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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國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1

為維護學校師生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校意外傷害事件,使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校園意外傷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意外傷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意外事件,各科室必須全力支持配合。

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及其分工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職責:負責校園意外傷害事件工作的統一領導,協調人力物力,下達應急指令。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責任認定、理賠等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四)依法規範,加強管理

(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件工作各專門小組

1、救護小組

組長:XX成員:XX

職責:組織有關人員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2、報告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件原因,做好有關記錄報告學校意外傷害事件應急指揮部,重大傷害事故上報(XX)。

3、學生穩定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接到應急指令,穩定師生情緒。

4、現場保護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保護現場,採用照相、錄像等有關方法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件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5、接待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如發生學生傷害,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如實告知情況,做好家長穩定工作。

6、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負責為現場工作提供車輛、水、食物等服務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根據不同情況在校園意外傷害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善後處理。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國小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2

為規範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實保障師生和學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教育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依法處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快速反應,適時妥善處置,儘快平息事態,恢復秩序,維護穩定。

3、堅持分級管理。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等因素,進行分級管理、分級處置,以事發地為主,同時條塊結合,充分發揮上級和有關部門的重要作用。

4、堅持科學指導。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處置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預防和應對事件的科技水平。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安全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安全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應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類別劃分

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社會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事故、事件和災害。學校(幼兒園)安全緊急情況,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有暴雨、洪水、颱風、雷擊、地質性災害、破壞性地震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有教學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故。

(三)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學生和教職工健康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有重大惡性、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學校(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幼兒園)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

四、等級劃分

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教學秩序造成一定

的影響,由學校或鎮級黨委、可以處置的緊急情況。

(二)重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學校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響,需由鎮級黨委、和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協調處理的緊急情況。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緊急情況:

1、師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師生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師生1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一次性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件;

5、其他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為重大級的緊急情況。

(三)特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大的危害和影響,出現跨區域的大範圍擴散態勢,需市委、市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處置的緊急情況。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特大緊急情況:

1、鐵路、水運事故造成師生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2、公路交通、校舍倒塌和其他發生一次師生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師生10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五、報告程序

1、各學校(幼兒園)都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2、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立即報告鎮初級中學和鎮。,鎮初級中學應立即報告市,必要時向市報告。

3、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含中毒)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4、重、特大事件發生後,各學校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營救,嚴密保護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做出標誌,繪製現場平面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

六、預案實施

(一)發生突發公共事件,要在當地黨委、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協調各方面力量,快速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努力把事件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儘快恢復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各學校主要領導要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及時趕赴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如學校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鎮初級中學、鎮黨委、請示。同時,各學校及有關相關,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和職責,積極做好各項救援、調查和處置工作。

(三)鎮初級中學各處室職責分工:

1、校長室: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及協調各科室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處置;

2、教導處:參與處置中國小教育教學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緊急情況;

3、政教處:參與處置教師因經濟、政治待遇、職稱評審、工作調動等原因發生的集體上訪以及幹部教師因違法違紀等原因造成的緊急情況;

4、總務處:參與處置中國小校舍、飲水、電網線路、消防設施、鍋爐管道及儀器設備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及突發緊急情況的處置等方面的突發事件;

(四)在緊急情況處置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辦事,講究工作方法,區分事件性質,因情施策,妥善處置。

(五)各類緊急情況的處置:

1、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由學校和市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置;

2、對影響學校(幼兒園)和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涉及到多部門、跨區域的重大事件,由鎮和市協調,在市委、市的領導、指揮下處置;

3、對羣體性騷亂、衝擊校園、重大羣體性械鬥、師生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惡性;聚集場所消防安全事故;影響重大的爆炸事件,配合公安進行處置;

4、師生羣體性上訪、越級上訪或赴省事件,配合信訪部門處置;

5、重大校舍倒塌事件,配合建設部門進行處置;

6、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配合交警、交通部門進行處置;

7、重特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性衞生事件及傷病員救治工作,配合衞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

8、鍋爐、壓力器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重大緊急情況,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處置;

9、暴雨、洪水、颱風、乾旱、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緊急情況,在抗災、防洪指揮部等機構的統一指揮下處置,並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應急措施

1、火災:

(1)師生髮現校園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幼兒園)領導彙報,立即停止教育教學活動,組織師生迅速轉移或疏散;

(2)如有人員受傷,應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3)火勢較大,靠學校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拔打“119”報警;

(4)重點部位或鄰近發生火災危及重點部位的,應立即拔打“119”報警,並疏散師生,切斷電源,轉移重要物品。

(5)嚴禁組織學生參與各類滅火搶險活動。

2、惡性傷亡事故:

(1)校內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進行應急處理。

(2)對受傷人員要及時組織現場搶救,無能力救治的應及時撥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3、傳染性疾病暴發:

(1)對傳染性疾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對傳染性病人和疑似病例,應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

(3)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應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對病源處及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毒,增加通風時間和強度。

(4)及時通知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進行診斷和治療。

(5)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對校園進行封閉管理,堅持晨檢、報告制度。

4、自然災害:

(1)發生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為第一,學校應立即停學。

(2)對可預見性的災害,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組織教職工護送。

(3)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組織搶救。

七、善後處理

1、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中毒)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幼兒園)穩定。

2、對傷亡學生的理賠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1、各學校(幼兒園)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2、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調查處理。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幹部羣眾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過。

3、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由市級以上組織進行,調查組調查取證時,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實事求是地提供有關資料、證據及調查組要求的其他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涉事件的調查。

4、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結案工作在調查結束後,堅持違法必究、責罰相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礙、干涉對事件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九、紀律與獎懲

1、各學校(幼兒園)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預案,一旦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把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放在首要位置,學校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可給予表彰或獎勵:

(1)在緊急情況處置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

(2)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搶救師生有功者;

(3)及時準確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

(4)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

(5)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警告、通報、記過、降級、撤職直至開除公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玩忽職守,隱瞞、緩報、瞞報

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漏報緊急情況以及不及時續報進展情況,延誤處置或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

(2)對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置或採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

(3)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脱逃的;

(4)領導幹部不按時到達現場組織應急處置的;

(5)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或組織協調不夠等原因,導致緊急情況對外報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7)其他危害應急處置工作的。

十、各有關緊急事件所涉及電話::

學校安全緊急事件小組組長學校安全緊急事件小組副組長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電話:122醫療救護電話:120

十一、本預案適用於域內各學校(幼兒園)。

十二、本預案由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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