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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書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

學校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維護安全、整潔、衞生、文明的生活環境,保證宿舍各項設施正常使用,員工自覺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訂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 安全自控管理:

1.員工住宿需服從宿管員管理和監督,嚴禁私自換牀位。

2.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室內外不得吵架、大聲喧譁或影響他人休息。

3.辭退人員未經批准禁止入員工宿舍;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或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

4.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5.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6.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7.房間清潔由員工輪流無責;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8.住宿人員應節約用水、用電,不許長明燈、長流水、做到人走燈滅,設施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

9.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0.員工宿舍合理使用及維護宿舍各項設施,不得損壞,因個人原因損失者按原價賠償。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住宿人員應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對人員密集場所做到整體防控;員工應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室內禁止明火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宿舍內嚴禁吸煙;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違禁物品。

4.員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5.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水壺及各種易燃器具、交流電器用具。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以上為盡事宜 住宿人:

學校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勝利中心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校園穩定,確保學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與管理員簽訂責任狀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切實履行學校制定的《生活老師職責》,全身心投入學生寢室消防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做到常規檢查每天,專項檢查每週,檢查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及時報告。

三、落實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

四、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五、發現火情、火災事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及時報告,保護現場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及時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資料台帳,建立、完善信息報告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

六、管理員為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所負責的學生寢室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七、消防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由於工作不到位出現消防事故,要按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崗位責任。

八、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勝利中心校:(章)

主管領導:(籤)

管理員:(籤)

2015年12月1日

學校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與全體員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成立由校長負總責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

2、學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

3、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4、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5、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

6、後勤人員要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都應視學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學校都將追究相應責任。

校長簽字: 教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東山星星幼兒園教師宿舍消防

安全責任書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貴州省消防條例》。認真落實《貴州省"平安校園"創建及管理辦法》和校園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本園教師要明確單位消防責任的主體意識,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二、明確並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並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

三、對重點要害部位每日要進行安全防火巡查,並認真做好巡查記錄;每月要在本校園範圍內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有重大火災隱患的要上報有關消防管理部門協商處理。

四、定期檢驗維護消防設施,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

五、嚴禁堵塞、佔用安全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疏散出口。嚴禁使用不安全的電熱器具,要實行人、氣分離。要及時維修和更換室內外照明線路。確保用電、用氣、用火安全。

六、要參加每年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必須經常性的對學生開展防火、滅火、逃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因不按上述規定操作對學校宿舍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交效。

東山星星幼兒園

法人代表:

責 任 人: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