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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17會考報名證明材料

會考2.11W

廣州市招考辦最新頒佈了《關於做好2017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準備工作的通知》。這是一份關於會考報名的通知。看完這個通知之後,會考君覺得有必要引起各位九年級學生家長的重視:

廣州2017會考報名證明材料

現在就讀九年級的學生,如果明年6月份要正常參加2017年廣州會考,則需要在明年3月份進行會考報名,否則無法正常參加廣州會考。

而在會考報名時需要確認考生身份(户籍生、異地借讀生)進而確定考生的報考範圍,因此九年級的學生家長一定要在會考報名之前準備好所有會考報名的證明材料。

  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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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跟隨父親或母親在我市生活、就學的來穗人員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業、創業人員子女(以下稱“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以下稱“會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報考條件和實施辦法】

(一)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條件。

凡是具有我市國中學校學籍的'畢業生均可報考我市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中職學校、技工學校,下同)。

(二)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

1、2017年開始全面實施。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並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的來穗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我市具有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即同時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

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具體條件為:

①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市範圍內(含在我市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單位等,下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滿三年;或在我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合法個體經營或其它商業活動滿三年以上。

②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市擁有自有住房的(須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賃住房併到有關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登記滿三年的(須提供在有效期內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滿三年);或在我市服務單位提供住所居住滿三年的(須提供服務單位提供居住證明,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或租賃證明)。

③具有購買社會保險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按國家規定在我市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下同)並繳費累計滿三年。

④隨遷子女在我市具有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相關證明。

有關條件的年限截止當年3月31日。

  【三年過渡】

2014至2016年為過渡期。2014年開始,公辦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擇校生。2014年至2016年,具有我市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但不具備政策性照顧藉讀條件的非本市户籍學生(以下稱“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2014-2016年過渡期稱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2017年全面實施之後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其他條件】

跟隨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入户的隨遷子女,以及經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實的政策性照顧藉讀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報考範圍與其學籍所在區畢業生相同。

  【招生計劃】

根據我市公辦普通高中教育資源承載能力,

2014年至2016年過渡期間,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2017年起,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錄取實施辦法】

1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區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

2.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進行投檔,若户籍生招生計劃已完成,而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未完成,則繼續投檔至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則對空餘學位統一安排補錄。户籍生若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對該校適當降分繼續投檔,直至完成户籍生招生計劃;若在該校户籍生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仍未能完成,則對空餘學位統一安排補錄。

3.有兩個批次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若第一個批次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則不降分錄取,其剩餘招生計劃併入後一批次進行投檔錄取,規則同前。

4.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因未錄滿招生計劃或因學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校註冊而留有空餘學

位,需進行補錄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在招生學校原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進行投檔。補錄時,不再區分户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

本方案自印發起實施,有效期5年。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依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從上面的官方文件可以看出

  1.新政最大的變化在於:

在2014-2016年的過渡時期,非户籍生只需要擁有三年完整學籍即可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

而從2017年會考開始,只有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才能報考公辦普通高中。

所以,對於沒有廣州市户籍的隨遷子女而言,這無疑是增加了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門檻。

  2.會帶來的影響:

而我們從上面的表格中看出:近三年來,具有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非户籍生人數都要比非户籍生人數少,那就意味在非户籍考生羣體當中,如果增設一個“三年完整學籍”的條件,就有相當一部分人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資格。更何況現在要符合“四個三”條件,能夠滿足這些條件的非户籍考生人數必然會進一步減少。

從這個實施方案中我們看到,報考民辦高中的條件和此前過渡時期並沒有什麼區別,只要有廣州市國中學校的學籍即可報讀民辦高中。因此,今年就有可能會導致許多不符合“四個三”條件的學生家長只能去報讀民辦高中,這會不會導致民辦高中今年的競爭加劇?我們拭目以待。

所以非户籍考生的家長要注意了!

趕緊按照下列的材料清單,逐一對照看看是否全部證明材料都已經準備好了,不要到了會考志願填報的時候才發現

“哎喲,原來我的孩子報不了公辦普通高中……那就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