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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的風俗習慣作文3篇

  壯族的風俗習慣作文(一)

壯族人忌諱農曆正月七年級這天殺牲;有的地區的青年婦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婦女生孩子的頭三天(有的是頭七天)忌諱外人入內;忌諱生孩子尚未滿月的婦女到家裏串門。登上壯族人家的竹樓,一般都要脱鞋。壯族忌諱戴着斗笠和扛着鋤頭或其他農具的人進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壯家門外要放下農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壯族家庭最神聖的地方,禁止用腳踩踏火塘上的三腳架以及灶台。壯族青年結婚,忌諱懷孕婦女參加,懷孕婦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別是懷孕婦女不能進入產婦家。家有產婦,要在門上懸掛袖子枝條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闖入產婦家者,必須給嬰兒取一個名字,送嬰兒一套衣服。一隻雞或相應的禮物,做孩子的乾爹、乾媽。

壯族的風俗習慣作文3篇

壯族是稻作民族,十分愛護青蛙,有些地方的壯族有專門的“敬蛙儀”,所以到壯族地區,嚴禁捕殺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災或其他重大災害時,壯族都要舉行安龍祭祖活動,乞求神龍賑災。儀式結束後,於寨口立碑,謝絕外人進寨。

  壯族的風俗習慣作文(二)

壯族女子有帶銀手鐲辟邪的傳統,多見小女孩、少女佩戴。未婚女子喜愛長髮,留劉海(以此區分婚否),通常把左邊頭髮梳繞到右邊(約三七分)用髮卡固定,或扎長辮一條,辮尾扎一條彩巾,勞作時把髮辮盤上頭頂固定。已婚婦女則梳龍鳳髻,將頭髮由後向前攏成雞(鳳)臀般的式樣,插上銀製或骨質橫簪。裹青紗白帕的已少見,多用黑帕或花帕頭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婦女,且喜歡戴繡花勒額,冬季婦女多戴黑色絨線帽,帽邊花式因年齡而異。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婦女上山勞動愛穿自己制的貓耳布鞋,俗稱鞋貓,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條扁紗帶將鞋耳和鞋跟串起來,任意綁紮調節鬆緊。兒童頭飾:童帽是用二三寸寬的繡花布條縫製成的無頂遮額帽。古籍中記載壯俗“露頂跣足”、“布帛勒額(束額)”,在童帽上獲得再現,這種遮額帽既能保護頭部也是一種裝飾品。嬰兒的揹帶比常見的漢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狀,“蝶身”長三尺,寬二尺四寸,中繡花樣圖案或八卦乾坤圖,但很少見繡有文字,兩邊“蝶翼”長九尺,寬一尺二寸,這種揹帶壯話稱“臘”。建國後,這種揹帶逐漸改小尺寸,有些揹帶身刺繡上如“出入平安”“美滿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圖案。

  壯族的風俗習慣作文(三)

壯族的婚姻,有自由戀愛和父母包辦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戀愛自由,但父母干涉包辦也時常有。壯族一般實行一夫一妻制。婦女和男子一樣都是家庭的勞動力,但僅有男子有繼承權。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還保持這種習俗。壯族女子出嫁日一是梳頭:由媒婆、送嫁婆幫新娘梳頭,新娘則邊唱“哭嫁歌”,從早上哭到離開孃家,有哭“爹孃”、“兄弟姐妹”、“姑爺”等多種哭嫁歌。主要內容有歌頌父母養育之恩,有埋怨生為女孩要出嫁,有埋怨兄弟自己嫁出後獨佔家產,或是對一同長大的`姐妹的留戀等等,曲調婉轉纏綿,催人淚下。

“哭嫁”是流傳於壯族農家的一種婚嫁習俗,源遠流長,歷史悠久。壯族農家大部分人居住的地方,羣山連綿,地勢偏僻,交通不便,姑娘出嫁之處,近到2至3裏,遠則數百里,跨省、跨縣、跨鄉、天隔一方,一別難見。“相見時難別亦難”,不知何時是歸期,思前想後,不禁潸然。“哭嫁”,是勤勞勇敢,淳樸善良,尊老愛幼,熱情好客的壯家人告別家人,答謝親友的感情流露和心靈表白。所謂“哭嫁”,就是姑娘出嫁時,以“哭”代説,傾訴衷腸,表達離情,招呼來賓,告別親人的一種形式。

姑娘出閣時,要吃“離娘飯”。辦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長的女性長輩給姑娘梳粧,打扮成年婦女模樣。晚上雞叫頭遍時,在堂屋前舉行儀式,焚香燃紙,禱告先輩。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謝多年養育之恩,表達依依惜別,謂之“開聲”或“啟聲”。青年男女結婚後,新娘便返回孃家居住,遇重大節日和農忙時節才到丈夫家短暫居住,直到懷孕之後才長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時間為三、五年不等。在歷史上,“不落夫家”期間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響,認為這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遭到嚴禁,違者或離婚,或賠償一定的財物。戀愛自由,婚姻自主。

標籤:風俗習慣 壯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