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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確重要事項與責任目標,保障醫院消防安全與運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庫房消防管理

1.1 各級各類庫房的消防工作必須由科室領導主抓並負責,專職專人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邏制度,並對新職工進行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2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小於2米。易相互發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格控制温、濕度不超標準。物品入庫應當有專人檢查,禁帶火種入庫。對包裝破損的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1.4 庫房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學物品。

1.5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絕對不許吸煙和使用電爐,庫房內電線應穿管,不得使用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並加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1.6 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牌,庫區內的消防設施必須處於良好狀態,滅火器不得挪用。倉庫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1.7 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執行雙人保管、雙本帳冊、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手術室消防管理

2.1 手術室其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劑有關,其吸入濃度大都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範圍之內。必須落實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 手術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排風不得再循環使用。

2.1.2 控制易燃物。操作要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不得使用盆裝酒精泡手消毒。易燃藥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儲存。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它可燃品分開存放。

2.2.2 應有靜電消除措施。應採用特製的導電軟管,鋪設接地的銅板或金屬網,用易燃性麻-醉-藥的過程中,禁止使用電灼、電凝器、激光刀。凡需使用心電圖、除顫器、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各項檢查工作均應在手術前做好;手術室內非防爆型開關、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並需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乾淨後,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手術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動力系統的電源設備絕緣性能必須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氧氣站消防管理

3.1 嚴格按規定使用電源。氧站周圍架設高、低壓電纜應大於安全距離。

3.2 做好避雷和防靜電保護。

3.3 氧站工作區嚴禁煙火,杜絕明火。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進工作區。

3.4 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程,熟悉管道、閥門使用方法,並制定應急

處理的預案,進行演練。

3.5 按規定進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時清理四周火源,無關車輛不得進入,確保進出安全。

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進入氧站工作區一切人員事先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放射科消防管理

4.1X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餘地,做到環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

4.2 中型以上的診斷用X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為保護高壓電纜,X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於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

4.3X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4.4 控制枱應置於空氣流通、整潔、乾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並應定期檢查和保養。

4.5 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温度高時,可用電風扇幫助散熱。

4.6 高壓發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鬆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

4.7 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

藥庫、藥房、製劑室消防管理

5.1 藥庫

5.1.1 藥庫位置應設在醫院一角,不得與門診病房等病員密集的地方毗鄰,不得靠近膠片室、手術室、鍋爐房等建築。

5.1.2 易燃藥品或含有較多易燃品的藥品,如酊劑、醑劑等,應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藥品架中,乙醚應避光儲存,室温不超過28℃。

5.1.3 在儲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時應分庫或單獨存放,並有排通風設備,開關、照明應設在室外,中藥庫中存放大量中草藥時,應定期翻堆、散熱,以防自燃。

5.1.4 藥品儲存時,氧化性的藥品與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藥品等不得混放,應分間儲藏;苦味酸、疊氮鈉、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劑,亞硝異物酸等藥品應單獨存放;疊氮納應儲存在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

5.2 藥房

5.2.1 含醇量高的酊劑、醑劑等,大包裝存量不宜超過2日量。乙醇、乙醚等易燃液體以1日量為宜,乙醇等易燃液體以500ML瓶裝為宜,配方配製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時,不得用紙袋包裝,並不得與其他藥品配伍或混放。

5.2.2 化學性質相互牴觸或相互作用後有着火或爆炸危險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氧化劑與可燃品、苦味酸與金屬鹽等藥品均屬配伍禁忌,苦味酸應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將苦味酸結晶直接發出。

5.2.3 藥房內有大量廢棄的紙盒説明書等可燃物品,應集中放在金屬桶中,不得隨地亂丟。

5.3 製劑室

5.3.1 製劑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劑,應分室儲存,遠離明火熱源;液狀石蠟、酊劑、凡士林等應注意保管,與明火及性質相牴觸的藥物進行隔離。

5.3.2 使用火棉膠套封口時,應在排氣罩下進行;剝下的零星火棉膠必須放在有蓋的搪瓷桶內;廢火棉膠應及時處理掉或浸沒在水中。

5.3.3 配製比例乙醇溶液時,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現意外應立即打開門窗、熄滅明火。

生化檢驗室消防管理

6.1 平面佈置

6.1.1 生化檢驗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也不宜設在醫院主要通道口。

6.1.2 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

6.1.3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

6.2 試劑的儲存與保管

6.2.1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生爆炸。

6.2.2 用作防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櫃保管,平穩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後存放,避免觸及金屬。

6.2.3 試劑標籤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後發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

6.2.4 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

6.3 主要操作

6.3.1 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

6.3.2 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温度計。

6.3.3 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乾,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説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行。

6.3.4 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滅,不得口吹;必須使用的電爐採用封閉半封閉式;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

6.3.5 對易分解的試劑或強氧化劑(如過氮酸)在加熱時易爆炸,務必小心,應在通風櫥內操作;每次操作完畢後,應立即將易燃劇毒品歸回原處,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內檢驗的電氣設備,應合格安裝,定期檢查,防止漏電、短路、超負載等不正常情況;一切烘箱等發熱體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鐵皮架與木台之間應有磚塊、石棉板等隔熱材料墊襯。醫院衞生管理制度為了加強醫院的衞生管理,給廣大傷病員和職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就醫、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醫護人員個人衞生:要求:⑴服裝統一,內外衣乾淨整齊;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燙)發、不化粧、不帶飾物、男的不留長髮;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飯前便後用流動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各科室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監督本科室人員的日常個人衞生,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總務科、辦公室、護理部每

周聯合對各科室的個人衞生進行檢查,並做檢查記錄。二.病區衞生:範圍:病區內外牆壁(屋頂)、地面、門窗(窗簾)、桌椅、黑板、燈管、三角台及室內設施等。標準:按照醫院衞生檢查考核標準的內容進行檢查考評。要求:①每天病區要開窗通風(冬季每天不少於三次),保持室內空氣新鮮;②每天由值日工友打掃衞生(不少於三次)。三.環境衞生(公共場所):責任劃分:⑴院廊、操場周邊、廁所的衞生由×××負責;⑵外科、ICU、手術室由工友×××負責;⑶內二區、保健科、口腔科、病理室由工友×××負責;⑷圖書館、閲覽室由×××負責;⑸計算機室、多媒體會議室由總務科及×××負責;⑹廣華堂及病案室由葉慧蓉負責;⑺門診、急診科由工友×××負責;⑻檢驗科、B超室、胃鏡室由工友×××負責;⑼婦兒科大樓及周邊由工友×××負責;⑽洗衣房由工友×××負責;⑾太平間由工友×××負責;⑿醫院保潔區由各科室按劃分範圍負責;⒀宿舍由居住在本寢室的人員負……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爍偉院長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衞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衞科審批同意後,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衞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衞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規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確重要事項與責任目標,保障醫院消防安全與運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內容

2.1 庫房消防管理

2.1.1 各級各類庫房的消防工作必須由科室領導主抓並負責,專職專人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邏制度,並對新職工進行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1.2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於 1 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小於 2 米。易相互發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格控制温、濕度不超標準。物品入庫應當有專人檢查,禁帶火種入庫。對包裝破損的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4 庫房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學物品。

2.1.5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絕對不許吸煙和使用電爐,庫房內電線應穿管,不得使用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並加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2.1.6 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牌,庫區內的消防設施必須處於良好狀態,滅火器不得挪用。倉庫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2.1.7 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執行雙人保管、雙本帳冊、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2.2 手術室消防管理2.2.1 手術室其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劑有關,其吸入濃度大都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範圍之內。必須落實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手術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排風不得再循環使用。

控制易燃物。操作要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不得使用盆裝酒精泡手消毒。易燃藥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儲存。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它可燃品分開存放。

2.2.2 應有靜電消除措施。應採用特製的導電軟管,鋪設接地的銅板或金屬網,用易燃性麻-醉-藥的過程中,禁止使用電灼、電凝器、激光刀。凡需使用心電圖、除顫器、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各項檢查工作均應在手術前做好;手術室內非防爆型開關、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並需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乾淨後,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手術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動力系統的電源設備絕緣性能必須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2.3 氧氣站消防管理2.3.1 嚴格按規定使用電源。氧站周圍架設高、低壓電纜應大於安全距離。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靜電保護。

2.3.3 氧站工作區嚴禁煙火,杜絕明火。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進工作區。

2.3.4 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程,熟悉管道、閥門使用方法,並制定應急處理的預案,進行演練。

2.3.5 按規定進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時清理四周火源,無關車輛不得進入,確保進出安全。

2.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進入氧站工作區一切人員事先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2.4 放射科消防管理2.4.1X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餘地,做到環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

2.4.2 中型以上的診斷用X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為保護高壓電纜,X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於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

2.4.3X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4.4 控制枱應置於空氣流通、整潔、乾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並應定期檢查和保養。

2.4.5 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温度高時,可用電風扇幫助散熱。

2.4.6 高壓發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鬆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

2.4.7 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

2.5 藥庫、藥房、製劑室消防管理2.5.1 藥庫 藥庫位置應設在醫院一角,不得與門診病房等病員密集的地方毗鄰,不得靠近膠片室、手術室、鍋爐房等建築。

易燃藥品或含有較多易燃品的藥品,如酊劑、醑劑等,應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藥品架中,乙醚應避光儲存,室温不超過28℃。

在儲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時應分庫或單獨存放,並有排通風設備,開關、照明應設在室外,中藥庫中存放大量中草藥時,應定期翻堆、散熱,以防自燃。

藥品儲存時,氧化性的藥品與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藥品等不得混放,應分間儲藏;苦味酸、疊氮鈉、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劑,亞硝異物酸等藥品應單獨存放;疊氮納應儲存在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

2.5.2 藥房 含醇量高的酊劑、醑劑等,大包裝存量不宜超過2日量。乙醇、乙醚等易燃液體以1日量為宜,乙醇等易燃液體以500ML瓶裝為宜,配方配製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時,不得用紙袋包裝,並不得與其他藥品配伍或混放。

化學性質相互牴觸或相互作用後有着火或爆炸危險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氧化劑與可燃品、苦味酸與金屬鹽等藥品均屬配伍禁忌,苦味酸應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將苦味酸結晶直接發出。

藥房內有大量廢棄的紙盒説明書等可燃物品,應集中放在金屬桶中,不得隨地亂丟。

2.5.3 製劑室 製劑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劑,應分室儲存,遠離明火熱源;液狀石蠟、酊劑、凡士林等應注意保管,與明火及性質相牴觸的藥物進行隔離。

使用火棉膠套封口時,應在排氣罩下進行;剝下的零星火棉膠必須放在有蓋的搪瓷桶內;廢火棉膠應及時處理掉或浸沒在水中。

配製比例乙醇溶液時,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現意外應立即打開門窗、熄滅明火。

2.6 生化檢驗室消防管理2.6.1 平面佈置 生化檢驗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也不宜設在醫院主要通道口。

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

2.6.2 試劑的儲存與保管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生爆炸。

用作防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櫃保管,平穩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後存放,避免觸及金屬。

試劑標籤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後發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

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

2.6.3 主要操作 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

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温度計。

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乾,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説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行。

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滅,不得口吹;必須使用的電爐採用封閉半封閉式;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

對易分解的試劑或強氧化劑(如過氮酸)在加熱時易爆炸,務必小心,應在通風櫥內操作;每次操作完畢後,應立即將易燃劇毒品歸回原處,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內檢驗的電氣設備,應合格安裝,定期檢查,防止漏電、短路、超負載等不正常情況;一切烘箱等發熱體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鐵皮架與木台之間應有磚塊、石棉板等隔熱材料墊襯

防止術式錯誤的相關制度

主要措施與適用範圍

目標一、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提高醫務人員對患者身份識別的準確性

1.1多部門共同合作制定準確確認病人身份的制度和程序。健全與完善各科室(各部門)患者身份識別制度。在標本採集、給藥或輸血前等各類診療活動前,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二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如姓名、牀號等(禁止僅以房間或牀號作為識別的唯一依據)

1.2實施任何介入或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為最後確認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1.3完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ICU、產房之間流程)的患者識別措施

1.4建立使用“腕帶”作為識別標示的制度,作為操作前、用藥前、輸血前等診療活動時辨識病人的一種有效的手段(ICU、急診搶救室、手術室、新生兒科/室)

1.5職能部門(醫務處、護理部、門診部)落實督導職能,有記錄 目標二、提高用藥安全

2.1診療區藥櫃內的藥品管理

2.2有誤用風險的藥品管理制度/規範

2.3所有處方或用藥醫囑在轉抄和執行時都應有嚴格核對程序,且有簽字證明

2.4在開據與執行注射劑的醫囑(或處方)時要注意藥物配伍禁忌

2.5輸液操作規範與安全管理制度、有預防輸液反應措施、醫院能集中配製、或病區有配製專用設施

2.6病區應建立藥物使用後不良反應的觀察制度和程序,醫師、護士知曉並能執行這些觀察制度和程序,且有文字證明

2.7臨牀藥師應為醫護人員、患者提供合理用藥的方法、藥品信息及用藥不良反應的諮詢服務指導

2.8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目標三、嚴格執行在特殊情況下醫務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的程序,做到正確執行醫囑

3.1在通常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做到正確執行醫囑,不使用口頭或電話通知的醫囑

3.2只有在對危重症患者緊急搶救急的特殊情況下,對醫師下達的口頭臨時醫囑,護士應向醫生重述,在執行時實施雙重檢查

3.3接獲口頭或電話通知的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的檢驗結果時,接獲者必須規範、完整的記錄檢驗結果和報告者的姓名與電話,進行復述確認無誤後方可提供醫師使用

目標四、嚴格防止手術患者、手術部位及術式發生錯誤

4.1擇期手術在手術醫囑下達之時,表明該手術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4.2建立手術部位識別標誌制度

4.3多部門共同合作制定的手術安全核查與手術風險評估制度與工作流程

目標五、嚴格執行手衞生,落實醫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5.1手部衞生。貫徹並落實醫護人員手部衞生管理制度和手部衞生實施規範,配置有效、便捷的手衞生設備和設施,為執行手部衞生提供必需的保障與有效的監管措施

5.2操作。醫護人員在任何臨牀操作過程中都應嚴格遵循無菌操作規範,確保臨牀操作的安全性

5.3器材。使用合格的無菌醫療器械

5.4環境。有創操作的環境消毒,應當遵循的醫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5.5手術後的廢棄物。應當遵循的醫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目標六、建立臨牀實驗室“危急值”報告制度

6.1 制定出適合本單位的“危急值”報告制度

6.2“危急值”報告應有可靠途徑且檢驗人員能為臨牀提供諮詢服務。

“危急值”報告重點對象是急診科、手術室、各類重症監護病房等部門的急危重症患者

6.3“危急值”項目可根據醫院實際情況認定,至少應包括有血鈣、血鉀、血糖、血氣、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凝血酶原時間、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等

6.4對屬“危急值”報告的項目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質量控制措施,如應有標本採集、儲存、運送、交接、處理的規定,並認真落實

目標七、防範與減少患者跌倒事件發生

7.1 對體檢、手術和接受各種檢查與治療患者,特別是兒童、老年、孕婦、行動不便和殘疾患者,用語言提醒、挽扶、請人幫助或警示標識等辦法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發生

7.2 建立跌倒報告與傷情認定製度和程序

7.3 認真實施有效的跌倒防範制度與措施

7.4 護理服務有適宜的人力資源保障,與服務對象的配置合理(開放牀位與出勤護士比為1:0.4)

目標八、防範與減少患者壓瘡發生

8.1 建立壓瘡風險評估與報告制度和程序

8.2 認真實施有效的壓瘡防範制度與措施

8.3 有壓瘡診療與護理規範實施措施

目標九、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9.1建立積極倡導醫護人員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非處罰性)與措施

9.2鼓勵醫務人員積極參加衞生部醫政司主辦《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系統》網上報告活動

9.3 進行“醫院安全文化”建設活動

9.4將安全信息與醫院實際情況相結合,從醫院管理體系、運行機制與規章制度上進行有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目標十、鼓勵患者參與醫療安全

10.1針對患者的疾病診療信息,為患者(家屬)提供相關的健康知識的教育,協助患方對診療方案的理解與選擇

10.2主動邀請患者參與醫療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術(或有創性操作)前和藥物治療時

10.3教育患者在就診時應提供真實病情和真實信息,並告知其對診療服務質量與安全的重要性

10.4公開本院接待患者投訴的主管部門、投訴的方式及途徑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 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

二、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三、對急危患者,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四、對毒、麻、精神藥品嚴加管理,按制度用藥。

五、對醫療設備、電源、氧氣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按照規程操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恪守職責,嚴防醫療事故發生

質 量 管 理 制 度

1、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

2、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建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3、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4、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5、加強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組織其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6、質量管理工作應用文字紀錄,並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7、每季進行一次質量大檢查,科室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質量檢查的結果與評優獎罰結合與崗貼掛鈎,並納入評審

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各醫院的醫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醫療不良事件監測與報告制度。

(二)醫療管理職能部門應與醫療質量管理、藥品管理、醫療器械管理、輸血科及其他相關部門建立醫療不良事件監測網絡。通過對臨牀醫療全過程的監測管理,對關鍵流程實施中可能發生的不良事件,應制定重點應急與優先方案,保證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三)醫院應重點建立醫療糾紛事故登記、處理、報告制度。建立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疾病的登記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建立藥物不良反應報表的收集、整理、報告制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表的收集、整理、報告制度

(四)為防止發生醫療不良事件:醫療工作中遇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醫療管理職能部門報告,由醫療管理職能部門依據相應規定逐級上報。

1、發生嚴重工傷、重大羣體事故、大批中毒、意外傷害、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多科室力量搶救病人、傷員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2、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

3、緊急手術而病人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4、首次開展重大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應用。

5、發生醫療爭議、醫療事故或醫療隱患等醫療不良事件。

6、收治涉嫌傷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的病人。

7、發現傳染病疫情、嚴重院內感染或羣體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8、病人死亡,申請進行屍體解剖。

9、發生急性中毒和嚴重職業病。

10、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貴重藥品、成批藥品變質。

11、發生醫療器械不良反應或其它不良事件。

12、發生輸血反應或輸血錯誤。

13、重要病人病情變化報告:收治兩院院士、重要領導幹部、社會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響的人士住院,涉及外賓的搶救。

14、急診室重大搶救,各科室危重病人搶救。

(五)報告程序:

1、請示報告應採用書面形式,緊急、特殊情況應先通過電話報告。

2、有報告方式要求的,應按專業要求的方式(填報表格、卡片等)及時報告。

(六)受理的領導或專業部門工作人員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請示報告後,應在三日內做出明確的批覆。緊急情況當即決定。

(七)重大醫療不良事件監測與報告制度是醫療安全的保證,任何人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醫療行政管理部門應做好督查、督辦,確保報告程序暢通。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XXX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 、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科室,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九)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二、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三、保衞部門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醫院的消防管理、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四、醫院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五、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六、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所有員工要做到“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會電話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

七、醫院內所有區域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八、醫院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十、醫院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十一、對於非24小時值守的部門和房間,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十二、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十三、醫院的霓虹燈和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十四、庫房內貨架物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時,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十六、醫院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