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土地徵用賠款合同

甲方:吐魯番明嘉電力實業有限公司

土地徵用賠款合同

乙方:

見證人:

經規劃部門批准,xx的建設需要經過乙方土地。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佔地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佔用土地範圍:

乙方同意甲方建設的xx佔用其土地架設杆塔xx基,其中包括:

1.鐵塔xx基。

2.單杆xx基,含拉線佔地面積xx。

3.雙杆xx基,含拉線佔地面積xx。

面積和位置以施工圖為準,具體地點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 被佔用土地的補償金額按以下標準確定

1.佔地補償:甲方因建設上述電力設施需佔用土地xx畝,其中耕地xx畝、菜地xx畝、林地xx畝、荒地xx畝,動遷墳墓xx座,按xx給予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賠償和青苗補償費,共計補償人民幣xx元。

2.臨時佔地補償:由於甲方施工廊道在乙方土地上,乙方同意臨時佔用xx畝土地,其中耕地xx畝、菜地xx畝、林地xx畝、荒地xx畝,按xx萬元/畝給予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共計補償人民幣xx元。

3.樹木補償:甲方因建設上述電力設施需【砍伐/修剪/移樹】乙方的林木,其中:xx樹種;xx株,補償單價xx元/株,小計xx元;xx樹種;xx株,補償單價xx元/株,小計xx元; 合計:xx元

4.電纜溝開挖:因甲方對地埋電纜進行遷移原因,需在綠化草坪上開挖兩條電纜溝,費用為:xx元。以上1、2、3、4項合計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xx元。

第三條 按本合同第2條進行補償後,甲方對設施進行改造擴建只要不擴大土地使用面積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乙方依法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處置的,不得影響甲方已建成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營。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在沒有達成協議以前,不會採取施工行為影響乙方的正常生活、生產。

2.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補償款到乙方在xx銀行xx帳户。

3.甲方付款後方可施工建設。

4.施工期間,將水泥、砂石料等堆放在雙方指定的區域內,不得堆放在耕地上,施工人員在劃定的施工道路內行走,自覺保護當地的生態環境。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乙方提供有關資料,配合甲方做好xx相關工作。

2.乙方自收到補償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施工、提出其他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的.要求。

3.在甲方開工前乙方保證不得有任何人在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範圍內栽種任何莊稼、高稈林木、花草等。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xx日內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甲方有權採取砍伐等措施,並不予補償。

保證在架空(電纜)線路保護區內不實施以下活動:①改(擴)建房屋、構建建築物等;②栽種高稈林木;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辦法》所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未付補償款的,按每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4條第1、3、4款的,每天支付xx元賠償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條約定,在線路廊道下私自搭建的違章建築、附屬設施及種植的各種高稈林木的,甲方有權進行拆除和砍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條約定,實施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設施保護辦法》所禁止的行為,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條約定,阻撓甲方施工或有其他行為致使甲方施工無法進行,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補償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一方反悔或拒不履行的,甲、乙方可申請土地管理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訴訟期間不影響甲方繼續施工。

第九條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現不一致時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xx①合同條款;②合同附件。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見證人備案壹份。

甲方:xx乙方(蓋章):xx委託代理人:xx委託代理人:

見證人:(蓋章)

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土地徵用賠款合同 [篇2]

甲方:關口鎮江北村委會(法人代表: ) 乙方:江北村一組 村民

因關口區域敬老院建設的需要,需徵用乙方土地,在鎮、村幹部的主持參與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雙方自願同意的基礎上土地徵用補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徵用土地的地點、面積、地類。

被徵用土地位於關口鎮江北村一組,小地名:呂家塘,面積 畝。其中旱平地 畝,旱坡地 畝,用材林 畝,退耕還林地 畝。

二、徵用土地四至界畔

東齊:

南齊:

西齊:

北齊:

三、土地徵用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九條和《陝西省徵用佔用林地及補償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參照西康二線工程建設徵地拆遷方案,結合實際,給予一次性補償,旱平地徵用補償標準為 元/畝,旱坡地徵用補償標準為 元/畝。用材林轉讓單價為 元/畝(含林木補償費),退耕還林地徵用補償單價 元/畝。土地徵用補償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及地面青苗補償費。地面零星樹木及附屬物補償標準:特大果樹 元/根,盛果樹 元/根,初掛果 元/根,未

掛果 元/根,果樹苗為元/根,成材樹 元/根,未成材木 元/根,掛果經濟樹 元/根,經濟幼樹 元/根,宅基地 元/畝,水窖 元/口,磚瓦窖 元/口,幹砌 元/立方。共計一次性補償款: 元(大寫) 。具體實物指標數量詳見現場丈量原始登記表(附後),凡補償過的實物指標,所有權一律歸甲方所有。被徵用土地由甲方負責支配,長期使用。

四、徵地補償款支付時間、方式: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仲證機關蓋章五日內,乙方憑協議由甲方負責一次性付清補償款。

五、責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在施工建設及使用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進行干涉和阻撓,否則,依法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甲方在施工、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佔用、侵佔、破壞乙方徵用地塊以外的土地 ,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簽證機關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證機關(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