」AC
「考點」不正當競爭行為
「解析」選項A、C可以明顯選出。選項A涉及虛假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選項C不入賬,第8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佣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佣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佣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再來分析選項B,《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是以一次銷售活動進行計算的。本題中,第二次抽獎的資格是以第二次銷售活動(即:購物滿1000元)為前提的,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選項D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一)銷售鮮活商品;(二)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三)季節性降價;(四)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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