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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技術方案3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技術方案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必備】技術方案3篇

技術方案 篇1

1 基本定義

近年來,隨着各種短距離無線通信技術的發展,人們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即個人局域網(Personal Area Network, PAN)。

PAN核心思想是,用無線電或紅外線代替傳統的有線電纜,實現個人信息終端的智能化互聯,組建個人化的信息網絡。從計算機網絡的角度來看,PAN是一個局域網;從電信網絡的角度來看,PAN是一個接入網,因此有人把PAN稱為電信網絡“最後一米”的解決方案。

PAN定位在家庭與小型辦公室的應用場合,其主要應用範圍包括話音通信網關、數據通信網關、信息電器互聯與信息自動交換等。

無線個人域網(Wireless Personal Area Network,WPAN)是為了實現活動半徑小、業務類型豐富、面向特定羣體、無線無縫的連接而提出的新興無線通信網絡技術。WPAN能夠有效地解決“最後的幾米電纜”的問題,進而將無線聯網進行到底。

WPAN是一種與無線廣域網(WWAN)、無線城域網(WMAN)、無線局域網(WLAN)並列但覆蓋範圍相對較小的無線網絡。在網絡構成上,WPAN位於整個網絡鏈的末端,用於實現同一地點終端與終端間的連接,如連接手機和藍牙耳機等。WPAN所覆蓋的範圍一般在10m半徑以內,必須運行於許可的無線頻段。WPAN設備具有價格便宜、體積小、易操作和功耗低等優點。

2 原理與方法

PAN的實現技術主要有:Bluetooth、IrDA、Home RF、ZigBee與UWB(Ultra-Wideband Radio)四種。

支持無線個人局域網的技術包括:藍牙、 ZigBee、超頻波段(UWB)、IrDA、HomeRF等,其中藍牙技術在無線個人局域網中使用的最廣泛。每一項技術只有被用於特定的用途、應用程序或領域才能發揮最佳的作用。此外,雖然在某些方面,有些技術被認為是在無線個人局域網空間中相互競爭的,但是他們常常相互之間又是互補的。

美國電子與電器工程師協會(IEEE)802.15工作組是對無線個人局域網做出定義説明的機構。除了基於藍牙技術的802.15之外,IEEE還推薦了其他兩個類型:低頻率的802.15.4(TG4,也被稱為ZigBee)和高頻率的802.15.3(TG3,也被稱為超波段或UWB)。TG4 ZigBee針對低電壓和低成本家庭控制方案提供20 Kbps或250 Kbps的數據傳輸速度,而TG3 UWB則支持用於多媒體的介於20 Mbps和1Gbps之間的數據傳輸速度。

 3 四種指標

* 對於要求傳輸速率高、使用次數少、移動範圍小、價格比較低的設備,如打印機、掃描儀、數碼像機等,IrDA技術是首選。

* 如果設備是屬於那種活動範圍比較廣、要求能和多種設備迅速互聯,如,筆記本電腦、數字無繩電話、個人數字助理(PDA)、手機等,採用藍牙或WPAN是十分理想的。

* HomeRF技術對於小型公司或者類似別墅的家庭是再方便不過的了,因為這兩種環境的活動半徑都比Bluetooth和WPAN規定的活動範圍大,同時,一般又小於無線局域網的半徑。但這也並非是説HomeRF的地位是高枕無憂的。因為,一項技術如果想要成為國際認可的標準,其獨特性是必不可少的。 HomeRF在傳輸距離方面的優勢很有可能被藍牙所擊敗。

4 藍牙最熱門

藍牙技術是一種支持點到點、點到多點的話音、數據業務的短距離無線通信技術。藍牙技術的發展極大地推動了PAN技術的發展,藍牙的設計初衷就是利用一種小型化、低成本和低功率的無線通信技術,形成一種個人身邊的網絡,使得其覆蓋範圍之內各種信息化的移動或固定設備都能“無縫”地實現資源共享。其實質內容是要建立通用的無線電空中接口及其控制軟件的公開標準,使通信和計算機進一步結合,使不同廠家生產的這類設備在沒有電線或電纜相互連接的情況下,也能在近距離範圍內具有互用、互操作的性能。因為藍牙技術可以方便地嵌入到單一的CMOS芯片中,因此它特別適用於小型的移動通信設備。

5 ZigBee倍受關注

ZigBee技術的安全性很高,至今全球尚未出現一起破解先例。其安全性源於其系統性的設計:採用AES加密(高級加密系統),嚴密程度相當於銀行卡加密技術的12倍;其次,Zigbee採用蜂巢結構組網,每個設備均能通過多個方向與網關通信,網絡穩定性高;另外,其網絡容量理論節點為65300個,足夠滿足家庭網絡覆蓋需求,即便是智能小區、智能樓宇等仍能全面覆蓋;最後,Zigbee具備雙向通訊的能力,不僅能發送命令到設備,同時設備也會把執行狀態反饋回來,這對終端使用體驗至關重要,尤其是安防設備,倘若你點擊了關門,卻不知道門是否真的已經鎖上,將會帶來多大的安全隱患;此外,Zigbee採用了極低功耗設計,可以全電池供電,理論上一節電池能使用10年以上,節能環保。

總的來講,IrDA對於要求傳輸速率高、使用次數少、移動範圍小、價格比較低的設備,如打印機、掃描儀、數碼像機等比較適合;IEEE802.11傳輸距離長,速度快,比較適於公司企業中距離較大的無線網絡。HomeRF技術比較適於家居環境的通信,因為這種環境的活動半徑大於藍牙技術規定的活動範圍,而且一般又小於IEEE 802.1l的半徑。藍牙技術跳頻快.功耗低、靈活性強,因而在移動設備互連方面更具有優勢,尤其適合於那種活動範圍比較廣、要求能和多種設備迅速互聯的設備,如:筆記本電腦、數字無繩電話、PDA、手機等,從而在新興的個人局域網領域也更具有吸引力和競爭力。

技術方案 篇2

區內各相關企業:

國務院安委會確定每年12月的第一週(12月1日—7日)為《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按照寶雞高新區安委辦《高新區關於深入組織開展好第一個<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活動的通知》(寶高新安辦發〔20xx〕1號)的要求,現就組織好20xx年《安全生產法》宣傳週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安全生產法》宣傳的主動性

《安全生產法》作為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實現安全生產所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是制裁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力武器。20xx年9月29日,《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正式出台。《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是結合我省實際,對《安全生產法》的進一步細化和延伸,進一步增強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法》和《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出台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增強宣傳貫徹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加大《安全生產法》和《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宣貫力度,推動安全生產法制觀念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點,切實把握好《安全生產法》宣傳的主要內容

各企業要圍繞《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重點內容,大力宣傳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保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等法律制度。要把《安全生產法》和《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與“124”國家法日活動結合起,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產配套法律法規,努力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環境。

三、結合實際,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活動

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與宣傳。一是要加強《安全生產法》常態化宣傳。結合本企業實際,把《安全生產法》的宣傳列入每年工作重點組織實施。二要通過組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座談討論、現場宣講等方式開展《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活動。三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自查活動,各企業要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自查。

請各企業於20xx年12月20日前將本企業開展宣傳週情況總結、安全生產法諮詢日活動視頻及活動圖片(至少1個視頻、10張圖片)報送高新區經濟發展局。

  聯繫人:張xx

  電話:xx

傳真:xx

上報電子版郵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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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方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科學技術成果(以下簡稱科技成果)鑑定工作的管理,正確判別科技成果的質量和水平,促進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成果鑑定是指有關科技行政

管理機關聘請同行專家,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科技成果進行審查和評價,並作出相應的結論。

第三條科技成果鑑定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保證科技成果鑑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第四條科技成果鑑定是評價科技成果質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國家鼓勵科技成果通過市場競爭,以及學術上的百家爭鳴等多種方式得到評價和認可。

第五條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科委)歸口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科技成果鑑定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監督本地區的科技成果鑑定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管理、監督本部門的科技成果鑑定工作。

第二章鑑定範圍

第六條列入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計劃(以下簡稱科技計劃)內的應用技術成果,以及少數科技計劃外的重大應用技術成果,按照本辦法進行鑑定。

科技計劃內的基礎性研究、軟科學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驗收和評價方法,由國家科委另行規定。

第七條下列科技成果不組織鑑定:

(一)基礎理論研究成果;

(二)軟科學研究成果;

(三)己申請專利的應用技術成果;

(四)已轉讓實施的應用技術成果;

(五)企業、事業單位自行開發的一般應用技術成果;

(六)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法定的專門機構審查確認的科技成果。

第八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環境和資源造成危害的項目,不受理鑑定申請。正在進行鑑定的,應當停止鑑定;已經通過鑑定的,應當撤銷。

第三章鑑定組織

第九條鑑定由國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組織鑑定單位)負責組織。必要時可以授權省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組織鑑定,或者委託有關單位(以下簡稱主持鑑定單位)主持鑑定。

第十條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可以根據科技成果的特點選擇下列鑑定形式:

(一)檢測鑑定:指由專業技術檢測機構通過檢驗、測試性能指標等方式,對科技成果進行評價。

(二)會議鑑定:指由同行專家採用會議形式對科技成果作出評價。需要進行現場考察、測試,並經過討論答辯才能作出評價的科技成果,可以採用會議鑑定形式。

(三)函審鑑定:指同行專家通過書面審查有關技術資料,對科技成果作出評價。不需要進行現場考察、測試和答辯即可作出評價的科技成果,可以採用函審鑑定形式。

第十一條採用檢測鑑定時,由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指定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專業技術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測試。專業技術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是檢測鑑定的主要依據,必要時,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可以會同檢測機構聘請三至五名同行專家,成立檢測鑑定專家小組,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第十二條採用會議鑑定時,由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聘請同行專家七至十五人組成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列會專家不得少於應聘專家的五分之四,鑑定結論必須經鑑定委員會專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或者到會專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數通過。

第十三條採用函審鑑定時,由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聘請同行專家五至九人組成函審組。提出函審意見的專家不得少於應聘專家的五分之四,鑑定結論必須依據函審組專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數的意見形成。

第十四條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聘請的同行專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高級技術職務(特殊情況下可聘請不多於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級技術職務的中青年科技骨幹);

(二)對被鑑定科技成果所屬專業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該領域技術發展的狀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職業道德。

被鑑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單位、任務下達單位或者委託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同行專家參加對該成果的鑑定。公安、安全、國防等特殊部門確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規定。

非特殊情況,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一般不聘請非專業人員擔任鑑定委員會、檢測專家小組或者函審組成員。。

第十五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在鑑定工作中應當對被鑑定的科技成果進行全面認真的技術評價,並對所提出的評價意見負責。

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應當保守被鑑定科技成果的技術祕密。

第十六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在鑑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獨立對被鑑定的科技成果進行評價,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充分、詳實的技術資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資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個人提出質疑並要求作出解釋,要求複核試驗或者測試結果;

(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要求在鑑定結論中記載不同意見,可以拒絕在鑑定結論上簽字;

(四)要求排除影響鑑定工作正常進行的干擾,必要時可以向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提出中止鑑定的請求。

第四章鑑定程序

第十七條需要鑑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個人根據任務來源或者隸屬關係,向其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隸屬關係不明確的,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申請鑑定。

第十八條申請科技成果鑑定,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約定或者計劃任務書規定的任務;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人員名次排列異議的權屬方面的爭議;

(三)技術資料齊全,並符合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

(四)有經國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科技信息機構出具的查新結論報告。

第十九條組織鑑定單位應當在收到鑑定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明確是否受理鑑定申請,並作出答覆。對符合鑑定條件的,應當批准並通知申請鑑定單位。對不符合鑑定條件的,不予受理。對特別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請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可以報請上一級科技成果管理機構組織鑑定。

第二十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由組織鑑定單位從國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專家庫中遴選,申請鑑定單位不得自行推薦和聘請。

第二十一條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應當在確定的鑑定日期前十天,將被鑑定科技成果的技術資料送達承擔鑑定任務的專家。

第二十二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在收到技術資料後,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準備鑑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科技成果鑑定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要求的指標;

(二)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完整,並符合規定;

(三)應用技術成果的創造性、先進性和成熟程度;

(四)應用技術成果的應用價值及推廣的條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

第二十四條鑑定結論不寫明"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的,應退回重新鑑定,予以補正。第二十五條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應當對鑑定結論進行審核,並簽署具體意見。鑑定結論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應當及時指出,並責成鑑定委員會或者檢測機構、函審組改正。サ詼十六條經鑑定通過的科技成果,由組織鑑定單位頒發《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證書》。

第二十七條科技成果鑑定的文件、材料,分別由組織鑑定單位和申請鑑定單位按照科技檔案管理部門的規定歸檔。ノ拿毓文網版權所有

第五章鑑定管理

第二十八條參加科技成果鑑定工作的有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科學道德和職業道德規範,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對鑑定工作的干擾,保證科技成果鑑定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第二十九條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請鑑定過程中,應當據實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包括真實的實驗記錄、國內外技術發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結論的參考文獻等。

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參加鑑定的有關人員贈送禮金(含有價券)和禮物。

第三十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應當對被鑑定的科技成果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評價結論應當科學、客觀、準確。

第三十一條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應當嚴格控制鑑定會的規模,除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和少數必要的管理人員外,不得邀請其他人員參加。組織鑑定單位和主持鑑定單位對在科技成果鑑定中出現的不正之風,應當及時制止並嚴肅查處。

第三十二條國家科委對正在進行或者已經完成的科技成果鑑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責令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時糾正;錯誤嚴重而又處理不當的,有權組織複核和查處。

第三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正在進行或者已經完成的科技成果鑑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責令授權組織鑑定的機關及時糾正;錯誤嚴重的,可以直接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對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組織鑑定單位可酌情發給技術諮詢費。

第六章法律責任オ

第三十五條完成科技成果的單位或者個人竊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鑑定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組織鑑定單位應當中止鑑定。已經完成鑑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已經給國家、社會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組織鑑定單位或者主持鑑定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鑑定工作中玩忽職守、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參加鑑定工作的專家玩忽職守,故意作出虛假結論,造成不良後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其承擔鑑定任務的資格。

第三十八條參加鑑定的有關人員,未經完成科技成果的單位或者個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轉讓被鑑定科技成果的關鍵技術的,應當依據有關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給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涉及國家祕密技術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國家科委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26日國家科委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辦法》同時廢止。

標籤:方案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