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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協議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協議

合夥經營協議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20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20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20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20__年1月,20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合夥人本着自願、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與x簽訂本合夥協議,總投資為x萬元,甲出資x萬元,乙出資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貸款10萬元,合夥經營貨物運輸,其中投入人民幣萬元,購置一輛“”貨車(車牌號),登記在名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協議: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創造經濟利益,共同獲利,合夥經營過程中的事宜雙方充分協商,互諒互解,共同解決。

第二條:使用共同購置的“”貨車,合夥經營貨物運輸,賺取運輸費。

第三條:貸款10萬元作為合夥投資款。

第四條:利潤分配方案

1、營運收入減去必要費用是利潤;

2、利潤的分配原則和順序是先償還貸款,貸款償還完畢後按比例退還先期的投資款,投資款退還完畢後利潤各按50%分配;

3、設立一公共帳户,當月償還貸款後的利潤節餘存放於公共賬户,當存放的款項達到一次性償還貸款時,雙方提前償還貸款;

4、當公共帳户無任何資金,但需要償還當期貸款或其他必要的經營支出時,甲乙雙方按50%追加投資;

5、公共帳户內的資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資金時要經雙方共同同意;

6、公共帳户甲乙雙方按時進行對賬。

17、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追加的投資款按本條2項的順序進行償還;

第五條:由於在償還貸款和退還投資款的期間,甲乙雙方沒有收入。甲乙雙方按每個月1000元的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取生活費,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户中無資金時,雙方暫停支取生活費。

第六條:僱傭人員的工資、保險應協商確定,從營業收入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户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七條:加油費。由甲乙雙方本着節約、合理的原理,從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户中扣除。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户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乙方應當節約用油,保證用油量與車輛的行駛公里數相吻合,不得人為浪費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條:車輛的修理費和添置新的用具費,由雙方共同協商,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户中支出。當無營業收入和公共帳户中無資金時,雙方按50%比例追加投資;

第九條:業務經費是指乙方用來開發業務時請客送禮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當時不方便,那麼就先支出後告知,按實際支出每月結算一次。

第十條:車輛運輸途中,駕駛員駕駛車輛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違章駕駛,出現違章罰款的,如果是駕駛員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自已承擔,如果是由於車輛運輸本身造成的,從營業收入中支出,但應當雙方事先溝通。

第十一條: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輕微事故(賠償款500元以下)的,為了不影響運輸,乙方自主與事故方和解,費用從營業收入或公共賬户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車上的公用手機,由乙方攜帶和管理。手機費按每月x元的定額標準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條:除以上列舉的必要費用外的其他必要費用支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原則上從營業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條:合夥期間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的,由甲乙雙方按50%比例承擔。

第十五條: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21、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任何一方不得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全權負責該車輛的業務承攬。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夥債務。

4、

第十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權查看行車記錄,審計合夥的經營雙方賬目,互相監督雙方的夥經營行為;

2、甲、乙雙方盡全力開拓貨運業務,任何一方開發的運輸業務,都應當將自的開發業務的費用、業務數量、運輸價格等信息公開,不得隱瞞,任何一方弄虛作假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3、雖然乙方投資較少,但利潤分配雙方平分,主要考慮甲方無法實際跟車進長途運輸,而乙方平時跟車運輸,並要保證愛護車輛,按時檢修;應當保護運輸途中的貨物,防火,防盜。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1、根據收入情況

,每一年一次性獎勵乙方總利潤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員連續工作一年內沒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無責或賠償20xx元以下的我方有責的交通事故)或運輸事故(如丟貨等),那麼獎勵乙方200元,司機和跟車人員給以適當獎勵。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任何一方弄虛造假,多列支出,多報費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退還投資款、不給利潤分成,車輛也由守約方所有。

第二十條:其他

31、如退夥,需事前天內説明情況。

2、如更換或轉讓車輛等,按投資比例額分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找茶奶茶店

經營場所地址:耒陽市人民路與沿河路路口1樓和2樓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提供經營場所與部分設備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提供技術和品牌市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找茶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甲方和乙方五五分成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七入夥與退夥: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退夥

1.合夥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合夥人同意。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八違約責任:

合夥人擅自退夥或擅自終止合夥協議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

甲方房租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五五承擔。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當地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3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

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

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

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

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

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

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户上流轉,

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

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

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

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夥經營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佔股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佔股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網店(集市店即C店),主營:飾品項目。投資形式:第一個月甲XX三方每方投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用作首月網店運營費用,以後看經營情況,按月投入。

第二條:甲乙兩方原有童裝實體店批發店,甲乙兩方共同負責向網店及XXX平台提供貨源,並保證貨源品質與貨源充足。貨源資金由甲乙兩方承擔,丙方不承擔貨源資金,丙方負責網店運營與管理。如果甲乙兩方無法正常供貨情況下,丙方努力幫助解決,最後還是無法解決貨源供應,丙方有權暫時聯繫第三方貨源,以備網店正常運營,直至甲乙兩方把貨源解決好為止。因網店經營造成的斷碼庫存由甲XX三方共同承擔。

第三條:共同經營的網店項目中,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XX三方利潤(淨利潤)分配為:甲方佔35%,乙方佔35%,丙方佔3%。

第四條: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在互聯網上經營與合夥事業相競爭與相關利益衝突的一切事業,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把網店資源移作私用或者其它與網店無關的業務。

第五條:本合夥網店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到期滿前,三方合夥人商量決定。

第六條:在合夥期限內,合夥人在不給合夥網店項目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日通知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網店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所有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甲方退出三方共同投資的______店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退股

甲方按原股本金額退出其股份共計¥_______(_______萬元整)。

二、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經營

1、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該店的所有帳目帳務(包括投資階段的所有帳目和債權債務)以及所有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簽字後,該店實際營業開始的盈虧和今後的盈虧均與甲方無關,乙丙雙方自負盈虧。

三、股息

1、乙丙雙方向甲方支付股息¥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丙雙方可採取分期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該款項。

3、支付方式為月付,每月支付¥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日為每月5號。總支付期為10個月。

4、乙丙雙方若逾期60天未能支付,則視為乙丙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部份股息。

四、轉讓出讓

乙丙雙方若要轉讓店面或出讓股份,轉讓或出讓所得應優先支付甲方股息。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7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地暖疏通清洗,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50%。由甲負責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負責聯繫業務及結算。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公司,經營地點為大同市礦區。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養維護。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後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合夥經營________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並就合夥經營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1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協議:指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夥協議。

1.2勞務:指乙方為甲方取得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權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以及乙方參與幼兒園經營活動所付出的勞動。

1.4合夥:指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幼兒園。

1.5合夥人:參與合夥的甲、乙雙方。

1.5本協議中每一款的標題為方便提示,並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幼兒園地址、名稱及合作年限

2.1地址:________

2.2名稱:________

2.3合夥期限:不固定期限;自甲方取得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期限之日起,幼兒園的實際經營權喪失之日止。

三、合夥人的出資額、投資方式和財產份額

3.1合夥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20xx.86萬元。

3.2甲方以貨幣出資143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70%;

3.2乙方以勞務出資,甲乙雙方確定乙方的勞務出資作價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30%。

3.3合夥人按照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享有合夥財產份額。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4.1合夥人按其享有的合夥財產份額分擔合夥經營的虧損及風險。

4.2自合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享有合夥經營90%的收益權,乙方享有合夥經營10%的收益權。

4.3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按其享有的合夥財產份額分配合夥經營的收益。

4.4合夥經營的收益在幼兒園每學期交學費後結算一次,每年共結算兩次,分別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

4.5收益總額為幼兒園所收學費扣除教師工資、社保費用、以及預留的日常經營支出費用________元后剩餘的部分。

五、事務執行

5.1甲方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合夥人執行合夥的日常事務,即幼兒園由乙方管理全面事務,包括教學、後勤和協調等工作。

5.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3乙方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夥人承擔;

5.4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合夥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5.5合夥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5.5.1轉讓合夥份額;

5.5.2更換事務執行人。

六、合夥財產份額的轉讓及禁止事項

6.1合夥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財產份額;

6.2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6.3嚴禁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為。

6.4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七、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7.1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7.1.1幼兒園的經營期限屆滿,且未能獲批繼續經營的。

7.1.2合夥人退出合夥或全體合夥人不願意繼續經營的。

7.1.3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7.1.4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7.1.5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轉讓幼兒園經營權的。

7.2合夥終止後按以下方式清算合夥資產。

7.2.1若因7.1.1至7.1.4的原因終止合夥的,幼兒園剩餘財產由甲方所有。

7.2.2若因7.1.5的原因終止合夥的,各合夥人有權按其合夥取得幼兒園經營權的轉讓款。

八、違約責任

8.1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各位合夥人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合夥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向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8.2若合夥任意一方違約,強制要求守約方退出合夥或拒絕向守約方分配合夥收益的,則守約方有權退出合夥,並要求違約方向其一次性支付等同其合夥財產份額的現金。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自一方向對方發出旨在説明爭議所在及協商解決爭議的願望的通知之日起開始。如在協商開始後三十日內仍不能解決該爭議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其他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經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能夠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資料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資料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10

一、合作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地址 。雙方本着誠 信、友好、盈利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二、雙方出資份額:本店總共投資:元,共計100股,中 甲方出資 元,佔 股,乙方出資 元,佔 股。

三、合作經營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年。

四、盈利結算方式:

1、每月 日為盈利結算日同時召開出資人會議。

2、盈利分配方式按當月盈利金額各佔股份分配利潤。

3、虧損承擔方式按當月虧損金額佔股份承擔。

五、純利潤計算方式: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 視為當月純利潤。(卡金未消費前不計入總業績)。

六、各方權利和責任:

1、在合作期間若出現虧損或內部矛盾和合作期滿後,導致雙方不願繼續合作經營的和沒有一方願意接納退出方股份的,將此店作 轉讓他人處理,轉讓所有按股份分配。

2、在合作期間,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精英呢的,以自動放棄分股權處理,投資金當作虧空處理;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經 營或需退股的,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當時市值評估股金購買任一方其全部股權。

3、正常營業後,所有店內行政管理、技術管理、財政收支、都由 總部統一管理,每月收取百分之 管理費。

4、所有合作方必須遵守店內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2倍處理。

5、所有合作方再開設分店時,由 總部統一安排人事調動,願店股雙方協商處理。

6、如果店面需從新裝修,經雙方協商,按股份出資。

七、在合作期間經營管理由 總部統一管理,合作方有建議權。

八、當租賃房屋到期時或合作期間房東不願租店鋪時,此店視當 時情況處理,也可雙方從新另找店鋪,當另設店鋪時,共同出資從新合作。

九、合作方股權不得私自轉讓,更不能作個人民事責任或刑事 任承擔抵押處理。所有私自轉讓或抵押處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股權。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合夥經營協議12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13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______年8月16日起,至____________年1月30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夥人工資、

(1)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____________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14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十二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協議15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老誠一鍋羊蠍子圍場加盟店,地址:圍場縣圍場鎮南吉星底商18號。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羊蠍子火鍋。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20____年5月24日起,至20____年5月24日止,共5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韓冰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合夥人肖剛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20____年8月5日以前交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利潤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1:1的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1:1的比例分擔。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韓冰和肖剛共同商議所有合夥事務,委託一名能夠為加盟店實現經濟效益的事務執行人,合夥人隨時有權更換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飯店日常管理由事務執行人代為執行,遇到疑難問題必須請示後再做決定;

2、購進常用原料、飯店所需作料由事務執行人監督購買或直接購買,所購物品必須是飯店專用、總店提供的原料必須正規渠道從總店購進;其他日常使用作料一律從正規超市購進並開具購貨單或者發票;其他飯店銷售的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購進。合夥人根據原料、作料購進票據核算財務收支情況。

3、財務管理由事務執行人第一經手人,事務執行人必須建立專用賬單賬户,賬目清晰準確,票據明細清楚準確;事務執行人每日向合夥人上報收支情況,並在規定時間內上交運營資金。飯店所需數額超過一千元以上必須有合夥人共同簽字。如當時來不及簽字事後及時補籤。

4、人事管理:人員招聘由事務執行人負責挑選,進入飯店的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登記、監督和管理,外出培訓的人員必須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工資待遇仿照周圍飯店的同等待遇進行定價,其他管理、獎勵措施仿照總店規章制度執行。特殊情況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5、事務執行人負責飯店所有事務管理,新的提議和建議必須有書面記載,由合夥人簽字後實施。合夥人提出的建議和改進事務執行人必須無條件執行,如有現實問題開會研究決定。

6、事務執行人擅自做主處理重要事務,如合夥人監督不到由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合夥人發現問題事務執行人未及時改正,出現問題由事務執行人承擔責任。

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八條、合夥人共同決定,以於秋紅的名義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税務、食品安全等各項登記事宜,合夥人共同協調、處理合夥企業對外事務。

合夥企業登記在於秋紅名下,以於秋紅名義與北京老城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加盟協議,以合夥財產支付加盟費用共計六萬元,加盟期限為20____年6月1日至年20____年6月1日,共計5年。

登記在於秋紅名下的合夥企業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有競爭的業務。

飯店出現各種問題由合夥人共同承擔,與法人於秋紅無關。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加盟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期間不接受新合夥人入夥。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3、出資的轉讓。不允許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否則,以退本協議第九條2、(2)③的約定對待轉讓人。

第十一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第十二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潤前,應當提取利潤的20%作為合夥企業運營資金,其餘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約定進行分配;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

第十四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滿三十天;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1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2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兩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作為退夥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除名。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加盟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合夥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