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突發應急預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突發應急預案15篇

突發應急預案1

1、責任人:

保健醫生、後勤園長、園領導。

2、處置事件的組織:

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衞生防控部門人員、醫療部門。

3、日常工作要求:

(1)嚴格執行幼兒園規定的《春暉幼兒園衞生消毒制度》,保健室工作要認真執行一摸、二看、三問、四查的原則,把好入園關和晨檢關。

(2)注重日常教學中的'保育保健,利用遊戲和各種活動教給幼兒一些安全衞生知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做好個人衞生。

(3)保育員要把好消毒關,嚴格按照物品消毒常規定期定時進行消毒玩具,充分利用物理消毒(日曬)控制疾病發生率。做好環境衞生消毒工作。

(4)特殊時期實施《傳染病高發季節消毒加強措施》,認真填寫幼兒園發放的各類觀察記錄表。

4、報告程序:

(1)保健老師、班主任發現症狀後,立即通知保健醫生、後勤園長、園領導,並做好傳染源和病人的消毒隔離工作,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統一指揮;

(2)由園領導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3)根據事件需要,經局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5、處置措施:

(1)保健醫生、班主任、保育員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衞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範病情蔓延事件的發生。嚴禁學生帶病返校和未痊癒返校。

(2)幼兒或教職工在園出現特殊傳染病或疑似病例,班級三位教師和保健醫生要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並馬上彙報情況,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領導應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幼兒園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送定點醫院診治。

(3)幼兒出現一般傳染病症狀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教師或保健老師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戴口罩、手套,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出現手足口病病例的班級每天上午和下午點心後檢查幼兒的手心;出現流感病例的班級每天午飯後和起牀後測量幼兒體温。一旦發現異常,立刻送醫務室複查並通知家長馬上隔離。

(5)班級教師要做到勤洗手,班內自備工作服,上下班要更換服裝和鞋子,儘量做到不攜帶病菌。自發現有傳染病日期開始做好加強消毒工作,並在記錄表上註明消毒內容和原因。

(6)發生嚴重傳染病時,要馬上對病人進行隔離,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要派專人看護,等待疾病防控中心人員,治安組長要封閉和消毒傳染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突發性疾病如心臟病、腦血管疾病、胸部骨折等情況,不要輕易挪動受傷者,第一時間報告,撥打120。

(8)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9)總協調接待家屬和社會人員,要求在事實沒有查清楚前,不做任何解釋和承諾,做好安撫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突發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冬季供熱安全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佳木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市區範圍內發生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或者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小於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棄管小鍋爐無人監燒,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特大供熱事故。

佳木斯發電廠、龍實熱電有限公司、佳紡、電機、聯合收、鐵路、肉聯公司及小區供熱單位的供熱企業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事故。

2.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2.1組織體系

2.1.1市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長助理或分管副祕書長

市建設局局長

市供熱辦主任

成員單位:建設局、供熱辦、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電業局、燃氣公司、供排水公司、發電廠、龍實熱電有限公司、中國電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國網通佳木斯通信分公司、中國聯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國鐵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國移動佳木斯分公司公司。

2.1.2市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供熱辦

主任:周連超

副主任:付春巖、孫道偉、朱慶斌、杜鵬?成員:楊麗穎、李曉緋、高偉、姜長永、周長生、王亞丁、周連月

2.1.3辦公室下設機構

(1)綜合組

組長:楊麗穎

成員:市供熱辦綜合科、管理科全體人員。

(2)搶險組

組長:周長生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經營部全體人員。

(3)技術組

組長:王亞丁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技術部全體人員。

(4)專家組

組長:李曉緋

成員:市供熱辦規劃科全體人員。

(5)材料供應組

組長:周連月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物資部全體人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姜長永

成員:市供熱辦稽查大隊全體人員。

(7)信訪接待組

組長:高偉

成員:市供熱辦法規科全體人員。

2.2各機構主要職責

2.2.1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職責

(1)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審定工作;

(2)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

(3)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

(4)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佈;

(5)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2.2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搶險物資的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

(2)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3)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機構

綜合組: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佈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搶險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參加搶險的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行動快捷。在接到搶險命令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現場。

技術組: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

專家組: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

材料供應組:負責搶險設備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設備的協調。

信訪接待組:負責接待用户的上訪工作。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重大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8606190;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8223993),提出救援申請。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搶險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3.2指揮程序

3.2.1應急搶險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由總指揮批准同意啟動本預案,並向指揮部辦公室佈置任務。

3.2.2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後,立即向綜合組下達搶險命令由綜合組通知各組進入應急搶險狀態,並按預案預先設置的搶險程序,根據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預先分工,指揮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3.3搶險程序

3.3.1市供熱事故搶險隊進入事故現場後,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全力配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隨時保持與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信息溝通,同時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隨時將事故的最新情況嚮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3.3.2搶險任務明確後,各小組按分工開展工作,搶險隊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遣,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結束後統一結算。

3.3.3對供熱期間突發棄管鍋爐,應啟動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由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核准後報總指揮批准,由市財政在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中支付。

3.4新聞報道

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的綜合組負責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大供熱事故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方可由該組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3.5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4附則

4.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佳木斯市供熱辦制定、組織並實施,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4.2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在修訂後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佳木斯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

4.3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下達的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4.4預案的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由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

技術方案

一、各供熱企業對突發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

1、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生產檔案制度、加強檔案管理,並以生產運行狀況經常進行彙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運行進行評估,並定期向主管部門彙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2、每年都要制定詳細的夏季檢修計劃、檢修規程,作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並嚴格作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100%。

3、有熱源的供熱企業要自行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中的關鍵設備,應至少購置一台備用發電機,避免因個別關鍵設備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要自行配備備用水箱,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4、每年採暖期前進行試水、試壓工作,主要運轉設備冷態試運轉3天,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5、冬季供熱運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錶、流量計等儀表、設備對系統的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監測,通過系統參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6、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各企業要加強巡檢工作,通過巡檢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運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檢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檢記錄是分析熱網運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巡檢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滲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供熱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泄水作業,各供熱企業要自行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進口閥門。

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運行,各企業要有計劃的自行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泄露導致供熱事故的發生。

二、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熱源(鍋爐房、熱電廠)事故?如果鍋爐房(熱源)因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小於正常供熱能力的50%以上,經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同意後啟動以下處理方案,具體方案是:

1、熱電廠(龍實、佳發電、佳能)內發生事故,本企業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市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相關供熱單位,告知熱用户。

2、供熱管網、換熱站出現事故,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啟動應急預案,自身搶救,通知熱源和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告知熱用户。

3、分散小鍋爐(物業公司)出現事故,本單位啟動應急預案,自身搶救,通知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告知熱用户。

(二)一級管網事故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目前供熱管網中使用的補償器有波紋管補償器和套筒補償器兩種。

波紋管補償器是吸收管道熱脹、位移和高頻機械振動的有效撓性元件。它是以高應力、低循環工作條件為主,且受疲勞壽命控制,故對製造、安裝和使用要求較高。而且波紋管壁厚較薄,一旦因介質腐蝕或其它機械作用而受損傷,就會大大降低使用壽命,甚至危及運行安全,常常成為管網中一個敏感的薄弱環節。

處理方法:(1)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於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採用外加套筒補償器的方法進行處理,以滿足該管段的補償量要求,保證熱網的安全運行。(2)如外加套筒補償器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進行更換。

2、閥門泄漏?運行中的閥門泄漏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泄漏比墊片處的泄漏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泄漏後,可視具體情況採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泄漏可採用注膠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泄漏

(1)對管線的泄漏,可視具體情況採取補焊、打卡子、焊短接等辦法進行處理。在進行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泄漏,不宜再次捻縫,以免泄漏擴大;(2)如泄漏點採用(1)中的處理辦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進行更換。

在以上三種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各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儘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範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循環泵正常循環,保證二級網低温運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檢修和事故的情況通報制度

1、熱源單位。各熱源單位在冬季運行期間因設備檢修或事故停熱時,要在檢修前24小時或事故發生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市城市供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

2、供電部門。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供電設備檢修需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停電時,要在設備檢修前24小時或故障發生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停電原因及來電時間分別通報市城市供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所轄供熱企業調度室。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現場搶險是一項複雜性大、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的工作,要有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要有嚴謹的科學態度。

2、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3、搶險工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宜過多,並有1-2個專門監護人員。

突發應急預案3

為提高學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迅速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請願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羣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衝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製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築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羣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後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羣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羣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類型、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祥昌

副組長:楊其順、李斌、彭志強

成員:趙子元、蔣先貴、羅小豔、寇德賢、蒲禮英、李小恩、謝偉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並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範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衞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衞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衞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衞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衞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衞科。

(3)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幹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衞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後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衞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並採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幹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採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衞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衞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信息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衞幹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衞、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衞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衞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後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衞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瞭解事發情況,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衞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髮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並向校領導報告,同時採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衞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設備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衞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衞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衞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衞科發現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發佈預警

保衞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髮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幹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説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衞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衞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 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衞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於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衞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後5分鐘內報告保衞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後,應立即行動,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痺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幹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突發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範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後,在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區(市)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範。以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準備。建立安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業辦,主任張宣文,常務副主任王西濤。辦公室職責:統一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區(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並提出指導意見。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並將檢查情況整理彙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準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後,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於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築、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築、違章搭蓋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築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國小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築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範、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範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台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範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並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築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係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範預案,要對安全防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範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範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範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並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範的投入,提高技術防範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

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後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後,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並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並落實安全措施。演練範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並事先通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演練後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並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並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範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

對於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並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5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突發應急預案6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二、事故防範制度: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範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範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着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後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繫,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並儘快與家長取得聯繫。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四、對具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儘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衞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症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並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詳細情況,後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儘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並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後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並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突發應急預案7

1、幼兒園一旦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學校主管領導首先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及時報告。準確報告傳染病的症狀,發病對象,年齡結構,人員數量,請示應急措施。

2、幼兒園對傳染病要採取應急措施,組織指揮系統,及時防護、隔離病源、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傳染病因。分清類別。做好隔離、疏散、消毒、治療、統計記錄、防範、教育等項工作。

3、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幼兒園行政部門、保健醫生和教師要針對發生的疫情做好宣傳防護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家園欄、宣傳畫、家長會等大力宣傳衞生常識,注意傳染病的發生與防治。

4、幼兒園把防治甲型流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旦發現(幼兒)發高燒要立即通知家長,並將一旦診斷流感,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進行報告請示,並立即做好園內的防範、隔離、消毒工作,遵照上級的.批示做好(幼兒)家長的思想和社會穩定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8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着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儘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物理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大型創傷、燙傷事故發生後,立即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點,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按急救要求對傷者進行創傷止血、包紮,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

2、正常教學工作時間內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組織義務消防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並有專人負責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線緊急有序地疏散現場師生員工,同時保護好火險現場,以便查清火險事故原因。

3、下班或節假日內突發的電器、電路火險,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迅速通知校長併到現場指揮滅火搶險,並保護好火險現場,正確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但要分清火災類型以使用不同的滅火裝置,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對受火災威脅的各種儀器設備物資,根據現場情況儘量避免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首先應疏散、搶救和保護好貴重緊密儀器,做好登記。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的物資,應派專人看護以免遺失,防止發生更大的危險。

5、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後,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6、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搶險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後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9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雙溝鎮中心幼兒園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負責及時聽取事件彙報,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整個事件處置工作。

副組長:2

在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事件的處理和原因的調查。

成員:@@

根據相關事件的處置對策,對突發事件進行協助調查、協調、現場處理和及時向上報告工作

二、報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師發現情況應立即將事件狀況向園領導及時匯告,同時園領導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學校報告。

三、事故現場處置:

1、一旦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進入現場瞭解事件情況。

2、立即將發病者送往醫院就治。

3、如出現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區教體局。事件發生後在8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區教體局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情況、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嘔吐物、使用的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有關部門處理。

5、積極做好發病幼兒家長、教職工家屬的穩定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6、配合有關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事故預防

幼兒園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五、責任追究

在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不履行職責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負責人相應責任,本預案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突發應急預案10

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校內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xx、xx、xx、xx、xx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衞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衞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後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衞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後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羣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一>、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範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着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二>、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佈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後,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並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衞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准;採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衞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衞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彙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説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緻的説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覆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配合公安部門採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後,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衞生服務到位。

〈四〉後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後,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全體教師應長期開通手機等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隨時獲悉突發事件信息,保障應急預案迅速啟動。

本預案自通過發佈之日開始實施。

突發應急預案11

1氮氣壓力下降的原因

1.1動力廠個別氮壓機突然停機。

1.2氮氣管網外泄。

1.3某些用户加大用量。

1.4製氧機停機。

2氮氣壓力下降的現象

氮壓下降,氮氣量不足。

3氮氣壓力下降的危害性

3.1 8號爐風機放風門自動放風,使高爐出現風口灌渣惡性事故。

3.2 高爐噴不夠煤導致爐涼。

3.3氮氣不足,損壞爐頂設備。

4氮氣壓力下降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當舊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800kPa,新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700kPa,聯繫總調了解氮氣下降的原因,讓總調上調氮氣壓力。

4.2 接總調通知因氮壓機發生故障,且短期內不可恢復時,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及各高爐值班室、八高爐風機房及相關車間領導,並隨時瞭解氮氣壓力變化。

4.3通知原料、加料、布袋所有氮氣二級用户立即停用氮氣,以減緩氮氣下降速度,聯繫總調啟動舊區氮壓機。

4.4當舊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700kPa,新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600kPa時,通知高爐調整負荷,高爐根據噴煤量減風控制,作好退煤、停煤及休風準備。

4.5當氮氣持續下降,低於500kPa時,通知高爐停煤,以確保高爐爐頂及8高爐風機房氮氣壓力,為舊區氮壓機的啟動贏得時間。

4.6當總調確認舊區氮壓機不可恢復,或製氧機故障不產生氮氣時,調度應為高爐及時送入鐵水罐,並通知高爐出完鐵後休風待命。

4.7如氮氣下降原因是由於氮氣管道的泄露引起的,要了解管道泄露的`具體位置,親自到現場觀察事故的大小,並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及各氮氣用户,並向總調提出申請及時修復。

4.8如泄露點在某分支管道上,隻影響某一高爐,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並通知該高爐作好休風準備,必要時做出休風處理。

4.9如氮氣總管泄露,通知總調提高氮氣供應壓力,按生產處氮氣優先供應方案,停用所有二級氮氣用户的氮氣。並通知高爐作好休風準備,併為高爐及時準備好鐵水罐。

4.10在所有高爐作好休風準備後,在生產副廠長、生產科長的指揮下陸續休風。

4.11在出現氮壓不足影響生產的正常運行時,首先告知各用户,然後通知各用户的車間主任,啟動應急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12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中的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可能會對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的衞生工作方針,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傳染病防治原則,提高警惕,加強監測,及時發現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者,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並實施屬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校長室)、宣傳組(政團隊和副校長辦公室)、監測與疫情處理組(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組(政教處)和後勤保障處(總務處)。明確各人員的職責任務,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傳染病防控工作任務。

職責分工:

1、組長抓總體工作,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的落實。

2、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及衞生的整治、購置有關器械和藥品,消殺(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體工作。

3、團少隊負責學校班級衞生工作檢查督促,各班晨、午檢的檢查監督與管理、指導疫情處理等。政教處做好平時防控的督查、數據統計、上報等臨時辦公室工作。

4、政教處、團委: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組織在校內和班級宣傳,組織聯繫社區宣傳。

5、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負責班級晨、午檢和平時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必要時要協助疫情處理等。

6、政教處:負責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師生儘快掌握防控知識和技能。

7、校辦公室:負責學校與上級機關及其他單位的聯繫與溝通,以及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等工作。

四、工作職責

1、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小組。負責全校日常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協調、組織全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3、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4、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衞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督導、檢查;

5、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6、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五、預防:

1、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宣傳、櫥櫃、板報、廣播等宣傳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增加學校師生自我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衞生習慣、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2、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搞好校園公共場所環境衞生、消滅鼠害、滅蚊、蠅,對人員密集的教室、辦公室、進行定期消毒。

3、堅持晨、午檢制度。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衞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堅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5、做好疫苗針對性疾病的控制。學校應做好水痘、風疹、流感等既是學校多發、好發傳染病又是疫苗針對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針對性疾病疫苗的宣傳和接種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學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報告: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乙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鎮於2小時內,農村於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城鎮於6小時,農村於1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疫情。

七、控制

1、凡發現校醫務室無法確診的甲、乙類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均應立即安排轉醫院進一步明確診斷。校醫應跟蹤瞭解病人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2、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校醫務室指導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校醫務室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3、校醫務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醫務室內的消毒工作,儘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1、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衞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定期對各班主任進行相關技能培訓,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教育主管部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2、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衞生局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衞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3、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採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學校應急指揮系統統一領導下,校醫務室應立即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護救護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請求上級衞生部門給予支援。對易感人員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用藥、羣體防護措施。需要接受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配合校醫及有關衞生部門採取的醫學措施。校醫務室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校內感染。校醫應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學的調查。

5、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學校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應急條例》,學校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脱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應急預案13

為保證高三年級大學聯考前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確保高三年級學生健康安全,學習高效,對大學聯考前這段時間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理,預防各種事故發生,確保整個學年順順利利,根據上級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大學聯考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考試理念,建立自我完善、持續推進的安全長效機制為目標,確保我校高三年級學生大學聯考準備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王國勝校長為組長,業務副校長趙錫中同志,後勤副校長張國興,主抓升學部的工會主席張海軍同志為副組長,升學部部長馬豔麗、教務科萬科長及學校招生專幹和三年級各位班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有關大學聯考的安全工作。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做好統籌部署和調度等一系列工作,各領導小組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順利完成整個學期的.大學聯考準備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位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三年級辦公室,以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三、工作重點

1、班主任對學生做好安全教育

在學校工作的不管任何階段,安全工作都要放在第一位,不能有絲毫的忽視和鬆懈,三年級處在高中學段的最後一年,正是大學聯考的衝刺階段,班主任不斷教育學生平時在校儘量不請假外出,有重要事情確需外出要讓家長到學校門口接學生;星期天在家也要注意安全,把精力放在學習上,心無旁騖,備戰大學聯考。

2、做好大學聯考報名工作,保證學生信息安全

今年大學聯考報名工作安排提前,在年前進行,招生專幹和各班班主任要做大量大學聯考宣傳工作。在學生在校不帶通訊設備的情況下,辦公室電話始終保持暢通,方便學生向家長詢問身份信息,保證大學聯考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學生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報名設置的密碼等信息只有學生本人知道,班主任和其他的任何教師不得過問,以保證學生信息不泄露。招生專幹在向縣招生辦公室上交材料也只有一個人參與,杜絕一切學生信息外泄的機會。

3、飲食安全

要求學校後勤副校長張國興通知以及後勤管理學生食堂教師對大學聯考及大學聯考前的飲食衞生進行嚴格把關,嚴格按照採購、使用、烹製程序進行操作,確保了飲食安全。並適當調配飯菜,增加營養。在開飯時間上根據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讓三年級學生提前十分鐘下課就餐,保證學生按時就餐。

學校要求班主任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食品,不買不食色素較重的食品。特別教育學生不能喝冷飲、吃冰塊、吃未洗淨的水果,購買礦泉水等飲料一定要檢查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確保考生飲食安全。

4、考風考紀安全

考前,要組織召開學校負責人安全會議,各部門根據會議精神再次召開了安全會議,責任落實到人,講清應注意的問題,學校對廣大師生進行了安全教育,強調了紀律,嚴禁大學聯考期間學生打架鬥毆等嚴重違紀現象發生。服從學校統一指揮,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全體師生按照規定時間,做到準確無誤。

5、就寢安全

在考試期間學校嚴格檢查學生就寢紀律,要求考生要嚴格按照就寢時間進行休息,學校安排教師和學生同住。帶隊領導期間認真查房,協同寢管老師督促學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每天午休、晚休睡前清點人數,教育考生不用冷水洗澡,防止感冒發生。

我校重視安全工作,學校領導小組和各位教師要協同努力,制度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措施到位,確保使我校全體師生平安地度過了大學聯考前及大學聯考這段時光。

突發應急預案14

1、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客服部應事先將停電線路、區域、時間、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範要求通知每個住户,並在主要出入口發佈停電通告;同時工程人員應該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

2、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工程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公司查詢停電原因,瞭解何時恢復供電,並將瞭解的情況通知項目客服和項目經理。

3、保安部立即會同工程派人分頭前往各樓檢查電梯運行情況,發現電梯關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施救。

4、客服部應立即將停電情況通知小區內住户,並在主要出入口發佈停電通告,必要時啟用謹記廣播系統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靜,做好防範措施。

5、若突發停電時,有商鋪營業,保安部應幫忙協助維護好秩序,指導商户啟用應急照明燈、蠟燭等備用照明,疏散顧客,並要注意防火等次生災害。

6、安排保安到小區的各個出路口、電梯廳維持秩序,保安加強安保工作,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必要時關閉大門。

7、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的詢問,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防止與住户發生衝突。

8、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9、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工程部應經常檢查應急照明和緊急廣播系統,確保正常。 2)客服部應提醒各位住户和商鋪備置一下應急照明燈或蠟燭,以防停電。

3)保安、工程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並時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突發應急預案15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事件分級

1.4適用範圍

1.5工作原則

1.6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3.預防與預警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4.4分類處置

4.5響應終止

4.6後期處置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資金保障

5.4應急演練

5.5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核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1〕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14〕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後期處置

4.6.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標籤:突發 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