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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託代理合同彙編九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9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委託代理合同彙編九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人:

被委託人: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同意將 合同(發票)項下金額為(大寫)

(小寫:US$ )的欠款委託被委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下列債務人追討:

債務人名稱(英文):

地 址(英文):

聯繫人: _____________電話 : 傳真:

  二、追償佣金、費用和追回款項的處理

(一)被委託人向委託人收取佣金,遵循“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即被委託人沒有追回欠款,不向委託人收取任何佣金;

(二)如追回欠款,國外律師或追帳公司收取佣金比例為 %;

(三)對被委託人賠付前先行追討產生的費用,由被委託人墊付;

(四)如被委託人賠付前從債務人處追回欠款,被委託人先按承保責任範圍內的應賠款額賠付委託人,然後按被委託人和委託人各自所佔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佣金、追討費用和追回款收入;

(五)對被委託人賠付後產生的追討費用,由被委託人和委託人按各自所佔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託人和委託人各自所佔實際損失的比例分攤;

(六)對被委託人承保責任範圍內損失的未賠部分或承保責任範圍外的損失部分,追討費用由委託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託人支付。

  三、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人應向被委託人提供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文件,包括貿易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報關單、商品質量檢驗證書和買賣雙方往來的重要函電以及委託人對案情的説明。此外,委託人還需填寫英文《追討委託書》 一份;

(二)自本委託書生效後,委託人不得私下與債務人聯繫,或與其達成任何還款協議;當債務人與委託人聯繫時,委託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被委託人;

(三)被委託人應及時將案件的進展情況通報委託人;

(四)在對債務人的追討中,如需採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訴訟時,被委託人應與委託人協商,共同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五)自本協議書籤字後十五日起,委託人收到有關該債務項下的任何還款均為被委託人追回款;

(六)追回款應由債務人或被委託人的律師直接匯入被委託人帳户;被委託人在收到追回款一個月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扣除追償費用和佣金後將餘額匯往委託人帳户。如債務人將還款直接匯往委託人帳户,委託人應立即通知被委託人並按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在收到還款一個月內,將被委託人應得的追償收入、已墊付的費用以及國外律師或追帳公司應得的佣金匯往被委託人帳户。

  四、違約責任

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如果委託人提供偽造的文件,或隱瞞事實,或在被委託人接受委託後,委託人私下與債務人聯繫或簽署還款協議,由此影響被委託人查明案情或影響追償效果,其責任由委託人承擔;

(二)如果被委託人故意拖延追償,損害委託人利益,其責任由被委託人承擔。

  五、生效時間

本委託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人自本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協議一式兩份,委託人和被委託人各執一份。

委託人(蓋章): 被委託人(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 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16275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共同發展原則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

二.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專利產品一次性無痛導尿管在地區的獨家經銷商。

三.合同標的額及市場保證金

1.合同標的額 標的額1:乙方全年銷售額 標的額2:乙方首批進貨額

2.市場保證金 為維護共同利益,確保市場穩定,乙方須交納給甲方人民幣萬的市場管理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在三個月內返還乙方。

四.供貨價格詳見合同附件

1.保證金支付方式:規定時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户

2.供貨方式:實行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原則。

3.交貨地點及運費:甲方在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及時發貨,並承擔產品到達乙方經銷區域前的一切運費。

4.包裝標準: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標準無菌包裝。

5.產品質量: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凡由於甲方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串貨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承擔

1.甲方的權利

1.1對乙方的經營有查詢、監督權。

1.2甲方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權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2.甲方的義務

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法權益的義務。

2.2有責任向乙方按時、保質、保量提供產品。

2.3甲方有責任在乙方經銷區域內維護其權威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在其分銷區域內對產品推廣有利的活動。

2.4甲方有責任對乙方反饋的市場信息予以及時的研究、答覆。

2.5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狀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討論市場管理及銷售相關事宜,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2.6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授權區域內連續兩個月未有拓展的重點____市和重點醫院進行調整,調整區域和醫院辰和產品經營權由甲方重新授權,並從乙方授權區域中劃出。

2.7為規____市場,如乙方未經甲方授權而超出經營區域範圍和渠道的竄貨行為及其他有損於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該行為退出竄貨區域和醫院。對惡意竄貨行為(惡意竄貨指向轄區外已使用辰和產品醫院的傾銷行為)需賠償被竄貨區域經銷商的損失,同時按所竄貨的數量每隻產品罰款人民幣200元,並有權視惡意竄貨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區經銷資格及保留訴訟權。

2.8為乙方提供產品上市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文件。

3.乙方的權利

3.1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3.2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4.乙方的義務

4.1乙方提供二證一照(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醫療器械許可證)。

4.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其經銷區域內經銷權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責任完成雙方簽定的銷售指標,如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銷售目標的80%或單月銷售低於50%、三甲醫院半年內無法開拓至50%的,甲方有權進行調整,調整的區域和醫院由甲方重新授權。

4.4乙方有責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產品流向及相關資料,以便於甲方給予市場支持。

4.5如遇產品有質量問題,乙方需收回醫院使用過程中的產品和醫院相關科主任簽名或經醫院蓋章的證明,並需經甲方確認屬實後及時調換。

4.6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利益及產品形象,並在轄區內組織專業機構指定專門人員對甲方的39;產品進行推廣。

4.7乙方有責任及時反饋產品終端信息及競爭動態,服從甲方有關市場管理的規定,對市場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共同討論、研究處理方案。

4.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可跨區域進行任何銷售和推廣活動。同時,乙方在分銷期限內不可同時經銷與甲方產品性質、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類產品,否則均屬違約。

4.9乙方有對經銷區域內規____市場管理的責任,若乙方設立二級分銷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如貨物流向失控(竄貨)、醫院終端管理不嚴、亂定價等情況,均由乙方全額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署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雙方同意續約,任何一方在期滿前1個月內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條款履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嚴守本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於違約行為。由於不可抗力(運輸事故等)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九.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甲、乙雙方可任選其一,訴訟地點為嘉興。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户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號:01090945000120105012138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

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

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

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

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

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1.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

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1.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2.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3.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複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4.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説明、相關申請書等。

4.3審閲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4.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4.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4.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5.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

用。

5.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⑦未按時參加開庭;

6.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文件;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委託方(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

鑑於乙方的藝術創作、導演才能和舞台藝術發展需要,鑑於甲方的專業演藝運營製作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的保證乙方在演出行業的發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並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託甲方作為乙方為_____________舞台劇作品的全權代理人。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授權確認,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內容:

1、製作及運營代理

(1)代理乙方舞台劇演出作品的總體制作及運營。

(2)代理乙方舞台劇作品所涉及的劇場洽談、票房合作、藝術投資、基金申報、合同談判及簽署等相關商務事宜。

(3)代理乙方舞台劇作品的實際演出策劃、組織創作、演員及主創團隊或人員甄選、演出排練、演出執行等相關演出事宜。

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的演出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①所有商業性演出;

②所有非商業性演出及公益演出或展示;

③所有商業或商業活動的展示,但純粹個人娛樂的活動除外;

④所有演出表演前的彩排、訓練;

⑤涉及作品的片段展示或展演。

(4)代理乙方舞台劇作品所涉及的預算製作、費用支出、項目結算、利潤分成等財相關務事宜。

(5)代理乙方舞台劇作品所涉及的版權運營、交易、置換等事宜。

2、負責乙方因上述舞台劇作品而形成的廣告宣傳或營銷推廣的策劃、製作、發行和聯絡。

(1)廣告宣傳及以營銷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

①報紙、期刊雜誌等平面媒體;

②建築、招牌等户外廣告載體;

③交通運輸、移動工具等活動載體;

④互聯網、手機等數字化載體;

⑤廣播、電視、電影等等載體;

⑥VCD、DVD、CD、BD及相關光盤載體;

⑦印刷品、交通工具設備、建築物等媒體;

⑧微博、微信、視頻網站以及其他新型載體和工具;

⑨舞台、劇場或其他表演場地;

⑩其他與廣告宣傳或營銷推廣的相關活動或渠道。

(2)廣告宣傳或營銷推廣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舞台劇作品項目中推廣宣傳的廣告企劃和推廣實施的表演和活動。

(3)廣告宣傳或營銷推廣包括對媒體、內容的最終決定權。

(4)所在廣告宣傳、營銷推廣的相關內容由甲方獨家代理,甲方有權對任何媒體、組織和個人對乙方形象侵權和未經甲方許可的使用行為進行制裁,並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訴訟。

3、代理乙方因舞台劇作品而進行的相關表演培訓、舞台藝術交流、藝術作品品鑑會、劇本朗讀會等各類線上、線下活動。

4、法律事務代理

(1)甲方代擬、代簽乙方所有與以上代理內容相關的合同,對簽訂的合同在甲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甲方最後決定合同的內容。

(2)甲方在代理範圍內依法簽訂的合同,乙方依據合同必須完全履行。

(3)簽署本合同,則表明乙方全權委託甲方作為以上代理事務所涉及項目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的代理。甲方作為乙方的法律顧問,全權處理乙方所涉及的法律糾紛,並根據每項法律事務的性質安排法律事務協助。

5、行政事務代理

(1)行政事務代理是指:

①乙方演出活動中甲方認為需要處理的乙方的各種行政事務;

②協調乙方與媒體、公眾和經授權的乙方私人事務;

③行政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公關、聯絡、後勤、服務等。

(2)其他乙方任何可以委託和甲方認為必須代理的事項,可另籤補充合同。

(3)一旦甲、乙雙方行政事務代理經約定委託代理關係的確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家屬、好友或其他關係人不得對甲方行使對乙方的行政事務管理進行干涉。

二、乙方對上述委託內容的確認和補充

1、乙方同意全部內容委託甲方為全權代理人。

2、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內容,並補充授權代理事項:乙方同意在不委託甲方代理的各項事務中或合同執行結束前,在乙方選擇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選擇權。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託授權時,甲、乙雙方將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就經濟收益和收益分配方面按照本合同中約定執行。如遇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對甲、乙雙方經濟利益產生衝突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重新確認。

三、名稱和肖像

1、為了演出事務及品牌運營需要,甲方會根據合同約定中涉及舞台劇作品的發展方向和目標,與乙方協商確定其創作或製作過程中對外的名稱,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作品名稱、宣傳口號或其他等的使用。

(2)乙方旗下工作室名稱(原則上歸乙方個人所有,但涉及本合同約定的相關項目執行過程中,甲方將視情況協助乙方進行運維和推廣)。

(3)對自己代理經紀公司的稱呼,根據不同需要,甲方可能會用甲方所有不同類型的公司作為乙方對外公佈的代理公司。

2、肖像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可對乙方肖像進行盈利和非盈利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獲利,乙方有權享有相應的報酬。

3、本合同標的中約定的舞台演出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權(包括但不限於舞台排練、線上線下活動、演出現場等所涉及的照片、圖片、音頻、視頻資料),按照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甲方享有其相關權利。

4、乙方必須將所有合同中約定舞台劇作品的肖像(包括但不限於藝術照片、廣告照片、各類媒體形象照片、劇目作品舞台排練、線上線下活動、演出現場等所涉及的照片、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在一個月內陸續交於甲方歸檔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及合同約定作品所有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5、合同期內,合同中約定的舞台劇作品形象的攝影、攝像和肖像使用由甲方統一行使或由甲方認可的單位或個人行使。

四、名譽

1、合同存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的代理關係可對外不宣傳,但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對外必須承認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對外不得否認與乙方的代理關係,並依據乙方的實際利益和狀況進行有利於乙方的宣傳。

2、甲、乙雙方都必須維護和捍衞自己和對方的聲譽,不得出現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因故無法實際履行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

3、當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名譽受到損害時,甲、乙雙方都同意維護名譽為首要利益願同甘共苦,盡全力互相協助。

4、甲方承諾在代理乙方作品過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權代理活動的行使而給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譽的損害。乙方承諾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僱員的名譽。

5、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僱員的名譽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依據本合同定的關於商業保密的有關約定。

(2)非本合同有關的甲方的業務活動和非甲方指定作為乙方經紀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員。

(3)出現法律糾紛,必須出示相關法律文件而與法律糾紛無關的相關資料。

6、甲方承諾不因代理行為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害,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因使用乙方照片、圖片、劇照等圖形資料或影像資料對乙方名譽造成損失。

(2)因披露乙方個人文字資料(簡歷、詳細個人資料等)給乙方造成損害。

(3)甲方人為因素在代理活動中給乙方名譽造成損失,或在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強迫乙方從事商業與非商業活動,從而為乙方帶來名譽損害的。

五、所有因乙方參與創作而取得的著作權,乙方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署名權和取得報酬權。甲方從乙方按照如下約定進行執行:

1、舞台劇作品:由甲、乙雙方的共同投入創作和製作及運營,其作品的著作權(即版權)分別歸甲乙雙方共有:其中甲方佔作品版權比例為_______%,乙方站作品版權比例為_______%。甲乙雙方共同享有作品的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

2、乙方參與演出項目表演的署名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擁有乙方表演權的其他權利並代理該權利的行使。

3、乙方因自身擁有著作權和鄰接權而派生的各種權益的轉讓,由甲方全權代理。

4、甲方必須維護乙方所涉及作品的著作權和鄰接權,對任何侵害乙方所涉及上述作品著作權和鄰接權的行為全權代理妥善解決。

六、乙方享有創作權、表演權,次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商業表演:舞台劇、聲樂、影視、廣告、禮儀等。

2、非商業表演:乙方宣傳推廣表演、形象推廣的公益性表演、甲方正常的公關表演、其他非商業性表演。

3、合約期內,因乙方創作合同約定外的其他作品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權,甲方在對其營銷推廣中可以按佣金比例提取收益。

七、著作權的報酬權

1、乙方享有著作權中的報酬權。

2、乙方作為主要作者的身份的舞台劇作品,有權使用著作權作品中其所獲得的比例部分並享有因此形成的經濟收益權。

八、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費

1、在本合同標的舞台劇作品演出過程中所產生的收益,甲、乙雙方約定按照本合同中約定的比例,扣除實際產生的運營成本後,對税後項目利潤進行分成。

2、以上所提甲乙雙方分成方式包括甲方為乙方代理的所有演出活動收益,但不包括乙方自己安排或聯繫的所有演出活動,若是乙方自己安排或聯繫的,乙方有權在扣除合同約定項目所需要的實際正常運營成本和正常利潤外的超額利潤部分進行提成,提成比例為超額利潤的______%。

九、經濟收益分配

1、經濟收益包括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費,乙方因代理業務而獲得的報酬,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經濟收益。

2、全權代理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經紀代理事務,因本合同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停止,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同期間甲、乙聯合創作製作的舞台劇作品,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影響約定的收益,舞台劇作品版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歸甲、乙方所有,但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代理關係後,乙方因合同變化而影響本合同約定的應該獲得的報酬和經濟收益歸甲方所有。

(2)與舞台演出、影視表演、廣告製作,合同終止的舞台演出、影視、廣告製作、發行播映等正在進行或還沒進行,形成的收益不受甲、乙雙方簽署的本合同約定的經紀代理業務關係的影響。

十、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代理業務關係可採取不同經紀代理費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內容可另行制定特別約定條款。

2、特殊內容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完全出資,委託甲方代理製作乙方業務,委託內容和經費另行約定,但本合同其他條款應參照本合同有關內容。

十一、税金

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

2、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1)以甲方名義簽訂合同,並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或收據的。

(2)商業演出或表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必須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繳税金的。

(3)代理乙方從事商業性廣告活動,涉及個人所得税應該由甲方代繳的。

(4)其他必須納税的情況。

十二、個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結算期限和方式

1、一般經紀代理或部分授權經紀代理業務,甲方經紀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採取按項目或每個演出單元結束為結算期限,支付週期應該在十日內,即每個項目或演出單元結束且甲方實際獲得因此形成的經濟收入,按約定應該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內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

(1)現金支付□

(2)乙方指定賬號,甲方通過匯款支付薪金□

(3)乙方通過甲方購買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項□

(4)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動不再另外扣取任何費用,但因協助乙方購買物品或其他乙方個人有關費用,代理活動中本身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在委託範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並獲得相應收益。

(2)有權選派和指定專人對合同約定內所涉及的舞台作品進行策劃和設計,並對乙方不利於整體發展目標的言語和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

(3)有權安排與所涉想項目活動形象及品牌定位相關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4)有權瞭解乙方的心理、生理變化和各種社會關係並提出各種建議和相關安排。

(5)合同期滿時,在相同條件下,甲方有與乙方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2、甲方的義務:

(1)有權在委託範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並獲得相應收益。

(2)完全履行合同,並以優質服務兑現代理內容。

(3)依法經營,保證經紀代理業務的合法性,並保證乙方的名譽和權益。

(4)維護乙方正常從事演出活動,並提供相應服務。

(5)保證乙方參與創作的作品高質、高效、持續的運作,並保持合同標的所涉及作品進入良性的市場循環,回收前期投資並不斷產生盈利。

3、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本合同所涉及的演出項目中擔任核心創作人員,包括舞台劇作品導演、編劇、音樂總監。

(2)有權享有該作品的署名權。

(3)有權享有甲方運營上述作品中所佔版權比例部分的收益權。

(4)有權參與甲方運營上述作品中,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議。

(5)當甲方侵害乙方權益或甲方越權代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侵權並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合約期內按照甲方要求擔任舞台劇作品的導演、編劇、音樂總監等職務,並完成相關創作、排練、演出工作,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及本合同中約定所涉及的各類代理工作。

(2)乙方應配合甲方,創作完成出高質量的舞台劇作品,並對上述舞台劇作品的藝術質量、藝術水準、創作周負責。

(3)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要求建議,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項演出活動的要求。

(4)對甲方全權代理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在不損害乙方名譽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必須完全履行。

(5)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國內外任何演藝機構、組織或個人簽訂經紀代理合同或相關類似合同。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對甲方安排的各種盈利和非盈利活動,乙方須按要求參與。

十四、關於經紀代理活動的其他約定

1、簽署本合同,為便於甲方對乙方廣告策劃宣傳,及時安排各類演藝活動,乙方必須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1)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2)準確居住地址。

(3)通訊、聯絡地址。

(4)有關學歷證明或獲獎證明覆印件。

(5)從藝經歷。

(6)演藝潛質和演藝特長。

(7)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徵、素質。

(8)個性特徵、愛好等。

(9)其他認為必要的資料。

2、乙方可對公司情況和經紀代理人作深入瞭解,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更換指定製作人。

3、乙方的聯絡、通訊、居所發生變化,應及時告訴甲方,保證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聯繫上乙方。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在一週前告訴乙方説有關演藝活動的安排。

十五、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之事項屬商業行為範疇,期間涉及甲、乙雙方商業祕密、商業利益、個人隱私、名譽,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雙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內容進行約定。

十六、甲、乙雙方簽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本條所稱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於:

(1)甲、乙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約定的書面和口頭內容。

(2)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與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業務相關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業活動法律文件。

(3)經甲方認可乙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2、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文件內容和約定。乙方必須對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一切法律文件內容保守祕密。

3、乙方同意在任何時間、情況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傳媒、廣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關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

十七、合同的修改

1、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變更主要內容或部分條款:

(1)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實際無法完全履行,經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但可以繼續履行的部分仍應履行。

(2)因甲方或乙方建議,另一方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和條款進行修改。

(3)因甲、乙雙方都認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應該修改,並協商達成共識,可進行修改。

2、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體,合同可終止。

(2)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3)因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終止,違約承擔相應責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簽字之日起計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經紀代理的期限。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六個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續簽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另行協商,也可重新簽訂合同內容。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明示終止合同,則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無續簽或終止合同的明確表示,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

二十、當一方續簽合同時,承諾方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表現。

二十一、本合同有關術語定義和界定

1、“藝員”指因本合同而從事演唱、表演、舞蹈、創作等演藝活動的人員,本合同中主要指簽約的乙方。

2、“演出活動”指從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為的一切藝術的商業和非商業活動,演藝活動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電視、電影、戲劇、廣播、廣告、攝影、出版物等。

3、“產品”,指藝員因演藝活動而形成的一切視聽表現載體和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藝員表演和演出等藉助一定介質或形式如電影、電視廣播節目、演唱會、舞台劇等所體現出的圖書、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數字化視聽產品、服務。

4、“肖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與乙方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的影像權。

5、“鄰接權”,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帶、電視、廣播等所有權和使用權,鄰接權按照項目甲乙雙方所佔版權比判定歸甲方、乙方或是甲乙雙方共同所有,但純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標權和品牌權”,因本合同而形成經紀代理關係產生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權利,按照項目甲乙雙方所佔版權比判定歸甲方、乙方或是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所有方是所有乙方參與的演藝活動、產品、名稱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收益權。

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本合同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9、本合同的“期間”,依照我國相關法律。

二十二、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對本合同有關表述或條款的含義產生分歧,應及時提出,經協商以書面形式予以説明。

二十三、因甲方工作人員或指定負責乙方演出事務人員干擾影響乙方正常演出活動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換相關人員,因此對乙方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該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需協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權益。此條不包括乙方演藝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為。因甲方工作人員或指定負責乙方演出事務人員干擾影響乙方正常演出活動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換相關人員,因此對乙方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該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需協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權益。此條不包括乙方演藝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為。

二十四、乙方下列行為視為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

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關人士對甲方的演藝活動干擾影響。

2、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因包裝、宣傳和發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因私人問題影響工作,也不得在公眾面前有有損形象的言行。

3、乙方的個人非本合同約定要求行為嚴重影響本合同完整實施的。

二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獨立民事行為人應有合法監護人共同簽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因乙方違約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監護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

二十六、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與任何第三者個人或組織簽訂協議,影響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諾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追究該第三方的連帶責任。

二十七、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為憑。內容條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合同關聯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參股的相關公司,為便於乙方演藝事務。相關聯公司在對乙方使用時可按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條款內容行使相關權利。

甲方(簽章):

合同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合同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就 項目(具體採購項目清單、預算資金[ 萬元]見附件)委託乙方代理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省採管辦核准或甲方依法確定的採購方式 方式和規定的程序組織採購活動。甲、乙雙方都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嚴格履行採購方式及採購程序規定,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國際慣例,確保落實採購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政府採購的主體,已落實採購所需的資金和政府採購計劃。

2、甲方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員,作為甲方的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採購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採購項目的有關技術規格資料及項目有關的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並保證這些材料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5、甲方負責確認採購文件。乙方編制的採購文件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對外發售。

6、評審委員會除特殊組成外,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派出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監督在省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進行的專家抽取工作。

7、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評審委員會在評審結束後的評審報告儘快(一般在收到評審報告後4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並向乙方出具評審結果確認函。

8、甲方應對評審過程和未進行公示(或公告)的評審結果保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是省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要樹立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組織實施的工作。在本次採購的全過程應接受甲方和政府採購管理部門的監督。

2、乙方應充分發揮集中採購代理機構的職能,按照省採管辦核准或甲方依法確定的採購方式和規定的程序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甲方提供的採購項目的有關技術規格和指標參數以及相關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修改、澄清、解釋採購文件的各項工作。

3、乙方負責接收和保管供應商遞交的投標(報價)文件,並組織開標(唱價)活動。

4、在甲方的監督下,除特殊項目外,一般項目在評審前一個工作日按有關規定從省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確定評審專家。

5、乙方負責安排評審活動的有關事宜,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並向甲方提交評審委員會出具的評審報告。

6、根據甲方出具的評審結果確認函,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經公示3個工作日後無質疑或投訴的,乙方負責將評審結果通知中標(成交)人和未中標(成交)人。

7、乙方應對評審過程和未進行公示(或公告)的評審結果保密。

8、乙方負責處理供應商的質疑和協助政府採購管理機構處理供應商的投訴事宜。

9、乙方協助甲方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工作原則和定標程序

(一)工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助、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二)定標程序

甲方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報告和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人順序依法確定中標(成交)人。

三、代理費用

(一)乙方按照省財政廳和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中標商(成交商)收取中標(成交)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二)乙方承擔組織實施採購活動所需的全部費用。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