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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東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文理不分科,英語可考兩次

備受關注的廣東省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昨日終於揭開了神祕的面紗。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的廣東省大學聯考改革實施方案亮點解讀,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16年廣東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文理不分科,英語可考兩次

統一大學聯考實行 "3+3",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可有兩次考試機會 ……經教育部備案同意,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頒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意見》明確,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 2016 年陸續展開,2018 年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 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

  亮點一:完善分類考試招生制度

  高職院校和本科院校分開招生

《意見》提出,高職院校考試招生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本科院校實行統一考試,高職院校實行 " 文化素質 + 職業技能 " 評價方式。

省教育廳解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指從統一大學聯考中分離出來的實行單獨招生的考試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 技能證書 " 考試、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試招生形式。2017 年廣東省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 3 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為報考高職院校 " 文化素質 " 的成績;2018 年啟動新的大學聯考方案後,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改革。

 亮點二:完善中國小招生制度

  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

《意見》提出,對中國小招生制度進行系統設計、統籌規劃,通過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積極推進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等有力措施。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覆蓋高中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全面學習所有課程,促進中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質量。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同時也為高校錄取提供參考。

省教育廳表示,廣東將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推進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逐步擴大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

 亮點三:完善一年多考制度

  英語科目有兩次考試機會

這次改革也改變了以往 " 一考定終生 " 的格局。《意見》提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

那麼從現在到實行新的大學聯考方案期間,廣東大學聯考將實行什麼方案?省教育廳強調,廣東省 2018 年出台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2021 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即 2018 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實行新的大學聯考方案,現在在讀的高中學生以及 2016 年、2017 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仍執行目前的大學聯考方案,考試科目、內容和方式不變,從 2016 年起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統一大學聯考科目使用全國卷。

 亮點四:完善統一大學聯考制度

  實行 "3+3" 考試模式

改革的最大亮點是統一大學聯考實行 "3+3" 的考試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實行語文、數學、外語 3 門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和 3 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3 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省教育廳表示,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每科滿分 150 分。考生大學聯考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 3 門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3 門科目成績組成。

 亮點五:完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

  探索基於大學聯考基礎的綜合評價招生模式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可概括為 " 兩依據、一參考 ",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積極探索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按照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佔一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高校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記者瞭解到,2012 年,南方科技大學已經、試點進行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生改革。近幾年,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學、北師大—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等高校先後參與了這項改革。

  大學聯考改革時間表

有幾個時間點是需要考生及家長注意的!

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

  2016年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制定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會考加分項目的實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辦法;

完善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

積極推進單項改革:

改革完善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辦法;

繼續完善考生志願填報方式增加平行志願院校數;

調整和優化招生錄取批次二本A、B合併為第二批本科;

統一大學聯考科目使用全國卷;

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我省參加普通大學聯考;

深化基於大學聯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