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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彙編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轉讓合同彙編9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受 讓 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轉 讓 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轉讓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設備(見附頁),經雙方約定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後,甲方將設備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附有設備清單附後面(見附頁);

2、本協議正本一式 貳 份,甲方雙方各執 壹 份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證件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證件號碼:

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鉑金美容會所(以下簡稱鉑金會所)於20xx年9月13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鉑金會所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願意將其在鉑金會所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文件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

甲方以人民幣二十八萬八千元的價格將其在鉑金會所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

乙方於簽約之日付定金兩萬,剩餘尾款二十六萬八千於20xx年2月11日前付清。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鉑金美容的全部財產上,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前,鉑金會所所有刷卡收入歸甲方所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所有刷卡收入歸乙方所有,所有開支由乙方支出,包括房租水電管理費,員工工資。鉑金會所在轉讓之前的會員刷卡項目,由乙方繼續履行服務義務。

五,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挪動鉑金會所內所有固定財產及產品,所有財產產品經乙方盤點如數歸乙方所有。

六,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甲方承擔轉讓前的法律責任,乙方承擔轉讓後的全部財產,經營權及相關的合法權益,並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七,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照協議書的規定、適應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乙方單方面違約,應付甲方定金兩倍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依法處理。 九,轉讓後經營範圍涉及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當自辦理經營者變更登記後,依法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20xx年2月8日籤於深圳市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方將公司轉讓給乙方,就此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共識:

一、公司轉讓總價格為萬元。(轉讓款計算方式:每輛車按 元計算。)

二、甲方公司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包括:企業法人變更、公司名稱、掛户車輛管理權、經營權、辦公用品。

三、企業法人未變更完備前,公司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承擔,法人變更後所發生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公司實有掛户車輛字(這些車輛公司必須有登記證書、車輛掛户合同,按時年審、季審,每年向公司交納各項費用記錄),公司失去聯繫且不到公司辦理業務的車輛,甲方不能按實有車輛算數。

五、凡是甲方提前收取車主的管理費、地税、保證金、年審、季審、保險、路橋費(年票)等業務費,必須登記結算,將收取費用移交給乙方。

六、乙方先付轉讓定金 元,交接公司時再付______元。待公司法人名稱過户辦理好,道路運輸證、地税、國税登記證、銀行賬號等變更完備後,下欠轉讓款一次付清。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字後條約受法律保護,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交付甲方的購買定金甲方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按合同法賠付乙方,另外按公司轉讓款的20%賠乙方損失費。

八、特別約定,凡是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任何時候都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甲方:深圳X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則,達成如下事項: 在執照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在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資料作違法活動,否則一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由雙方點清資料交接完畢,一次付給預先定好的價格(XX萬)元 交付甲方,變更工作完成後,該企業的一切賬務與甲方無關。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1C卡。

3、驗資報告。

4、公司章程。

5、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人名章。

6、銀行註銷確認信息單。

7、北京市單位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等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是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乙稱):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_____,該公司賬面價值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元,涉及職工安置______人,涉及銀行債權________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債權、債務處理

1、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 日內,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指定的 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 乙方以 為保證條件,分 次,分別在 日內付清。

六、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產權交易中心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一、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_____負責,於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xxx年 xx月 xx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並於年月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後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户。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户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公司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後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範圍

本項目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説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説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説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税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並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項目轉開發並轉項於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後,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轉讓公司)是由甲方於 年 月 日基於其掌握的 技術針對 項目投資註冊的全資控股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營期限為 年。

鑑於,甲方有意將其所屬的佔 %股權的轉讓公司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轉讓公司。

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轉讓公司名稱為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無形資產佔 %),評估價值 萬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員工安置 人,涉及銀行債權 萬元,住所地: ,經營範圍:

二、員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員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併由乙方接收

三、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一併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轉讓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一併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預支付甲方 %轉讓價款(包括20%定金,適用定金規則)。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 %轉讓價款後, ,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 %轉讓價款。

六、產權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轉讓價款後,轉讓公司相關權利義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約定在一月內辦理相關產權交割手續。

七、費用和税費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費用和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乙方承擔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定金的補償;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十一、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負責,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xx頁,附件xx件(共xx頁)。一式xx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xx份,產權交易機構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標籤:彙編 轉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