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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

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維護安全、整潔、衞生、文明的生活環境,保證宿舍各項設施正常使用,員工自覺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訂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 安全自控管理:

1.員工住宿需服從宿管員管理和監督,嚴禁私自換牀位。

2.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室內外不得吵架、大聲喧譁或影響他人休息。

3.辭退人員未經批准禁止入員工宿舍;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或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

4.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5.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6.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7.房間清潔由員工輪流無責;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8.住宿人員應節約用水、用電,不許長明燈、長流水、做到人走燈滅,設施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

9.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0.員工宿舍合理使用及維護宿舍各項設施,不得損壞,因個人原因損失者按原價賠償。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住宿人員應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對人員密集場所做到整體防控;員工應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室內禁止明火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宿舍內嚴禁吸煙;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違禁物品。

4.員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5.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水壺及各種易燃器具、交流電器用具。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以上為盡事宜 住宿人:

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要求,根據公司“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安全第一”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為保障員工宿舍消防安全,明確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泛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與本單位宿舍員工簽訂本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遵守國家、地方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要求,在本單位安委會領導下,落實公司“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安全第一”的消防工作方針。

二、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放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三、禁止在宿舍吸煙、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或蚊香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禁止攜帶、存儲易燃、易爆、有毒及具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害公共安全及衞生的危險物品。

五、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不拆卸改裝宿舍內原有的電器設備,如有損壞及時報修。除電腦、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不得使用任何大功率電器。

六、禁止拆卸水暖設備、電器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如有損壞需及時報修。

七、禁止將電器、插座等帶電體放於牀上,或與可燃物連接。禁止在電線、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懸掛衣物。

九、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户及電燈、空調、電腦等所有電器設備電源。

十、如因員工本人過失行為導致或引發火災的,視實際情況由分公司安委會處理或報公司安委會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政府或司法機關處置,以及賠償損失。

十一、本責任書將作為績效考核和職務評定的重要依據。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紅巖聯線轄區內的文物、人身和財產安全,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在紅巖聯線文化發展管理中心所轄範圍內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員,其所屬部門的第一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居住在聯線宿舍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消防業務知識學習,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和參與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履行好消防安全職責。

三、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完善以部門第一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聯線安全。

四、在紅巖聯線員工宿舍內居住的各部門員工,必須做到以下幾點規定:

1、不收集、堆放易燃、可燃、易爆物品;

2、不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物品;

3、不設置明火爐灶煮飯、炒菜、取暖;

4、不佔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不得在臨時住所堆放雜物;

5、不亂搭亂接電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各種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6、必須使用合格的插線板、電線、插座及電器設備。

7、每天出門前應注意檢查臨時住所電源是否切斷,電源插頭是否撥掉,可燃、易燃物品是否搬離。

五、自覺服從紅巖聯線保衞處對員工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和處置。

六、對不遵守本責任書的部門及員工,紅巖聯線保衞處有權停止其居住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員工所屬部門及本人承擔。情節嚴重者送消防監管部門按法律法規處理。

七、凡因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引發安全事故的,相關部門及人員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八、本責任書壹式貳份,簽訂部門及保衞處各一份,一經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本人願意在同元.御府華庭二期工人宿舍居住,並嚴格做到:

1、 關心、配合、支持公司搞好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制止並檢舉一切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發現火險隱患或火災立即報告公司及郵政局相關部門。

2、 不在樓道及宿舍內燒香、燃燭、焚紙。

3、 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會使用公司配置的滅火器,宿舍及樓道內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嚴格遵守公司的.用火用電制度,不亂拉亂接電源線,不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電褥子、燒水碳棒等高能器具。

5、遵守各種常規電器的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

6、 宿舍內禁止吸煙,如有吸煙者按情節輕重接受相應處罰。

7、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

8、火災撲滅後,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9、 凡因違反上述規定所發生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本人自行承擔責任。給他人人身財產或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願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宿舍長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勝利中心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校園穩定,確保學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與管理員簽訂責任狀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切實履行學校制定的《生活老師職責》,全身心投入學生寢室消防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做到常規檢查每天,專項檢查每週,檢查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及時報告。

三、落實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

四、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五、發現火情、火災事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及時報告,保護現場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及時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資料台帳,建立、完善信息報告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

六、管理員為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所負責的學生寢室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七、消防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由於工作不到位出現消防事故,要按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崗位責任。

八、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勝利中心校:(章)

主管領導:(籤)

管理員:(籤)

2015年12月1日