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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績效工資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發放績效工資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行政管理人員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信息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台,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對象

本制度主要是為公司行政管理人員。

五、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自評、直接主管考評部屬、人力資源部複評制。

六、考核標準

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及綜合素質等方面。大發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着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和一般行政管理人員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高層由董事會確定考核辦法,基層由分廠、車間制訂考核辦法。

七、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分進行自我評估

2、直接主管考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考評。

3、人力資源部複核: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八、考核幅度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工資相掛鈎,中層管理人員每月從工資中拿出1000元,一般管理人員拿出500元作為考核考核工資,按得分比例發放。

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1月1日。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2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規範”的收入分配製度,根據婺府辦字[20xx]55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促進單位幹部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科研生產和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據婺府辦發[20xx]55號文件規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由清理核查、規範後確定的津貼補貼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即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構成。

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崗位原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與分配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體現崗位職責因素,按其相對應的主要崗位基礎性績效工資係數分配,個人計算方法為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60%÷單位平均崗位係數×個人崗位係數。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實際從事工作崗位的工作量、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配發放。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見表(附件),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鎮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40%,年終一次性發放。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標管理方案規定執行,由考核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出現以下情況者,部分發放或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1、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扣除1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2、違法綜治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扣除10%基礎性績效工資。

3、在職人員未經單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其他有償服務,經教育無效的,第一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分配辦法執行。

4、病事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以下規定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1)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9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發放。長期請病假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3)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日基礎性績效工資=月基礎性績效工資÷21、75天);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

5、受行政刑事處分人員待遇問題:

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後,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6、長期請假人員不發放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必須在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1、考核內容:參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幹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考核辦法及獎懲措施

(1)考核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幹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設一、二、三檔,其中一檔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並列的相應增加,一般人數不高於事業正式職工總數的15%),三檔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後的3名,倒數第3名並列的相應增加。其餘的都歸入第二檔。

(2)獎懲措施

①設立獎勵性績效工資係數,第一檔係數為1、1,第二檔係數為1,第三檔係數為0、9。

②上級表彰人員的獎勵不計入單位績效獎勵總數。

③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違反綜合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④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第三檔計算,並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六、組織實施

1、思口鎮政府成立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指導績效考核工作,監督實施過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分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餘鳴森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王中傑、莊莉、周琳等組成。

2、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經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修改後,形成初步實施方案,向全體事業幹部職工公示。在充分聽取意見後,將合理性意見提交領導小組,對方案再次進行修改後形成單位正式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核通過後報縣績效辦審批,批准後即可執行。

注:由於每年達到稱職評審條件的職工均要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造成每年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平均係數也會改變,因而每年每位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額也有所不同。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3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4.2.4“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l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l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權限

4.3.1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對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一考核人溝通、達成共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後決策權。

4.3.3第一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後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4.4考核結果的計算

4.4.1各單項內容考核均採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4.2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一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並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4.1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4.5.2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鈎;詳見附表二。

4.5.3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鈎。

4.5.4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一;年度內,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5.5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一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5.6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2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4.6.1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4.5規定的標準發放。

4.6.2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l在一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l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3考核結果的分析

4.7.1績效考核完畢後,人力資源部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並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l各項結果佔總人數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l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l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採取何種措施預防。

4.7.2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4.4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4.8.1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5.操作流程

5.1月度考評流程:

直接上司評估與第二考核人確認與被評估人面談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被評估人簽名分店、人力資源部兩方留存

5.2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5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日按考評結果發放考評月薪金及浮動獎金。

5.3餐廳經理/主管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15號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16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1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號發放考評月基本薪金,20號發放考評月浮動獎金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4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5

第一條目的

(一)根據《車間員工工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車間績效考核辦法,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二)提高生產效率,實現增產增效。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直接參與生產作業人員(含固定月薪制人員),不包括車間管理人員。

(二)新招收的試用期內員工、學徒不參加本考核。

第三條職責

(一)各製造、裝配部門主管負責指導所屬員工進行自我評價,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與員工進行溝通,幫助員工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決的問題,並與員工共同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對考核結果依照車間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接受員工申訴。

(二)班長負責所屬班組員工和某項具體考核指標的績效考核日常工作,根據考核標準客觀公正地對所屬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

(三)車間所有員工:根據考核結果認真進行自我評價,並與車間主管進行開放的交流溝通。

第四條考核程序每月初(10號前)由各班組長負責考評員對上月計件員工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應有的考評依據交於車間核算員處,核算員將各項考核得分及考評依據在每月8號前記錄於《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上,車間負責人對《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進行審核修改後進行簽發,管理制度《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五條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考核內容月度績效考核就是考核員工當月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涉及員工的勞動紀律、勞動態度、工作成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生產安全、設備保養等方面。

(二)考核辦法

1、勞動紀律(總分10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遲到、早退: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3)串崗:車間員工應在規定的工作場地作業,凡發現超出規定場地與人聊天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達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則視為串崗,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並進行經濟處罰(20元/次);

(4)曠工:扣5分/次。

(5)出現打架鬥毆事件,主要責任人該月績效總分為0分,扣次要責任人當月績效總分50分,並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6)員工違反部門其他有關制度規定,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2分/次,並根據情況進行罰款20-50元;

(7)其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員工守則等行為: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5分/次,並進行罰款50-100元;

2、勞動態度(總分15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主動協助車間處理或承擔困難工作,在權重欄中加1-3分;(須有準確的依據)

(3)為車間生產獻計獻策,並最終被車間採納,在權重欄中加2分。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6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於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幹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後,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准,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並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後,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幹部與全體幹部職工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幹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幹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幹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幹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採取簡便宜行,易於操作,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並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彙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彙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並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彙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彙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准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並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於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7

一.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信息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1.績效管理委員會構成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各成員職責

(1)委員會主任職責:負責領導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指標和考核結果有審批和裁定權;

(2)委員會副主任職責:組織實施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主持委員會日常的工作,定期向委員會主任彙報考核情況,對委員會主任負責。

(3)委員會成員職責:各成員(即各部門主管)直接負責對本部門所有下屬員工的考核工作,制定和修改本部門員工的考核指標,每階段考核完畢把考核結果彙總反饋到考核委員會。

六.考核時間

考核分為年會考核和年終考核。具體時間安排如下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會考核7月1日—7日7月8日—11日7月15日

年終考核次年1月2日—10日次年1月11日—15日次年1月18日

注:1.考核時間是各職能部門主管組織實施本部門績效考核的時間,並與本部門員工共同討論制定和修改考核指標,把考核結果反饋到辦公室。

2.複核時間是指績效管理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的時間。

3.考核終定時間是辦公室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備案歸案的時間。

4.以上時間若遇節假日,依次順延。(如遇春節,則可能提前)

七.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工作業績考核、工作能力考核、工作態度考核三大類,每類考核權重不同,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權重也不同,着重工作業績考核。每類考核內容下分若干個考核指標,具體見各類人員考核量化表。

2.考核標準

考核標準按分層分類考核。員工考核分為中層及主管人員考核和中層以下人員考核,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和量表;根據部門性質和功能的特點將員工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兩大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和量表。兩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如下表:

部門類別考核項目經營管理類職能管理類

工作績效70%50%

工作能力15%30%

工作態度15%

注:1.員工考核總評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2.經營管理類部門包括: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和財務審計部

3.職能管理類部門包括:辦公室、信息管理部、物業管理中心。

八.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本人自評和上級評議。各級計算權重分別為:本人自評佔20%、上級評議佔80%。

九.考核程序

辦公室根據每階段的考核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列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和考核時間進度安排等事項。考核程序如下:

1.本人自評:員工首先進行自我評估,按照考核量表要求打分;

2.上級評議:部門內部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對被考核者進行評估打分。

3.部門主管將每位被考核者的各級考核結果按照考核標準權重的規定用加權平均法進行彙總,把考核結果填寫到員工考核彙總表並加具部門意見,然後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辦公室。

4.辦公室根據部門考核結果進行審批,並填寫考核結果運用意見。

5.提交考核管理委員會主任(總經理)審批。

6.辦公室把員工考核結果單下發員工個人,同時,進行考核資料歸檔。

十.績效面談

每次考核結束後,直接上級應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是為了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本次的考核結果。

1.績效面談前應先讓員工完成《員工績效考核面談表》中員工填寫的部分。

2.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時間應不少於30分鐘。

3.績效面談結束時,雙方應簽字確認。並記錄清楚雙方面談結果、一致和分歧等信息。

4.績效面談結果應及時彙總到辦公室。具體時間如下:

(1)年會考核績效面談結果於每年7月11日前彙總到辦公室;

(2)年終考核績效面談結果於次年1月15日前彙總到辦公室。

十一.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1.考核結果的等級

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綜合得分劃分為五個等級: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具體界定如下:

等級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考核總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2.考核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核結果將應用於:崗位調整、人事調配、人事晉升、薪資調整、獎金髮放等方面。主要採用以下形式進行:

(1)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員工,給予職位晉升或獎金元的獎勵;

(2)績效考核結果為“良好”的員工,給予獎金元的獎勵;

(3)績效考核結果為“稱職”的員工,不作任何調整;

(4)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員工,不作任何調整,但如果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員工,給予降低薪資、降職、調崗、辭退等懲罰處理。

(5)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員工給予降低薪資、降職、調崗、辭退等懲罰處理。

十二.考核申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立的特殊程序。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重大異議的,可在接到考核結果的3天內提出申訴,申訴人進行考核申訴同時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具體的事實依據。考核申訴程序如下:

1.員工與直接主管面談後,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先詳細填寫《員工績效考核申訴表》,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解釋和處理;

2.如部門主管解釋和處理後仍有異議,再可向績效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由辦公室進行復核和調查審定。

3.績效管理委員會最終裁定把最後考核結果反饋到申訴人。

十三.考核資料的管理

員工考核資料必須謹慎保管和保密,並做好歸檔管理工作。考核資料管理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2.辦公室負責保管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資料;

3.考核資料必須保密,不得隨意泄漏員工的考核結果;

4.每次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

5.需要查閲有關考核資料時,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然後提交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查閲。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8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衞、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幹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幹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備註: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9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幹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週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週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幹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後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並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並經上級或學校批准的掛職、脱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後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餘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幹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餘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九年級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後不設獎。九年級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後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於九年級級會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餘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准之後,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0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組長:成員:

2、監督小組:組長: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

(1)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2)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3)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4)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

(5)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

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

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説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1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採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衞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座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並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髮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後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國小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並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國小班主任的配置不同於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徵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附:實驗國小考勤獎懲細則

績效工資的發放關係到我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我校從xxxx年初開始就將此問題提交教職員工討論,並多次開教代會進行研究。以上方案就是在大家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的,並經我校教代會審議通過,再報教育學院組織人事部審核批准實施!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2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着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採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牴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於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後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採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緻,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願承擔公開課、示範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願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後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並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於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後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併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3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佔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幹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餘額後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彙總、年度兑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並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准後,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後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後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衞、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週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佔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佔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中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會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後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説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採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於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後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後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於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4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幹、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並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範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鬆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樑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並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羣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15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羣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