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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聯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解讀

近日,一直備受關注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於19日上午公佈。改革將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中新生開始,2017年起全面實施。新方案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作為改革的着力點,強化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機制,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同時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浙江大學聯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解讀

自主選擇,擴大學生學校雙向選擇權

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説:“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學校與學生不斷相互選擇中實現的。”浙江的試點方案改革着力彰顯選擇性教育理念,強調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學生和學校,旨在實現從選課到選考的推進,並通過擴大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使招生公平從已有的程序公平、機會公平進一步走向內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大學聯考招生中自主選擇,又可在統一大學聯考中自主選擇選考科目、考試時間和選報專業平行志願;高職提前招生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的考生,可自主選擇確認一所錄取高校。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學生,有助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挖掘學生學習潛能;有助於學生髮現專業性向,合理規劃學習及發展方向;同時,也有助於減輕學生學習心理負擔,分散考試壓力,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根據浙江試點方案,高校研究確定相關考試招生條件要求,包括考試招生模式選擇、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和中學階段成長記錄使用等,以及三位一體招生、高職提前招生的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和方式,旨在把更多的選擇權交給高校,有助於高校選拔適合自身培養要求的學生,有助於高校及學科專業辦出特色,實現多樣化發展。

  確保公平:全面監管,陽光招生

浙江試點方案提出,一是以制度保障公平。進一步完善工作管理目標責任制、剛性計劃管理制度,考試全部實行全面監控、全程錄像。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嚴格實施考生與考場、考官隨機匹配、利益相關人員迴避和全程監控錄像等制度。

二是以公開促進公平。深入實施陽光工程,政策制訂傾聽民意,政策形成廣而告之,政策實施規範透明,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程序、投檔分數線等全面向社會公開。政策加分考生、特殊類型考生名單多級審核、多級公示,確保考試招生全程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以監督維護公平。始終將考試招生處於監督和制約之下。紀檢部門進駐命題、考試、錄取和高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現場,全程監督;設立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形成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監督和自律、監督和制約相結合的完備的體系,確保社會對考試招生的`有效監督。

 多樣科目:半數科目可選考,多數科目給兩次機會

浙江試點方案提出,統一大學聯考招生共6門科目,其中3門由學生從高中統一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考生在選報“專業+學校”平行志願時,選考科目只要與高校選考科目有1門一致即可。

統一大學聯考招生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數外每門滿分150分,按得分計入。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佈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語文、數學考試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並由考生自主選用1次成績。多數科目考試機會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學生應考心理負擔,使一次考試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終身得到弱化。

此外,單獨考試招生,浙江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職業技能”。除涉外類等專業按學校要求需參加英語考試外,外語科目不作統一要求。

 綜合評價:評價從單一向綜合轉變

為解決統一大學聯考選拔評價標準、方式相對單一,學生和學校選擇空間較小,一考定終身等問題,推進素質教育,浙江試點方案十分重視大學聯考招生改革與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高校教學改革相銜接。統一大學聯考招生實行大學聯考與高中學考、必考與選考相結合,高職提前招生實行高中學考或職業技能與綜合素質相結合,單獨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三位一體招生實行統一大學聯考、高中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

四類考試招生模式均強調評價選拔的綜合性,由此推進人才評價從單一向綜合轉變。改革試點對選考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佈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這樣做,既有助於實現學生的選擇權,促進高中學考與大學聯考的有機結合,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又可以解決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試的可比性、公平性。

概括起來,此次浙江深化大學聯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有四個特點:一是多元選拔體系進一步完善;二是學生和學校選擇權有效擴大;三是考試的社會成本有效減少;四是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對接更為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