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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鑑證師法學基礎知識重點:税收的基本原則

税收是指,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是國家憑藉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種特定分配關係。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價格鑑證師法學基礎知識》重點:税收的基本原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價格鑑證師法學基礎知識重點:税收的基本原則

税收的基本原則

税收原則是政府在税收制度的設計和實施方面所應遵循的基本指導思想。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税收原則不同。

 1.古典税收原則

(1)最早提出税收原則一詞的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威廉·配第。其賦税四原則為:公平、確定、簡便、節省

(2)英國的亞當·斯密提出的賦税四原則為——平等、確實、便利、最少徵收費;他是第一個系統地闡述税收原則的人。

(3)瓦格納的課税原則:

財政政策原則——課税能保證政府經費開支,又稱為財政收入原則,具體包括收入充分原則和收入彈性原則;

國民經濟原則——徵税不能阻礙國際經濟的發展,具體包括税源選擇原則和税種選擇原則;

社會公正原則——包括普遍原則和平等原則;

税務行政原則——税法的制定與實施都應當便於履行納税義務,包括確實、便利和最少徵納費用原則。

 2.現代税收原則

效率和公平是現代財政理論中強調的兩大重要的税收原則。

(1)效率原則

税收效率原則要求政府徵税要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機制的有效運行,提高税務行政的管理效率。

税收效率原則包括經濟效率和行政效率兩方面的內容。税收經濟效率原則是指政府徵税應儘可能保持税收對市場機制運行的“中性”;税收行政效率原則是指政府應該以儘可能小的税收成本獲得税收收入。

(2)公平原則

税收公平原則是指政府徵税要使各個納税人承受的負擔與其經濟狀況相適應,並使各個納税人之間的負擔水平保持均衡。如何衡量徵税和納税是否公平,一般有兩種主張——受益原則和能力原則。

受益原則只能解決税收公平的一部分問題,而不能解決税收公平的所有問題。

能力原則要求根據納税能力來確定税收總額在社會成員之間分配的比例。包括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橫向公平是指納税能力相同的納税人應繳納相同的税收。縱向公平是指納税能力不同的納税人應繳納不同的税收。納税人支付能力的.測量可具體分為收入、財產和消費支出三種尺度。

  3、我國税收制度原則

財政原則、效率原則、公平原則、適度原則

我國主要税種和計徵方法

(一)流轉税類

流轉税又稱商品税,是指所有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課税對象的税種的總稱。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貨物生產流通和勞務服務在各個流轉環節的法定增值額為徵税對象徵收的一種税。凡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均屬增值税的徵税範圍。它能有效地避免重複徵税,而且也可以避免因企業組織形態的不同和社會專業化分工的不同而導致税負的不平,能夠為貨物生產、經營者造就一種平等競爭的環境;同時又保持了流轉税徵收範圍廣泛和收入及時、穩定的特點。

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是所有銷售應税貨物和提供應税勞務的工商企業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我國增值税的税率採取一檔基本税率和一檔低税率的模式,基本税率為17%,低税率為13%。除條例規定的適用低税率的五類商品外,其他應税產品和勞務均適用基本税率。另外小規模納税人實行6%或4%的徵收率。出口貨物實行“零税率”,即對出口貨物在出口環節免徵增值税,同時國家還要將出口貨物所負擔的全部增值税税款退還給出口商,即“出口退税”。

應納税額的計算:對於一般納税人而言,增值税應納税額的計算採用扣税法。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一當期進項税額

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税率

小規模納税人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銷售額×徵收率

2、消費税

消費税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某些特定消費品(簡稱應税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税。

在對商品普遍徵收增值税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税,主要是為了調節消費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它是國家產業政策、消費政策的體現,在合理地引導消費方向,間接引導投資流向,緩解社會成員分配不均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凡在中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消費税暫行條例》列舉的應税消費品,以及零售金銀首飾業務,均屬消費税的徵收範圍。

消費税採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徵税方法。

3、營業税

營業税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徵收的一種税。在我國,從建國初期起就對營業行為一直是徵税的,幾經改革調整,現行營業税的基本法規是l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及l2月25日財政部下發的實施細則,自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徵收營業税的意義是確保地方財政收入,同時積極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營業税具有徵税範圍普遍、税負合理的特點。

營業税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營業額為徵税對象。營業税共設置9個徵税項目: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金融保險業、服務業、娛樂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凡從事上述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營業税的納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