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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買賣合同模板彙編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買賣合同模板彙編10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轎車買賣合同範本。

第二條 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餘款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合同範本《轎車買賣合同範本》。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 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附 汽車的標示:牌

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輯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並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後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餘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服裝買賣合同樣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兩方各執2 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 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4

設備轉讓方(下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設備回購方(下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 型號挖掘機 台給乙方,出廠編號分別為: 、 、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預付現金人民幣¥ 元,於 年 月 日將貨提出。如在訂金預付時間(上述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給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挖掘機的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合法有效證件手續。

(3)如該挖掘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協議簽定前挖機的產權、債權、債務問題與乙方無關。如果引起糾紛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簽定本協議後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手印) 乙方姓名: (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農業作物種子買賣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生產單位

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 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擔保方式: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二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

郵編:

買賣合同 篇6

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則應該按照相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如果有關條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的,則應該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可按照簽訂合同時有效的有關條例的規定執行,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比例未作規定,而違約又未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下面談談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數額的確定和適用。

一、法定違約金

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於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第一,有關條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例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這裏明確規定了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比例為每日萬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攬合同條例》第21條第4項規定,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第二,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範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至5%。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範圍。

二、約定違約金

由於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因此在實踐處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認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定違約金,超過的就是無效,但實際中也常常遇到約定違約金過高的問題。究竟應如何確定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下面從幾個方面談談筆者看法。約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違約部分的貨款或酬金的總額,這裏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違約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種違約金。從法律上講,《民法通則》第122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該法條對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未作限制,允許當事人用約定違約金來彌補某些法定違約金過低的缺陷。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通用產品的法定違約金的比例只是違約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機,如供貨方在因市場行情變化使自己產品變為緊俏時,可能徑行違反合同不供貨,即使按最高數額支付違約金,仍大有利可圖。這顯然不處利於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穩定,不利於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規定當事人通過協商,在法定違約金之上議定約定違約金是完全必要的。通過較高的約定違約金可以起到預防違約的積極作用。但這樣的約定也不是無限制的,根據《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將約定違約金的數額限制在違約部分的貨款總額或酬金總額之下較為適宜。但如果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數額有特別規定的,應按特別規定辦。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9條第1項規定,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金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對此,約定違約金的最高比例也應為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值得注意的是,這裏所説的對違約金最高數額的限制,不同於違約方對另一方的實際損失所做的賠償。《民法通則》第122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一份購銷合同的貨款總值為5萬元,違約金為1萬元。如果由於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萬元的經濟損失。對此,違約的供方除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5萬元的經濟損失。在司法實踐中,對具體合同的違約金條款進行認定時,應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訂立經濟合同的一般原則性規定。即要看其是否有顯失公平、是否有脅迫或欺詐等情況的存在。如果屬於《合同法》中關於無效經濟合同規定的,則應認定該違約金條款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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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___噸,長___ 米,寬___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第十一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説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需方(甲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供銷社

供方(乙方):_________縣_________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備註



































合計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後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採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採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後,才能自行處理多餘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並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9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償還到期貸款原因自願將其於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居住房屋一處,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附屬場地_____平方米及附屬圍牆、水、電等設施,上述內容以下簡稱“本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 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甲方承諾,本人出售上述房產事宜已告知所有相關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及其他權利人,其已全部知道並完全同意本人出售本房屋。如本房屋的任何相關權利人對該房產交易提出異議,不同意出售該房產的,本人願意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並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理過户手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税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伍萬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返還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返還解除合同時的市場評估價,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中介費、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6、甲方向乙方承諾本房屋可以在3年內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逾期未辦或無法辦理,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付違約金為購房款的70%。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未過户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給乙方,並辦理抵押手續。

2、本房屋轉讓時甲方需出據房屋所在地鎮政府或村委會認可的書面説明。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安置區7號樓的6號門面買賣事項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位於琴凼安置區7號樓的6號門面(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壹仟柒佰捌拾元每平方米(¥元/m2)價格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後乙方先交付貳仟元定金給甲方,待甲方獲得安置區門面主權並移交給乙方後,乙方兩日內一次性付清該門面的購置總價款(其中定金用於抵扣該門面總價款)。

三、甲方獲得產權證後兩日內將產權過户給乙方,並主動牽頭辦理相關手續。

四、甲方因自身原因或該門面存在產權糾紛不能將該門面出售給乙方的視甲方為違約。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除退還門面或購門面所有價款外另賠償對方違約金叁萬元。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