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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着“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繫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着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六、系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電話: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工廠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

要求工廠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工廠領導提出,以便工廠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瞭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後,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一. 方案編制依據

1. 施工組織設計

2. 塔式起重機説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 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説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説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説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説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脱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台及兩台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 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繫,及時發佈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持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後勤保障組 、保 衞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衞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 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彙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繫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衞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係

項目部工程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 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1目的

1.1編制目的

規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及燃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1.3適用範圍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涉及勝利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濟軍基地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做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東營市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衞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具體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佈工作。

2.3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5個組。

(1)警戒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衞、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持。

(2)搶險救災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市指揮部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衞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心理疏導、防疫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和賠付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對市直管燃氣(熱力)企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協助工作。

3危險目標的確定

3.1燃氣

可能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地下燃氣管道、室內燃氣管道、燃氣器具、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瓶裝液化氣等易發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熱力

可能發生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鍋爐、熱力管線等易發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預警預防機制

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加大高新技術和信息化應用,提高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督促燃氣(熱力)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地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或報警(110、119、120)。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並按規定逐級上報,上報到市政府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5.1.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及簡要經過。

(4)已經採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5.2分級響應

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由省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市指揮部依據本預案處置。

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為主處置。

5.3啟動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縣區政府應當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先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減少財產損失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照、錄像,最大限度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響應。確需啟動本預案響應的,應當立即按本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需要,市指揮部可調用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4應急救援

5.4.1緊急處置

(1)燃氣:搶險人員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熱力:鍋爐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研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適時停爐並關斷鍋爐與管網系統之間的控制閥門。熱力管線泄漏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關斷管線泄漏點最近處前後控制閥門。同時,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5.4.2人員疏散

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並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擴大外撤範圍。

5.4.3工程搶險

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

(1)燃氣:

①泄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泄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泄漏點進行封堵;市區輸氣管道泄漏,迅速確定泄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②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2)熱力:

①鍋爐爆管。待爆管鍋爐冷卻後,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並立即開展搶修。啟用備用鍋爐,保障正常供熱。

②鍋爐汽化:觀察鍋爐內爐水的壓力和温度,適時打開排氣閥,必要時打開安全閥,使鍋爐蒸汽排出,及時泄壓。同時,將鍋爐內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爐温。

③鍋爐爆炸、熱力管線泄漏。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5.5信息發佈

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要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授權發佈、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組織報道。

5.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市指揮部批准,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善後處理組應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救濟、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2事故調查、總結與評估

按照事故調查權限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調查。市調查組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市指揮部應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後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上報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裝備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足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有關特種救援裝備情況。

7.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市及各縣區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後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支援等。

7.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衞生資源,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及時組織醫療衞生和防疫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7.4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7.5社會動員保障

縣區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

7.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日常訓練由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

(2)全市應急救援演練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

8.2宣傳培訓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廣泛宣傳燃氣(熱力)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常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組織督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施救能力。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監督檢查

市城市管理局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在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修訂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或其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修訂完善。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生鄉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鄉政府成立新生鄉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鄉政府鄉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鄉財政所、鄉衞生院、鄉民政辦、鄉國土所、供電組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鄉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鄉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鄉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衞組。由綜治辦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鄉衞生院牽頭,具體負責組織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鄉指揮部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鄉財政所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由指揮部牽頭,鄉民政辦、財政所、綜治辦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肖家溝碎石廠、青丫口兩處條石廠、高興村條石廠、高興村卷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鄉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在1個小時內報縣政府,並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後,所在地村、組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綜治辦做好警戒保衞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

鄉政府值班室電話:xx。

六、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鄉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鄉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工廠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3棟16層商住樓組成,樁基為人工挖孔灌注樁,結構為框剪形式,一二層為商業用途,每層層高4.5m,標準層為3m高,總建築面積24552平方米。本工程建築結構的安全等級位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建築物的耐火等級為一級,±0.000相當於絕對標高約+47.000m。

二、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為一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3、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4、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5、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6、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7、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人員、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工程負責人嚴偉同志擔任;

2、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項目經理宋基軍同志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3、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彭勇同志擔任

4、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彭書國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5、 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蘆均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6、 後勤供應組組長由採購員餘多貴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7、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安全員趙琳同志擔任,其他人員協助。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