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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精華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委託代理合同【精華15篇】

委託代理合同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委託方因與湖南XX公司、福州XX公司產品質量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託,指派某某律師為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是:參與

一、二審訴訟及執行生效判決、有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簽收法律文書、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的權利及有權代為達成調解的特別授權;

四、本案律師代理實行協議收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如下:

1、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務雜費0.000元,;

2、本案勝訴後,按執行回超出180000元數額的.70 %支付律師代理費,在執行回的當日支付;

3、如甲方與對方達成換車賠款等和解協議,亦按達成協議的數額的70%支付律師代理費,在收到款項的當日支付;

五、本協議生效後,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視為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亦應按

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案的訴訟費用由林貽華代為預支,在立案時預付。

七、甲方以其所購買的三一牌自卸車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應於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將車輛登記證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本案生效判決執行結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區域銷售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經雙方確認:甲方的______(此類產品皆適用)具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區域的銷售代理權,由乙方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包裝完好無損,並經乙方認可的樣品品質的產品。

(2)甲方發貨到_________市,此範圍外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乙方訂貨量的比例免費提供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

(4)甲方推出新產品、調整市場價格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銷售區域內盡力拓展客户,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產品政策和價格政策。

(2)乙方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及產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應至少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情況(包括一些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同時應向甲方彙報當地的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

三、代理保證

1.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權收取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同時不予退還市場保證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退還乙方保證金。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需續約,在無違反本合同條款情況下,可終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內代理或經營與甲方有同類或對甲方有衝擊的產品。

四、退換貨

1.為服務廣大消費者,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經營,若消費者不滿意或證實屬產品質量問題, 甲方需無條件提供退換貨。

2.代理期間如因產品滯銷,乙方要求退換貨,在提貨日起三個月內,外包裝完好情況下,甲方酌予協助辦理,來往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銷售定額

1.____供貨價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訂貨量最低為_________公斤,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試銷期,試銷期內至少應達到_________元的銷售額。

2.試銷期滿,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銷售額,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則終止。

六、簽定本合同後如果______天內沒有開始執行購貨和銷售,則本合同自動作廢,如果連續______個月內未繼續購貨者,可考慮取消其代理資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3

茲委託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帳户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税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户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閲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傳真:

聯繫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傳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自願訂立協議如下:

一、產品概況

商品名稱:

規格:

產地:

計量單位:

代銷數量:

單價:

金額:

現貨:

每季可供數:

二、物品的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質量標準: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四、包裝規格: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交(提)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時間: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2、交貨地點: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乙方應在訂單中明確貨物的收貨人信息,至少應包括: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

2、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應在___日內進行貨物簽收和驗收。

3、甲方及其供應商有權要求指定的貨物簽收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查實身份,並要求其在簽收時在貨物簽收單上籤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其簽收,並追究乙方逾期收貨的違約責任。

4、甲方可委託甲方的供應商直接向乙方發貨,乙方在甲方供應商的貨物簽收單上簽收,視同簽收了甲方的貨物。

5、乙方接收貨物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產品質量等問題,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若乙方超過期限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七、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八、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為______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十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的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各自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為收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脱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籤蓋):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託人(簽章):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4、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5、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石錦雙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1,3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3000元;訴訟費400元(多退少補)將於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費10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元,其餘代理費於之日繳足,共計人民幣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

乙方: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410011

郵編:100102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_______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9

受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則,茲就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的要求購買輕循環油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與委託方確定的供貨商深圳市前海正易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簽訂《採購合同》;

2、委託方和其選定的供貨方進行前期產品選型、價格確認後,委託受託方向供貨商實施採購付款。

受託方僅作為委託方的採購代理人,參與但不負責前期的產品選型、價格確認,不負責產品的銷售推廣,也不負責產品售後服務。產品的選型、價格確認、產品銷售推廣及售後服務由委託方和供應方商洽完成。

二、貨物描述

詳見受託方與供貨商簽訂的採購合同

三、貨物採購

1、在受託方與供貨商簽訂的採購合同簽訂日起

2日內,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總貨款的'20%作為保證金。若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未支付上述保證金,受託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受託方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受託方應與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並根據委託方出具的付款委託書向供貨商開出L/C。

3、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的要求向供貨商採購的貨物,其質量、數量等均由委

四、付款方式

1、受託方在與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生效後的

5日內向供貨商開具期限為90天的國內信用證。供貨商按合同約定交貨後向受託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受託方憑增值税專用發票、收貨確認書、貨物質量合格確認書等單據承兑遠期信用證。

2、合同標的物到達買方廠內驗收合格後,委託方開具相應增值税發票及收貨收據後75個工作日內向受託方支付全額貨款,支付方式為電匯。

(但代理費用和資金佔用利息不計入開票範圍)

3、委託方在支付貨款的同時必須另行支付:(1)貨款總額1.5%的代理費;

(2)貨款的資金佔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計算,計息期限自受託方支付供貨商貨款之日至受託方付款之日止)。

五、產品交付

1、委託方應按照上述約定及時履行付款收貨義務。

2、交貨地點為受託方指定地點。

3、受託方根據委託方要求採購貨物,不論委託方日後是否按約定及時付款提貨,貨物存儲產生的倉儲和保險等費用(若需),均由委託方承擔。

4、委託方在收貨時,應當場對貨物進行開箱檢驗,如檢驗無誤,則應及時簽收,簽收當日視為交貨日。

貨物的驗收由委託方完成。委託方收貨時如發現貨物有任何破損、缺件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供貨方書面提出。

六、違約責任

如受託方因供貨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履約,委託方不得向受託方追究責任。

七、其他約定

1、若供貨方交付的貨物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由委託方向供貨方追索賠償,受託方有協助義務。

2、本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雙方嚴守合作過程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受託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中所述“貨物”係指合同標的物。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之用,不得用於限制其所指各條款的範圍。

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6、本合同由雙方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項目(以下

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1.2 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1.3 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 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 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2.1項目名稱:

2.2項目地點:

2.3總投資額:

2.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 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 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 標的情形)

3.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 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 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 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 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3.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3.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 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3.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 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3.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 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 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3.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 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 形)

3.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3.10 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 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4.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 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4.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 標文件。

4.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 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 形式通知投標人。

4.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4.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 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 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4.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4.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 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 門。

4.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 意見並作出答覆。

4.10 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 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4.11 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 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4.12 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 代理報酬

5.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 (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 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 (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 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 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5.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 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 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8.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 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4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 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11

委託人: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簡稱乙方)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繫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並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xx元。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為辦理甲方委託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複製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託;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託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人: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託律師: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郵: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夥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 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 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對外 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 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 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 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 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 的問題。

3、工作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 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聯繫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

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附表(設備清單)

委託代理合同14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籤於:

籤於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2000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