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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代理合同彙總十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代理合同彙總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本着友好合作,誠信經營,合作共贏的合作理念,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產品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授權乙方在XXXXXXXXXXX(省,市)範圍內,經營本公司產品,乙方為甲方在XXXXXXXXXXX(省,市)的區域代理商。雙方在平等原則下應遵守以下幾點:

一、代理商基本資格

1、乙方應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明和身份證明等相關文件。

2、乙方有一定的經營經驗,銷售業績與信譽良好,有固定客户若干。

3、符合甲方的經營宗旨與經營理念。

4、乙方應合法經營,具有良好的市場形象。

二、關於同業競爭問題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銷售其他同類非甲方提供的紡織產品。

2、乙方經銷產品不得超出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的代理區域外。

3、其他相關事宜,雙方本着共贏的目的,可另行商議、

4、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的銷售標誌進行銷售。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區域分佈,簽訂相關區域代理商,以地市劃分。同一地市內,甲方不發展其他用户。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其所代理區域的經銷產品行為進行監督,並根據雙方所訂協議,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取消其資格。

3、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最優質的產品,及最低批發價格,並負責提供最快、最方便快捷的運輸途徑。

4、甲方保證乙方的貨源充足,不出現斷貨、缺貨等現象。

5、根據該區域實際經銷情況,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進行一定的市場推廣工作(例如網絡廣告)。

6、對於涉及到本公司銷售商標的終端建設,由甲方統一策劃,乙方不得干涉。

四、公司承諾:在乙方代理區域內,甲方不進行批、零售業務,如有業務信息,馬上告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客户直接接觸,甲方若違反約定,其銷量利潤及返利歸代理商所有。

五、業績與考核

1、具體銷售業績的定額,在乙方的銷售地區、以往銷售額的前提下,雙方共同商議。

2、乙方如果銷售業績達到一定高度,甲方可以酌情降低乙方的批發價格,或做出讓利活動,也可給予其他方面獎勵。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六、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應承擔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蒙受的所有經濟損失。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XXXXXX份,雙方各執X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電話: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乙方:

電話: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依法組成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根據乙方的申請,甲方授權其為甲方的代理商,按甲方委託範圍幫助甲方推銷產品,為顧客提供服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一、銷售規章制度:

本合同所稱甲方的銷售規章制度是指甲方公佈及不定期修訂的涉及乙方從事茶葉銷售業務所有遵守的業務準則和紀律規範的總稱。

二、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續,有權簽訂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2。乙方保證其對武當道茶有良好認識,並年滿24週歲的守法公 民,或合法銷售法人。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

3。乙方保證在其所在的區或縣行政區域內銷售。

三、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的對應日止。

四、乙方受託範圍:

經甲方核准後,乙方可成為甲方代理商。

乙方從事下列受託事宜:

1。努力學習產品知識及銷售技巧,避免給不適合飲用的客户使用。

2。為客户提供售前服務,只能將產品直接推銷給用户

3。按甲方規定的零售價推銷產品。

五、乙方計酬方法:

1。乙方收益按其直接推銷的產品金額計算。

2。乙方可以每月的銷售總額為基數,按甲方規定的比率計酬。

六、乙方收益的支付方法和税務責任:

1。收益按月以人民幣結算,每月5日左右,撥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帳户內,乙方對其指定帳號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收益的税賦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繳。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合同規定向乙方發放收益。

2。監督乙方依本合同及甲方的銷售規章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

3。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和修改有關的銷售規章制度。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的銷售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按時獲得報酬。

2。親自訂立本合同並依本合同充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組手甲方所有適用於乙方的銷售規章制度和有關的補充修訂。

4。乙方不得詆譭甲方及其他代理商,不得擾亂甲方及其他代理商的正常經營秩序。

八、合同的解除或續期: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2。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收益的,乙方有權隨時同甲方終止合同並結清已產生的收益。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予允許,但乙方仍有與甲方清潔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

3。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或違反銷售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其合同,並與乙方結清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應按甲方規定辦理續約申請,甲方對是否接受 乙方申請保留最終審核權。

九、糾紛的解決和法律適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提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章) 茶葉銷售代理合同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x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所供酒水飲料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按時送貨,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2、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二、結算方式:

以甲方送貨單為準,甲乙選擇:□現結;□周結;□月結;為甲乙雙方結算週期。甲乙雙認可若選擇周結,則每週二結算上週貨款,若選擇月結則每月10日結算上月貨款。

三、供貨種類:

三、合同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甲乙雙方若產生爭議,應本着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若和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x商貿有限公司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合同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為處理與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並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託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範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併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應於事前或事後徵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徵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後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繫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徵得甲方同意以後,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託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託,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後繼續轉委託。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託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於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託費用的30%,也不得高於乙方最後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繫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後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採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採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採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於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後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於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後實現,包括但是不限於: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餘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註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XX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後,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乾。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後,將剩餘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複印費、材料打印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再將剩餘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並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範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同意以後,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並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XX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或平房間,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裝修狀況,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

1、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4、依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共計年零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第六條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當年預留出天不計算租金,作為給乙方接洽承租的工作期。預留工作期滿,自年月日開始計算租金,即委託之日起,乙方給甲方個月零天的房租。

(二)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房租按繳付。具體付款日期:

第一次年月日(¥元整);

第二次年月日(¥元整);

第三次年月日(¥元整);

第四次年月日(¥元整);

(三)租金收取方式:乙方代為收取。

甲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雙方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在委託期內為了便於房屋出租或應承租者要求,乙方出資對房屋進行必要的維修或添置設備,甲方應允許乙方適當浮動出租價格,多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該房屋發生的以下費用: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供暖費、衞生費等。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

代理期限內,甲方只承擔物業費。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乙方有義務保證房屋設施完好,不影響承租人使用。若設施自然損壞,乙方要在承租人通知7日內修復。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除在該房屋客廳內打三個隔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應保持屋內牆面、地面及附屬設施與出租前一樣。

第九條雙方義務

(一)委託期內甲方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因水、電、燃氣等管道或線路及房屋防水層、房屋主體、屋內裝修老化,非人為損壞,影響使用的,其修理或施工改造所發生的費用。

2、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3、委託期前所發生的費用。

4、房屋的水、氣管道因質量問題滲漏、爆裂、殃及第三方時,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因承租人更換或使用不當造成以上後果的,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5、因代理需要甲方聯繫相關部門的,甲方應積極配合。

(二)委託期內乙方及承租人應承擔的事項和費用

1、房內的門窗玻璃、燈具、電源開關、水龍頭等因使用不當發生的費用。

2、合同期內發生的水、電、氣、電話、衞生等費用。

3、水管道堵塞而產生的疏通費用。

4、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三)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四)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告知甲方。

(五)委託期內及委託終止後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户自行交易,否則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貳倍為違約賠償。

(六)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私自進入該房屋,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聯繫承租人共同進入,以保證承租人的安全。

(七)乙方在代理期間,有義務監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間內設施,造成設施人為損壞的,監督其修復或要求其賠償。

(八)乙方代甲方收取承租人發生的電視費、水費、燃氣費,不得拖欠各項應承擔的費用。合同到期後一併退還甲方。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三日以上的(因甲方原因超期除外);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及承租人擾民超過三次,鄰居投訴、高跟鞋走路等擾民現象超過三次以上的;

4、乙方及承租人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違法活動,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委託期內,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甲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委託期內,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應賠償給乙方一個月的合同約定租金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約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交付時間為年月日。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下,在該房屋的客廳內打三個隔斷,隔斷在安裝或拆除時,必須儘可能將對牆面、地面的損壞減到最小,在此基礎上打隔斷造成的痕跡不在賠償範圍內,除此之外,牆面、地面等有所損壞及牆面塗鴉,乙方及承租人負責賠償。出租代理期限屆滿後,乙方負責把房屋恢復原樣。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君安物業留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乙方簽章:

乙方資質證書編號:

經紀持證人員: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户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

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 月 ——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 編制招標文件;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編制標底;

□ 組織開標、評標;

□ 參與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繫,其聯繫電話為:,甲方確保上述聯繫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________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____%.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

受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1.1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有關招標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

1.2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招標工作及招標過程的保密工作。

1.3委託人授權受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範圍內全權代理重慶市 縣《重慶市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項目》的有關招標事宜。受託人應誠實守信,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工作,雙方共同確保招標工作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招標代理範圍和招標方式

2.1本次代理招標範圍為:

2.2代理招標範圍以委託人實際委託的範圍為準。()受託人不得超出委託招標範圍行使職權。

2.3招標方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特點,依法確定本次招標的方式為國內公開招標。

第三條 委託人職責

3.1提供招標所需的如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項目有關審批文件及資金來源證明;

(2)設計單位編制並經審查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及實施工程的有關資料。

(3)招標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資料。

3.2提供項目實施進度安排,協助受託人制定招標文件。

3.3協助受託人完成招標工作所需的各種報批文件和相關材料。

3.4協助受託人組織招標答疑,負責與設計方聯絡解答投標人質疑中的有關技術問題。

3.5負責組織現場踏勘。

3.6委託人和受託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3.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確定中標人。

3.8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要求,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

3.9履行委託人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條 受託人職責

4.1受託人在處理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招標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運用自身的專業技能為委託人做好招標代理工作,並提供有關的其他服務。

4.2 受託人負責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標準,報經招標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進度要求,認真制定招標工作計劃。

4.3負責發佈招標公告或發放投標邀請函。

4.4負責組織報名登記工作。

4.5向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發放招標圖紙及相關資料,收取相應費用。

4.6負責組織標前答疑會或進行書面答疑。負責整理答疑資料,形成澄清文件並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並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4.7協助委託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4.8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組織並主持開標會議。

4.9編制中標公示材料報招標行政主管部門。

4.10根據招標結果,發放中標通知書。

4.11協助委託人與中標人進行合同談判及草擬合同。

4.12及時與委託人協調解決招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 招標代理費

5.1 雙方同意以招標項目的中標金額作為收費基數,按國家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發改辦價格【20xx】857號規定,由受委託人向中標人收取代理服務費。

5.2 受委託人向中標人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後一週內,受託人向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

5.3 當招標過程中出現流標時,受託人投入的會務費用(含各項勞務費)按以下條款處理:

1)、因委託人或受託人責任引起的流標,由責任方承擔會務費用。

2)、因委託人及受託人共同責任引起的流標,由雙方各承擔會務費用的50%。

3)、因投標人引起的流標

(1)投標人無違規違紀行為的,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各承擔會務費用的50%。

(2)因投標人違規違紀的行為,由委託人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從投標人保證金中支付受託人所蒙受的損失。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按其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簽署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雙方各執肆份,由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簽字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未盡事宜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應友好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委託人(單位公章): 受託人(單位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間: 時間: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聯繫人: 聯繫人: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保定地區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雙方保證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組織,具有經營與經銷本合同指定產品的資格,並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有關證件的複印件。

第二條,代理銷售區域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行政區域為:保定地區的城鎮與農村市場。

2.乙方同意為上述指定區域之代理商,並承諾全部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

第三條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銷售額、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

1.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 )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有優先權續簽合同約定的代理區域範圍和代理系列產品的權利。

3.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見附件

第四條產品採購及付款方式

1.甲方為乙方提供一批足夠的貨賒銷給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貨作為底貨鋪在市場上,當市場產生銷售須補貨時,乙方須及時向甲方現金訂(大寫:¥ )元的貨。第二次進貨時付清甲方的鋪貨款,且付本次的50%的貨款依次類推。

2.訂貨時乙方應向甲方指定辦事機構發出書面訂貨單,訂貨單應以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甲方收到訂貨單後經確認該筆訂貨是否有效。如確認訂貨有效,則每份訂貨單及確認函均構

成一份獨立有效的買賣合同,本合同有關付款方式,交貨等相關條款可視為對該獨立合同的有效補充。

3.貨幣結算單位為人民幣,付款日期均為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户的日期。

第五條 交貨與運輸

1. 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3---7個工作日內發貨。

2. 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貨款的情況除外。

3. 甲方負責貨運至乙方倉庫並承擔相關費用。

4. 乙方提貨時必須當場開箱驗貨。如發生貨物缺失、破損等,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並由相關承運部門提供貨品缺失、破損證明,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六條產品質量

乙方在銷售中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均可向甲方申請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承擔。

第七條產品退、換貨政策

1.在產品銷售過程中,若非乙方原因產生包裝破損,褪色等一切可能影響產品正常銷售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調換。

2、當乙方因自身銷售或市場原因須對產品進行調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換貨的請求,甲方經對實際情況核實後,可以按照合同給予乙方退貨還款。

3、退款標準為乙方原採購貨品金額的100%,同時退貨產生的包裝,運雜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產品價格調整

為充分保障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七個工作日將價格調整信息通知到經銷商。

2.對於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後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為準)已經發生採購的經銷商,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採購的全部調價後產品進行差價補償。

第九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訂的市場營銷方案的權利;

2有核定乙方特約經銷區域及特約經銷產品市場最低售價的權利;

3有審核、規範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2. 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完成季度採購任務後,向乙方出據代理商證書及證明,維護乙方作為代理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時所需的營銷、技術和廣告宣傳資料及相關的產品認證證書。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區域範圍內進行其代理經銷產品的市場開拓與銷售工作時,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場支持方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培訓支持、廣告支持等相關配套服務。

4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5協助乙方做好貨物託運及調換工作;

6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範市場秩序;

7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經銷產品在產品特約區域的經銷權;

2享有甲方市場營銷方案的一切獎勵條款規定的權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務方案的一切支持條款規定的權利;

4.乙方的義務

1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件,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進行守法經營;

2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户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並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3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於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4不得擅自生產、偽造甲方之產品,並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工作;

5保持與甲方的持續溝通,及時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6乙方印製各種針對甲方的宣傳資料前必須呈甲方審核,並經甲方書面許可後方能發佈;7遵守甲方頒佈的年度營銷方案、客户服務方案,並積極支持配合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8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第三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的經濟或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修改、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合同變更簡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宣稱此種情況存在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本合同特別約定除外)令雙方共同滿意地糾正、補救或消除這種情況,則申訴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並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內,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2、1 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之約定;

2、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

2、3 出現不可抗拒力的情況,以至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2、4 一方在公眾場所、傳媒等攻擊另一方的形象和聲譽,或自身公共形象嚴重敗壞。

3、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 一 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關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有重複的,以合同內容為主。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及甲方向乙方發第一批貨後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